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裔美國人集中營係列9——證明忠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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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誠度測試

1943年初,戰爭安置局(WRA)官員與陸軍部和海軍情報局合作[164],分發了一份“日裔美國公民聲明”問卷,試圖了解軍方所希望招募入伍的被監禁日裔美國人的忠誠度(校注:後來被簡稱為忠誠問卷)。問卷最初隻發給符合服役條件的日裔美國人(或者說,如果不是戰爭開始時對他們進行了4-C分類,他們本來可以符合服役條件)。當局很快修改了問卷,要求營地裏的所有成年人都填寫表格。

(校注:戰爭開始後,美國戰爭動員部門對所有適合服役條件的人都進行登記,按照服役優先度給與不同等級。美國本土日裔美國人在征兵登記中因為被集體懷疑有不忠誠傾向而全部被列為4-C,也即不適合服役的等級。)



(圖片說明:加州曼紮納戰爭安置中心,管理人員解釋調查問卷。圖片來源:日裔美國人集中營英文維基頁麵。)

28個問題中的大多數旨在評估受訪者的“美國性”——他們是否在日本或美國接受過教育?他們是佛教徒還是基督徒?他們練習過柔道或參加過棒球隊嗎?

(校注:該問卷為選擇性服務表(Selective Service Form) 304A,除了個人姓名住址出生親屬語言婚姻信息外,還收集教育、宗教、體育、選民登記、組織、犯罪記錄、外國投資、訂閱報紙雜誌、海外旅行,以及是否在日本政府注冊登記出生信息等。故意撒謊的代價為當年的1萬美元以內的罰款和不超過10年的監禁。)

[164] 這份問卷的最後兩個問題(後來被稱為“忠誠問卷”)更為直接:

問題27:您是否願意在美國武裝部隊服役,無論接到何種命令?問題28:您是否願意宣誓無條件效忠美利堅合眾國,忠實保衛美國免受任何國內外勢力的攻擊,並宣誓放棄對日本天皇或其他外國政府、勢力或組織的任何形式的效忠或服從?

在各個集中營,對最後兩個問題都回答“否”的人被稱為“不不”。

雖然大多數集中營營員對兩個問題都回答了“是”,但數千人(占總受訪者的17%,占“二代”的20%)出於對問卷措辭和含義的困惑、恐懼或憤怒,給出了否定或有條件的回答。[165]關於第27個問題,許多人擔心表達服役意願會被視為自願參戰;而另一些人則感到被侮辱,因為他們被要求為一個囚禁了他們及其家人的國家冒著生命危險。第28個問題的肯定回答引發了其他問題。一些人認為,放棄對日本的忠誠會暗示他們曾經效忠日本,背叛美國。許多人認為,無論他們如何回答,都將被驅逐回日本,他們擔心明確否認天皇的行為會被公開,使重新安置變得極其困難。[166][167]

(校注:第28個問題是帶有預設立場的問題。無論是和否都將暗示回答者曾經效忠過日本天皇,所以被不少日裔美國人抗議。)

1943年7月15日,圖萊湖——問卷中“否”字回答數量最多的地點——被指定用於安置那些答案表明他們“不忠誠”的營員。[165] 1943年餘下時間至1944年初,超過12000名男女老少從其他集中營被轉移到戒備森嚴的圖萊湖隔離中心。

此後,國會通過了1944年《放棄美國國籍法案》,該法案允許日裔美國公民放棄美國國籍。[164][168][169] 共有5589名被拘留者選擇放棄美國國籍;其中5461人被送往圖萊湖隔離中心。[170] 在放棄美國國籍的人中,有1327人被遣返回日本。[170] 那些留在美國的人,無論是在戰爭期間還是戰後,都因為選擇放棄國籍而遭受日裔美國人社區的歧視。當時,他們擔心如果繼續身為美國人並繼續被監禁,自己的未來會怎樣。[170]

