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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西洋主編戈德會有斯諾登同樣的結局嗎?
2025-03-27 16:41:32
大西洋月刊主編戈德伯格會和斯諾登享有同等待遇嗎?
關於Signal泄密門問題,
美國國家安全顧問在3月15日召開美國內閣討論關於襲擊也門胡賽恐怖組織問題的時候誤把大西洋月刊的主編戈德伯格拉入了會議,但是戈德伯格卻沒有向美國內閣成員們表明自己的真實身份,而是隱藏在會議中偷聽他不應該知道的美國最高機密,並且把這些機密公之於眾,有人說其行為就像當年的斯若登一樣故意泄露美國國家機密,還有人說他的行為和有人撿到一份高度有關美國國家機密的文件,他不是把文件交給FBI而是公開把文件發表。
大西洋月刊的主編戈德伯格現在的行為就是和上麵說的行為一模一樣,所以哥德伯格和當年的斯若登一樣犯了泄露國家機密罪泄露了
現在我們分析這樣的說法是否站得住腳。
關於《大西洋月刊》主編傑弗裏·戈德伯格(Jeffrey Goldberg)被誤加入美國國家安全團隊的Signal群聊,獲取並公開了關於對也門胡塞武裝組織軍事行動的敏感信息。這一事件引發了關於信息安全和法律責任的廣泛討論。
首先從法律角度分析:
信息獲取的合法性: 戈德伯格被誤加入群聊並非其主動行為,且他未采取欺詐或非法手段獲取信息。然而,在意識到自己被錯誤地加入討論敏感信息的群聊後,他有責任告知相關方並退出。未及時采取此類行動可能被視為不道德,但在法律上是否構成犯罪需要進一步分析。
信息披露的法律責任: 美國法律對未經授權披露國家機密有嚴格規定,主要適用於政府雇員或持有安全許可的人士。然而,媒體記者在報道涉及國家安全的信息時,通常受到《第一修正案》關於新聞自由的保護。在紐約時報訴合眾國案(1971年)中,最高法院裁定媒體有權刊登涉及公共利益的機密信息,前提是政府未能證明發布會造成直接、嚴重的危害。因此,戈德伯格的行為可能受到憲法保護,但仍可能麵臨政府的法律挑戰。
比較案例: 類似的案例包括斯諾登事件,斯諾登作為政府承包商,泄露了機密信息並被指控違反《間諜法》。然而,戈德伯格作為記者,其法律責任可能有所不同,戈德伯格可能因為憲法的保護而免於受到逃過檢控。
結論:戈德伯格受到檢控的機會是一半對一半,
戈德伯格的行為引發了對信息獲取和披露合法性的質疑。雖然他的行為可能受到新聞自由的保護,但仍可能麵臨法律挑戰。此外,此事件暴露了政府在處理敏感信息時的安全漏洞,可能導致相關人員麵臨行政或法律後果。
蔣公子 發表評論於
2025-03-28 21:01:42
回複 '第一代移民' 的評論 : 當然有關係,因為民主黨和左派媒體在一切問題上都是雙重標準。
第一代移民 發表評論於
2025-03-28 15:58:14
錯了就是錯了,跟拜登有什麽關係?
蔣公子 發表評論於
2025-03-28 14:38:41
回複 '注冊怎麽這麽難' 的評論 : 你認為拜登的班子可以管理美國的安全嗎?
拜登把美國的國門敞開讓全世界的犯罪分子可以自由的出入美國,在美國犯罪,販毒,殺人,搶劫,難道泄密比拜登的所作所為還要嚴重嗎?
注冊怎麽這麽難 發表評論於
2025-03-28 09:35:17
一個連自己通訊安全都管理不好的美國最高層、還談何管理好美國和美國安全?記者的特點就是陳述發生事件和爆料、保守秘密關他P事?況且該記者是負責的、隻在事後爆料了此事。是因為高層的愚蠢無能才導致信息泄露,現在為脫責想把輿論和靶子引向記者?無.可.救.藥.的草台班子!!
蔣公子 發表評論於
2025-03-28 02:59:20
回複 'ytwadk' 的評論 :
在民主黨看來,美國公民隻要能夠政治正確,幹什麽都可以的,可以敞開國門讓罪犯,黑幫,毒販子,拐賣婦女兒童者,性犯罪者自由出入美國,可以男女同廁,可以零元購,.....反正隻要政治正確,幹任何違法犯罪的事情都是可以的。
蔣公子 發表評論於
2025-03-28 02:54:40
回複 '佚名未名' 的評論 : 你認為隻有民主黨拜登的班子才是正規班子嗎?這樣一個正規班子,居然把一個躺著就可以成功的阿富汗撤軍搞成了一場對美國人和阿富汗人都是大災難的爛尾撤軍。
佚名未名 發表評論於
2025-03-27 23:07:17
草台班子從上到下都說沒有機密,那還有什麽泄密呢。
ytwadk 發表評論於
2025-03-27 22:29:30
美國公民沒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
蔣公子 發表評論於
2025-03-27 21:32:32
回複 'Iknowno' 的評論 :
其實泄密門有可能是川普故意放出的一隻兔子,讓所有的媒體都聚焦在泄密門事件中,按照正常邏輯,如果是美國國家安全顧問賽斯犯了錯,他出麵承認並且不是以後注意,也就完事了,但是賽斯死不認錯,而且攻擊戈德伯格,故意把事情鬧得,媒體的注意力全部被吸引,而川普這幾天要通過的法案和很多措施,政策都被媒體拋之腦後,很多的法案都無聲無息的通過了。民主黨的獵犬左派媒體都在追捕泄密門這一隻兔子。
Iknowno 發表評論於
2025-03-27 20:15:26
這非他一人所為。從他意識到自己誤入後就把它組織成了民主黨的有計劃行動,從決定披露的時間節點,到逐步披露的內容,都經過大佬審核。不然還真的沒這個膽:肯尼迪都能一槍拿下的華盛頓。
蔣公子 發表評論於
2025-03-27 18:59:53
回複 '新林院' 的評論 : 戈德伯格的問題可能和你說的銀行問題不完全相同,你可以把戈德的Signal問題也問一下穀歌AI,看一下答案是什麽,有可能有區別。
新林院 發表評論於
2025-03-27 18:29:46
可以問這個問題:
如果銀行錯誤地把一筆錢轉到他的賬戶,他明知這筆錢不屬於自己,但還是把這筆錢花了,算不算犯罪?
我查了一下穀歌AI。答案是:
If you receive a bank deposit by mistake and know it doesn't belong to you, keeping or spending the money could lead to criminal char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