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在和平時期。對手無寸鐵的兒童下此毒手是可忍熟不可忍,我們責無旁貸應該嚴厲譴責並繩之以法以儆效尤。更何況中華民族是個禮儀之邦,有著五千年文化曆史的傳承,在高度文明發達二十一世紀的今天,竟然還會出現如此野蠻行徑確實無法令人接受。國人絕不該借此來發泄和表達其他的情緒與“憤怒”。要知道一個幼小生命的失去,絕不僅僅隻是“仇日情緒”簡簡單單的宣泄。
日人當年窮凶極惡在中國犯下的滔天罪行,也並未見到你們有如此之大的反應。 他們奸淫殺戮婦女兒童,他製造了慘絕人寰的南京大屠殺,一次就殺戮裏三十萬國人,他們比賽屠戮國人的場景仍然曆曆在目。或許你們早已習以為常視而不見了,請千萬不要用你們對“正義”的呼聲(就被殺害兒童)掩蓋了我們中華民族的國仇家恨!此時此刻人們應該大聲的告訴日人政府,曆史是不能被遺忘的!這也喻示著要想中日睦鄰友好,首先日人要承認侵略史實。要承認對中華民族欠下了不共戴天之仇!731細菌部隊用國人做活體實驗,強迫國人女性做慰安婦,掠奪中華之財富無惡不作罄竹難書!今天的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絕不是體現在和平時期對無辜孩子的傷害事件上。
我們在製止此類事件發生的同時,應該醒示日人所有的這些都是當初他們發動侵華戰爭惡果的延續!善惡懲罰分明,和平時期殺害一個日人兒童,沒有一個規矩和道理可言,但這的的確確和“仇日”沒有可比性。也不等於我們就該籍此忘記那段曆史,更不是日人就可以不承認他們曾經的罪責,肆意妄為在我中華大地的侵略和屠殺無辜百姓。
要想中日兩國人民世代睦鄰友好,首先日人要正視麵對曆史,承認對中華民族犯下的滔天罪行。否則又憑什麽想要國人不“仇日”?!在抗日戰爭中,中國軍民傷亡超過了3,500萬以上。日本侵略者在中國造成一次性800人以上傷亡的慘案至少有173起。人們必須清楚的認識和懂得不要以為購買了日本的電子產品,到日本去旅遊、駕駛上了日本的汽車就可以輕而易舉地撫平國人百年前的屈辱和傷痛。
殺害日人兒童是個人的突發案例,而當初的侵略中國則是日本國對中華民族犯下的滔天罪行。難道要讓我們的國人放棄這種民族仇恨?豈不是天大的笑話嗎?家仇國恨豈能當作兒戲隨意忘記?當時的中國人口大約是四萬萬五千萬,在戰爭中的傷亡人數就達到了三千五百萬以上。占比當時人口的13%,這個仇恨誰人會忘記?誰又可以忘記?警示中華請牢牢地記住這段曆史!或許這才是我們應有家國情懷!奉勸那些別有用心的人,千萬不要做一個數典忘祖的“熱血漢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