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小哥坐擁十幾個房產還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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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到《Financial Review》上一篇關於投資理財的文章,介紹一位澳洲悉尼的小哥丹尼爾,他今年才28歲,原來是一位電工學徒,自己沒錢,家裏更沒錢。19歲那年他貸款以34萬買了第一個自住房,“招租”他的父母親,當然是問他父母親收租金的。之後的10年中他不斷組合自己的資產,再投資,現在已經擁有11套帶地的獨立房和一個農場/果園。盡管他目前欠銀行三百多萬,但其總資產遠遠超過其數倍,他的投資還在繼續擴大,而且做到“收支平衡”,租金收入對付銀行利息等開支,綽綽有餘。

這令地產投資界的老前輩刮目相看,也令很多人不可思議。這位小哥丹尼爾給傳媒透露了一個“秘密”,原來小哥采用一種“邊租房邊投資”的方法,英文還專門派生出一個新名詞叫“Rentvesting”。顧名思義,丹尼爾投資房地產,但不住其中的房子,而是選擇自己租房。現在丹尼爾已經自己開創一個投資谘詢公司,在悉尼市中心有自己的辦公室。為了工作的方便,他必須住在悉尼的市中心,要是在這些區域購買自住房,勢必花額外數倍的資金購買房子。於是他采用租房的形式,在市中心租一個公寓單元,花很少一點錢,地段好,設施現代化,離上班地方有近。


工薪階層買房有個很糾結的問題,那就房子買在哪裏?買什麽房子?要長遠的“資產增值”就要買地大的房子;自己住得舒服,就要買新房;要生活便利,就要買熱鬧的中心;要是節省上下班時間,要考慮住在公司附近;還要考慮經濟上是否承受得了等等因素。但光這幾個條件,都要滿足,不是沒有,肯定很難找,最主要將會非常昂貴。

小哥將這些問題剝離開來,投資歸投資,自住歸自住。於是他自己的後顧之憂解決了,他可以投資那些經濟發展較快,增值潛力比較大,價格低廉,同時租金回報相當高的物業。而自己租CBD的公寓,幾分鍾就可以到公司,連汽車都不要開,同時也享受都市現代化的生活,可謂“兩不誤”。所以他近年來不斷將自己的資產再組合,融資後繼續擴大投資,幾乎不花現錢再買房。而且因為物業的回報率相當高,即便是借貸,收回的租金遠遠超過借貸的利息,毫無壓力。我經過計算,這是極其有智慧的青年投資家,30歲不到就有如此成果,而且風險幾乎為零。這是值得很多青年人投資學習的典範,在我們周圍很多家長為孩子買大房子嘔心瀝血,榨幹平生的積蓄,落得夜不能寐的境地。我們需要學習,小哥丹尼爾的父母親什麽錢都是沒有貼給他,甚至還向他租房子。十年後的現在,已經擁有那麽多的產業,不愧為有智慧的年輕人。

隻要將概念理順了,買個房子並不難,隻要有點首期,有個像樣的工作就可以貸款,慢慢還按揭。華人家庭中最常見的就是鼓勵子女存錢,在他們買房時,家長再支援一點首付。現在聯邦政府和州政府都有一些列對首次買房年輕人的優惠政策,最高可以享受到2%的首付就可以買房。對於有份穩定工作的人,隻要有個起點買房,平時還貸款的金額和房租差不多,等到退休了,這個房子屬於自己了,並沒有什麽壓力。但是聰明的家長會動員孩子買有“增值潛力”(Capital growth)的房子,這樣在資產增值的時候,融資後可以再買更大的房子,或是結構更好,或是地段更好的房子。很多有理財頭腦的澳洲人就是那麽做的,有些人將來在經濟實力許可的情況下,把老房子平了,建造更大的新房,或者建造數間聯排新房Town house。等到退休了再把大房子或者數間單元房賣了,積累堅實的財務實力,為“財務自由”的退休做準備。



盡快做到“財務自由”


但是這裏有個問題,什麽叫“增值潛力”大的房子?一般來說房子的地比較大,在好區地段好,離購物中心近,離名校近,房屋式樣和結構都還過得去等等,滿足這些條件的,通常“增值潛力”就很大,也就是說買了幾年、十幾年,房子的價值可能翻倍。而與之相反的則是大樓的公寓房Apartment,現在市場上由於過度開發高樓大廈,造成公寓房極度過剩。所以價格並不貴,絕大部分公寓房的“增值潛力”並不大,甚至在下跌。辛辛苦苦擁有一個房子幾十年,反而成了“負資產”,不是在犯傻?作為家長,當然不希望子女背上“負資產”的包袱。



