小議打老婆
朱雨心
曹長青不久前在推特上貼了一個 伊斯蘭阿訇講解打女人的視頻(這個鏈接 附在本文後麵)並且 解說:“視頻中的伊斯蘭傳教士說:“當你打女人時時候,就是尊重她們!當你打你妻子時,一定要注意別侮辱她。…… 千萬別打她的臉,免的讓她看起來更難看”…… 知名意大利女記者法拉奇曾說,伊斯蘭文化,就是欺負女性。話說的有點絕,但點中要害”。
真的是像 曹長青 理解的那樣嗎?
曹長青 自稱是 右派,也確實是 右派,而且 是 市麵上 水平比較高的 最右 的右派(本作者除外)。但是,套用 十足真金 說法,曹長青 的右派成色 其實 隻有 七八成,還不是 十足真右。
首先,這個文字不準確。我聽這個阿訇的意思是:打女人, 是 阿拉 允許的 (不是:當你打女人時時候,就是尊重她們!)。
後麵的那句 “當你打你妻子時,一定要注意別侮辱她。…… 千萬別打她的臉,免的讓她看起來更難看”。這句 沒有問題呀?這句話 說的是 對女人的 尊重與保護嘛。
為什麽曹長青 覺得 這句話 難以 接受呢?我猜 是 因為 曹長青 覺得: 打老婆 與 別侮辱她 本身就是矛盾的,因此 這句話 特別虛偽,所以曹長青 覺得 這句話 特別可惡。
我來 換個 說法:當你打你兒子時,一定要注意別侮辱他。這話能成立嗎?能呀!一點都不虛偽,而且 很重要。
你打你兒子時,至少 可以有 兩種 打法。一種打法 是侮辱他的 打法,一種打法 是不侮辱他的 打法。你也許做不到 不侮辱他的 打法。但是,不侮辱他的 打法 是 存在的,有人 是 可以做到的。例如,你把 你要打兒子的理由 向你兒子 說清楚, 兒子 心服了,而且 你打的 比較好(例如,不打臉),就 有可能做到 你打你兒子,但是 不侮辱他。
既然如此,那麽 人們 當然 能夠而且應該 做到“當你打你妻子時,一定要注意別侮辱她。……”。曹長青 不應該 憎惡 這個 說法 或 做法,而是 應該向 穆斯林 學習這個 說法 或 做法呀。
韓國(南朝鮮)連續劇《大長今》中有個 場景:長今 起初 學醫的時候,功課沒做好,於是 把裙子提起來,露出小腿,讓 師傅(也是 長今的 好朋友) 用 竹梢 抽打。這個打法 是 懲戒,但是 沒有 侮辱 人格。中國 傳統的學堂裏,老師 用 戒尺 打 學生的 手掌,也 不侮辱 人格。所以 不要 把 體罰(包括 打)一概 妖魔化。
那麽,是允許 打老婆 好呢?還是 不允許 打老婆 好呢?
我們 還是 用 同樣的 思想工具 來 理解 這個 問題:是 打小孩的父母 好呢?還是 不 打小孩的父母 好呢?
如果 能用 說理的方法 管教 小孩, 當然 是比 用體罰(包括 打)的 方法 更好。但是,說理的方法 是需要 很高的 技巧的,一般的 父母,尤其是 下層社會的 父母, 難以 掌握 這個 說理的方法。如果 父母 不會 說理的方法,那麽 父母 是索性 不管教孩子 對 孩子 好呢,還是 用適當的 體罰的方法 管教孩子 對 孩子 好呢?應該說:用適當的 體罰的 方法管教孩子,比 放任不管,對 孩子 更好。
另一方麵,從 孩子的 角度講,有些 孩子 天生就比較 聽話,那麽父母 就 能更多、更好地 用說理的方法 管教 小孩。但是,有些 孩子 天生就比較 不聽話,那麽父母 即使有能力用 說理的方法,也 沒有 效果。更何況,小孩 心智未全,很多 事情小孩 不能理解,無法 用說理的方法,隻能用 體罰 的方法。所以,如果 父母 想要 管教 小孩,完全 放棄體罰 是 不現實的。完全 放棄體罰,大多數情況 實際上 意味著 父母 至少 部分 放棄 管教 小孩。這是 父母 對 小孩的 不負責任。從這個意義上講,打小孩 的父母,比 不打小孩的 父母 好。
美西方國家 大都 禁止 父母 體罰小孩。這,恰恰是美西方的 問題,不是 什麽 先進文化,而是 政府濫權。全世界的 華人,包括 中國的華人,都應該認識到 這一點。父母 對 子女 的愛,肯定 遠遠超過 政府。政府 不應該 剝奪 父母管教子女的 權利,包括 適當的體罰。一般而言,政府 不可能做的 比父母更好。政府 幹預 父母管教子女,通常 是 效果 更糟。是有些父母 虐待 子女。這些 應該 個案處理。政府 不應該 因為 這些很少數的案例 而幹預 廣大父母管教子女。
那麽,把 上述 的 “父母” 替換成 “丈夫”,“小孩” 替換成 “妻子”,基本上 就 可以 回答: 是允許 打老婆 好呢?還是 不允許 打老婆 好呢?