(校注:在1944年《放棄國籍法案》通過之前,美國國籍被視為國家與個人之間的一種不可輕易解除的“政治契約”。早期美國政府普遍反對“隨意放棄國籍”,以防止個體逃避納稅、兵役或刑責,亦確保國家安全與忠誠原則。

雖在實踐中已有個別國人通過僑居他國放棄國籍,但直到1868年,《埃克斯-帕特裏艾特法案(Expatriation Act)》首次正式承認放棄國籍為一項基本人權,反對外國(尤其是英國)“終身臣屬”理念,確立國籍可被個人自願解除。但該法同時規定:放棄美國國籍須在海外自願進行,且不得出於脅迫。

1944年《放棄國籍法案》(Renunciation Act of 1944)首次授權在美國本土境內以正式聲明方式放棄國籍,主要針對戰時集中營中的日裔美國人,但其自願性廣受質疑。該法案在戰後迅速淡出實務,最終在1967年被最高法院 Afroyim v. Rusk 案判決核心條款違憲,法院認為:政府不得未經本人同意剝奪其美國國籍。

自此以後,美國國籍放棄製度進入嚴格限製時代。1980年,《移民與國籍法》(INA)修訂版確立現代放棄國籍框架,規定:放棄國籍須為知情、自願行為,且需通過美國駐外領事館進行正式宣誓,完整程序備案後方為生效。

1944年《放棄美國國籍法案》被反對者認為本質上是國家機器以合法形式實施的不義。該法案的存在揭示了法治本身在戰爭與種族主義背景下的脆弱與可被操控。)

這些放棄美國國籍的行為因多種原因而備受爭議。一些為監禁辯護的人援引這些放棄國籍的行為作為證據,證明被監禁者中普遍存在“不忠”或反美情緒,從而為監禁提供了正當理由。[171] 許多曆史學家駁斥了後一種觀點,因為它沒有考慮到這些少數人在“放棄國籍”時曾遭受過本國政府的虐待和迫害:[172][173] 放棄國籍與對美國的“忠誠”或“不忠”關係不大,而是一係列複雜情況和因素的結果,這些情況和因素超出了當事人的控製範圍。在放棄國籍之前,大多數或所有放棄國籍的人都經曆過以下不幸:被迫離家;失業;政府和公眾僅僅因為種族就認定他們不忠於自己的出生地;並因“不忠誠的”日裔美國人(ISSEI)或二代(NISEI)而被關押在“隔離中心”……[173]

清田稔(Minoru Kiyota)是那些放棄美國國籍的人之一,但他很快就後悔了這一決定。他表示,他隻想“表達我對美國政府的憤怒”,因為他被監禁,以及他所遭受的精神和身體上的脅迫以及恐嚇。[174] ”我的放棄國籍是對我和其他日裔美國人多年來遭受迫害的一種短暫的情感反抗,尤其是在托帕茲監獄遭受聯邦調查局特工的有辱人格的審訊,以及被獄警恐嚇。“

民權律師韋恩·M·柯林斯成功駁斥了大多數此類放棄國籍的申請,認為其無效,原因是政府是在脅迫和恐嚇的條件下獲得這些申請的。[174][176] 許多被驅逐者是一代(Issei,第一代)或木兵衛(Kibei),他們通常英語不好,而且常常無法理解被問到的問題。即使是那些能夠清晰理解問題的一代,第28個問題也帶來了一個尷尬的困境:當時,日本移民被拒絕獲得美國公民身份,因此,當被要求放棄日本國籍時,如果回答“是”,他們就會成為無國籍人士。[177]

(校注:Kibei,是在美國出生後被送回日本國內撫養接受早期教育,然後在後期又被帶回美國的日裔美國公民,在當時這樣的安排被視為保持美日雙文化聯接的辦法。Kibei占二代美國人中約10-20%的比例。)

(血染的忠誠,此標題為校注者添加)