是買公寓房還是別墅,對絕大多數人都很糾結

於是大家避開公寓房,都找“增值潛力”大的房子,可是發現隻要符合那幾個條件中的一兩個,價格都奇貴。要是想買心目中的“理想的房子”,覺得一生中就買那麽個房子,要各種條件都滿足,就那麽點錢,真是比登天還難。這就是為什麽很多子女一連幾年辛苦在看房,拍賣中舉了無數次手,都以失敗告終,苦不堪言。



要理智地避開這種競拍的場合

更有很多人愚蠢地過度借貸,力所不能及地籌集資金,更有一些沒有理財理念的家長,把自身並沒有多少的儲蓄、把養老的錢都淘淨,為子女買房。很多家長幼稚地想我隻是“借”給孩子買房,但是沒有想到子女根本沒有這個能力,在老人們需要這筆錢急用時再從房貸中拿出來,比登天還難。我給一些朋友舉過這個例子:假如家長好心“借”給孩子積攢幾十年的50萬,可是就沒有計算過你孩子每年扣除開銷,能存多少錢?一位朋友告訴我,實事求是說,他們30年都不一定積得到那麽多。好,那時這位朋友已經八十歲了,有點事你還指望孩子們還錢?也許你的孩子有這個心願,可是現實中根本無能為力。所以“借”錢給孩子們買房基本上是一句空話,打算“借”,就最好準備好無償奉獻。

還有一個很棘手的問題:子女成家立業,要動用他們小家庭資產還要別的家庭成員同意,這裏還有法律上的問題,很可能“借”的錢最終跑到別人的賬戶裏了。我就聽說一位朋友為了兒子買房,把所有的積蓄貼給兒子,後來若幹年兒子結婚,小夫妻倆共同供款。沒幾年小夫妻離婚,媳婦上法院打官司,最終老倆口部分“借”的錢就判給了原兒媳婦。所以家庭的資產最好要有一條界線,最好有些法律保護措施,買房子也不例外。在沒有條件的情況下最重要的還是“量力而行”,不要為未來的“財務災難”留下伏筆。



力所不能及地籌款會帶來災難


沒有投資經驗的人,自然對丹尼爾目前還欠銀行的款項300多萬擔心(快接近一千多萬人民幣)。其實我們所說的“欠款”Debts還有區分:一類為“壞的借貸”Bad Debts,比如說去銀行借貸的錢買了豪華遊艇,豪車,去世界各地豪華遊,購買珠寶首飾等等,“欠款”再也還不回來,或是在貶值;而另一類稱為“好的借貸”Good Debts,這些借貸會帶來回報收益。就像小哥丹尼爾盡管欠銀行300萬,但他有強有力的租金回報和資產增值。所以我們要做到“財務自由”,就要增加“好的借貸”,而減少或者避免“壞的借貸”。



同樣是“欠款”,結果大相徑庭

很多人心想,這位小哥是不是很冤枉,一輩子不是沒有享福了?其實不然,因為他租的房子盡管不大,但離中心很近,生活便利,而且居住現代化舒適,也不要打理花園等雜事。每天早上起來先在海濱公園跑步,回來在樓下咖啡館喝杯咖啡,吃早餐。中午和客戶一起去特色餐廳吃“工作餐”,晚上和妻子在豪華餐廳享受美味佳肴,回家再去大樓的遊泳池、健身房鍛煉身體,有著現代化的生活質量。丹尼爾說,等到是五十歲以後他可以把資產再進行重組,完全做到“財務自由”,那時他可以處理掉一些投資,賣掉他的生意。將來他有時間打理花園,也不必在市中心上班,他完全可以不用貸款就可以買一套豪宅,享受人生。

我覺得這位小哥丹尼爾的經驗非常實在,有時我們受傳統思維的束縛,會陷入一個非常尷尬的境地,甚至可能殃及數代人不翻身。坐擁十幾套房產卻仍然租房的秘密,說到底就是揚長避短,利用各類投資產品的長處,達到自己的最大效益,盡快實現“財務自由”Financial Freedom,並且有著良好的生活質量。


注:本文不構成投資建議,我也不是地產中介和投資顧問招攬生意。隻是帶有思考性地閱讀他人經驗後的一點感受,希望對朋友們帶來一些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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