丈夫 管教 妻子,這是 丈夫的 責任,也是 對妻子 的愛 的一部內容。如果 妻子 有過錯,丈夫 不聞不問,那麽 妻子 就會失去 一個 改正的機會,就 有可能 繼續犯錯、犯更大的過錯。這是丈夫 對妻子的 不責任。所以,那個阿訇說:打女人, 是 阿拉 允許的。泛泛而言,這 沒錯。如果丈夫 認為 有 管教 妻子 的 責任與權力,那麽 這 對丈夫 的 道德與智慧 提出了 更高的要求。那麽 如果 妻子 有過錯,丈夫 首先 就有 管教有失 的責任,就應該 首先 反省自己,而 不至於 都怪罪 妻子。這,對 妻子而言,是 減輕了 一些 負擔,是 有利的。
具體 是 用說理的方法 還是 用 體罰的方法,要 根據 具體的情況。與 前麵說的 父母與小孩 的情況 類似。一般而言,如果 夫妻雙方都是出身 社會上層,尤其是 知書達理 書香門第,就 比較 有條件 用說理的方法,那麽 當然 就應該盡可能 用說理的方法,盡可能 避免 打老婆。
如果 夫妻雙方都是出身 社會下層,自己也缺乏修養,既沒有 條件 用說理的方法,雙方又 從小就習慣了 體罰的方法,那麽 打老婆 就成了 幾乎唯一的選擇。那麽, 打老婆 是 對 老婆的 愛與負責,比 不聞不問,放任不管 好。
不管是那種情況,如果 不得不 打老婆,那麽 正確的 打老婆的 打法 就是 那個阿訇講的:“當你打你妻子時,一定要注意別侮辱她。……”。
小孩 通常是會 接受 父母的管教的,這是 小孩的天性。除非 小孩 在 洋學堂裏 整天 被灌輸 造反有理 的什麽 先進文化,否則 小孩 不會認為 父母的管教 不應該。
女人的天性 應該也是會 接受 丈夫的管教的。如果 女人 後天的教育 是 三從四德、三綱五常,那麽 當然 不會認為 丈夫不應該 管教自己。問題 是 現在洋學堂裏的 教育, 宣揚 男女平等,違背 人性,違背 人類社會的客觀規律,違背 自然法則。這,造成 一方麵 女人 不接受 丈夫的管教,另一方麵 丈夫 也不 認為 自己 有 管教妻子 的責任。 這,是 我們今天的社會 在 文化與精神的 許多方麵 甚至 還不如 以前的社會 文明 的 主要原因之一。美西方 現在 已經 墮落到了 文明毀滅 的程度。他們都 快要 完蛋了。我們 華人 要 引以為戒,而不是 效仿。
有些人 或許 會問:為什麽 應該是 夫為妻綱、丈夫管教妻子,為什麽 不可以是 妻為夫綱、妻子管教丈夫呢?個例而言,這 是可能的。有很多 女人 是很優秀的,能力 超過丈夫,有能力實現 妻子管教丈夫。但是 統計而言,必然是 男優女劣,女人的智力隻有男人的百分之八十幾。這是 生存競爭 自然 造成的。男優女劣 才有利於 物種的生存 (詳見 “從小老婆說起”已發表的各章節)。而且,對於那些 很優秀的女人,能力超過了丈夫,她們會 缺乏 幸福感,因為 現實 與 她們身體的DNA 的預期 不符。所以,妻為夫綱、妻子管教丈夫 既沒有 普遍的現實基礎 也 不可取。至於 男女平等, 是 數學上都 不存在的 妄想 (詳見 “平等之謬”)
說 美國是 民主國家的,是 左派;說 美國是 自由世界的,是 右派。曹長青 既然是 右派,當然 不應該喜歡 共產主義 那 一套。既然 如此,就 不應該 喜歡 平等,包括 男女平等;也 不應該 喜歡 民主,包括 人民當家作主。平等與民主, 都是共產主義的 核心價值。因為 共產主義的 出發點 就是 平等,而共產主義的 終點 就是 民主,真正的民主,全過程民主,真正的人民當家作主。盡管 共產主義者(即 共產黨人,不是共產黨員)自己也說不清楚 真正的民主 是什麽。其實,根本就 不可能 說清楚嘛。因為 那 就是個 烏托邦,子虛烏有。(本作者二十年前 就說了:反共(注意:不是 反黨) 就要 反民主。詳見 “共產黨的崇拜”,“一代人的最求”,“非共區 的 造反有理”等文)。
然而,盡管 共產主義者 說不清楚 終點 是什麽,但是 怎麽起步 還是 清楚的。那就是:“與傳統觀念 實行 最徹底的 決裂”。所以,我們 對待 傳統觀念,包括 三從四德、三綱五常,與 伊斯蘭教,一定要 非常慎重,以避免 走到 共產主義的道路 上去。
伊斯蘭教 不是 沒有問題,但是,以那個 阿訇的話 為參照,從而說 伊斯蘭文化 就是 欺負女性,根本就沒有 “點中要害”。
朱雨心 6/28/2025 (版權所有。禁止抄襲。商業轉載需獲得作者授權)
(以上 內容 本來是計劃 要在 “從小老婆說起”的後續章節 論述的,現在 看了 曹長青的推特 忍不住 先 小議 一番。希望 給 曹長青 與 廣大讀者 提供 一個 不同的 視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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