當政府開始在集中營中招募軍隊誌願者時,隻有6%的適齡男性營員自願加入美國武裝部隊。大多數拒絕參軍的人都表示,隻要恢複美國公民的權利,他們願意戰鬥。最終,二戰期間,有3.3萬名日裔美國男性和許多日裔美國女性在美國軍隊服役,其中2萬人加入了美國陸軍。[178][179]



(圖片說明:1944年11月,法國布呂耶爾(Bruyere),日裔美軍第442團戰鬥隊的儀仗兵和旗手在經曆戰鬥傷亡後,肅立聆聽嘉獎令。圖片來源:日裔美國人集中營英文維基頁麵。)

第100步兵營成立於1942年6月,由來自夏威夷國民警衛隊的1432名日裔男子組成,被派往麥考伊營和謝爾比營接受高級訓練。[180] 由於第100營的出色訓練記錄,美國陸軍部授權組建第442團級戰鬥隊。征召令發出後,10000名來自夏威夷的年輕人自願報名,最終有2686人入選,另有1500人來自美國本土。[181] 第100步兵營於1943年9月登陸意大利薩勒諾,被稱為“紫心勳章營”,後來成為442團級戰鬥單位的第一營。1944年6月,第442團級戰鬥隊其他單位加入,這支聯合部隊成為美國軍事史上規模最大、服役時間最長的部隊,也是獲得勳章最多的部隊。[182]當時在巴伐利亞州美國陸軍內執行獨立任務的第 442 聯隊的二代隔離野戰炮兵營於 1945 年 4 月 29 日解放了納粹原達豪集中營的至少一個衛星勞動營[183]??,僅僅幾天後的 5 月 2 日,又阻止了巴伐利亞州南部的一次死亡行軍[184][185]。

(校注:類似442團這樣的種族隔離(單一種族)類型的編組,如華裔美國人戰鬥隊、黑人第92和第93步兵師等,一直到1948年杜魯門總統第9981號行政命令才開始鬆動,但是一直到朝鮮戰爭結束後才消失。)

證明對美國的承諾

許多二代日裔美國人努力證明自己是忠誠的美國公民。在二戰期間服役的兩萬名日裔美國人中[178],“許多日裔美國士兵是為了對抗家鄉的種族主義而參戰”[186],他們“用自己的鮮血、肢體和身體證明自己是真正的美國人”。[187] 

大約有一百名二代女性自願加入了女子陸軍部隊(WAC),在那裏,她們接受了嚴格的基礎訓練後,被分配擔任打字員、辦事員和司機。[138]還有一小部分女性自願擔任陸軍護士部隊(ANC)的護士。[188]一位被關押在集中營的營員伊藤聰(Satoshi Ito)強調了移民子女努力向美國展現愛國主義精神的觀點。他提到,母親會告訴他:“‘你既然在美國,就要好好學習,做好準備,等你踏入社會後,就能找到一份好工作。’”[189] 他還說,母親會告訴他:“‘別像我一樣,像我們一樣,做一個愚蠢的農民。’”[190] 以此鼓勵伊藤成功融入美國社會。結果,他異常努力地在學校裏取得優異成績,後來成為威廉與瑪麗學院的教授。他的故事,以及無數願意在戰爭中冒著生命危險的日裔美國人的故事,展現了他們社區中許多人為了證明自己的美國愛國主義所付出的努力。

(校注:這一部分維基敘事內容帶有編輯者的立場和取舍。校注者認為當愛國主義變成一種必須通過犧牲和服從來證明的品質,它本身就成了一種帶有張力的倫理現象,隱含著權力者對族群的歸屬與認同的深層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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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 'BeijingGirl1' 的評論 : 謝謝京妞的評論!
“此話深思, 讓人生悲。 這和現在一些人, 一說不反對母國, 就讓人回去一樣的態度。
總有人說, 日裔管集中營這事, 美國已經認錯了, 不會再發生, 但民間這種見識, 真的很讓人唏噓。”————文化上接納自己的雙重身份與政治上對所在國的忠誠並不矛盾,皈依者的極端行為也沒必要。當前美國依然存在不少反移民和排外的潛流,少數族裔還是要保持清醒和理智啊,既要堅持自身權益,也要謹慎麵對複雜的社會環境。
BeijingGirl1 發表評論於
“當愛國主義變成一種必須通過犧牲和服從來證明的品質,它本身就成了一種帶有張力的倫理現象,隱含著權力者對族群的歸屬與認同的深層不信任。”。 此話深思, 讓人生悲。 這和現在一些人, 一說不反對母國, 就讓人回去一樣的態度。
總有人說, 日裔管集中營這事, 美國已經認錯了, 不會再發生, 但民間這種見識, 真的很讓人唏噓。
FrankTruce1 發表評論於
回複 'FionaRawson' 的評論 :
謝謝高妹!
唉,開頭那些問題,和現在外國人入籍問的問題差不多啊。————這些問題本身未必有很大爭議,如果是出於國家安全,在一般入籍場合對外國人提出類似忠誠度問題,也屬常規。但問題出在時間點和對象上:當時的一代日裔移民,正因為1924年的《移民法》被排除在歸化國籍之外,根本不被允許成為美國公民。這個時候反而去質問他們是否忠於美國,實在令人諷刺。而針對已經是美國公民的二代日裔,也明顯帶有以血統論忠誠、集體歸罪的色彩,把整個族群置於‘潛在敵人’的位置。總之,這份問卷的荒謬之處,不在於問題本身,而在於它對象的選擇和背後的歧視邏輯。

不知道想要加入中國籍的,需要說些什麽嗎?————這個還真不知道誒。要加入美國國籍需要拷問美國性,要加入中國國籍恐怕也會被拷問中國性?但是這個又該由誰來如何定義呢?
FionaRawson 發表評論於
唉,開頭那些問題,和現在外國人入籍問的問題差不多啊。不知道想要加入中國籍的,需要說些什麽嗎?
FrankTruce1 發表評論於
回複 '可能成功的P' 的評論 :
謝謝可可的評論!

這些人值得尊重。我相信,他們的英勇行為,不僅僅是為了證明。而是為價值觀和正義而戰。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為了證明自己是真正的美國人,說明他們對於這個國家的價值觀的認同。在大是大非麵前,站在了正義的一方。這種勇氣非常了不起。————這一點很同意!忠誠於自己認同的國家,哪怕冒著犧牲的風險,依然選擇站在對抗邪惡與極度種族主義的一方,這本身就是一種難能可貴的勇氣與正義。美國的立國理念強調人人生而平等、擁有不可剝奪的自由與權利,即使實踐中並不完美,這依然是值得捍衛的理念。與之相對,當時日本本土仍處在‘天皇-臣民’體製下,社會結構以等級與依附為核心,缺乏個體自由的觀念。盡管第二代日裔美國人在成長過程中遭遇歧視,他們所接觸的,仍是一個比“皇民觀”更為先進的現代公民社會理念。這種成長中價值觀的熏陶,使得他們在曆史抉擇的關鍵時刻,選擇了正義的一方。
FrankTruce1 發表評論於
回複 '覺曉' 的評論 :
嗯,不著急,希望你能接受:)
可能成功的P 發表評論於
許多二代日裔美國人努力證明自己是忠誠的美國公民。在二戰期間服役的兩萬名日裔美國人中[178],“許多日裔美國士兵是為了對抗家鄉的種族主義而參戰”[186],他們“用自己的鮮血、肢體和身體證明自己是真正的美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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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人值得尊重。我相信,他們的英勇行為,不僅僅是為了證明。而是為價值觀和正義而戰。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為了證明自己是真正的美國人,說明他們對於這個國家的價值觀的認同。在大是大非麵前,站在了正義的一方。這種勇氣非常了不起。
覺曉 發表評論於
在理發店看見。等回家放大再讀。謝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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