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登又有大動作,簽署行政命令【1,2】,聯邦政府不再參與監獄私有化機製,導致私營監獄股票大跌。也許最令人吃驚的是美國國家機器之一的監獄原來是有私營的。美國監獄為什麽私營?因為人太多了,耗資太大,美國不是一切都市場經濟嗎?覺得市場萬能,市場能解決所有問題,犯人太多,管理費用太高,讓市場接管好了。
【3】
美國監獄人數過高,最主要的原因是美國人太狠,狠到連自己人也不放過,對很多人來說,你被判有罪,就是社會棄子,價值就低人一等,隻有抓起來,關起來才能給你們一個教訓,至於有色人種占比例高,那就一石二鳥了,把社會人渣淘汰掉。美國的法律殘忍跟中國有一比,美國刑事犯罪九成半是不經過審判的,隻是檢察官嚇唬一下,犯人認罪(plea bargain),就進了監獄,大多數人也許是罪有應得,但冤不冤,沒人在乎,所以法律麵前錢平等,你沒錢,隻能當個良民。
有人誤解覺得美國罪犯進了監獄吃白飯,還有福利,所以對他們狠些也應該,事實完全不是那麽一回事,基本“人權”,生存的權力是有的,有吃有穿包住,有病一般能看醫生,但自由是沒有的,畢竟是監獄嘛,但是在背麵,大部分監獄裏都自動形成黑社會,你在那兒就是人肉,一片葉子,所為尊嚴人權隻是政府高官帶記者訪問的時候才會說說,而且,每個犯人還有另一份職責:接受社會改造。這就形成了美國一個特有的現象:監獄勞工((監)牢工)。
美國這麽發達,怎麽會有強迫犯人勞改的?不僅有,而且大家引用的依據,是美國憲法【4】。第十三修正案一方麵廢除奴隸,廢除強迫勞動,另一方麵又允許“定罪後勞改懲罰”,這麽一來,進監獄就自動勞改,牢工就合法了,一合法,就能給一部分人帶來財富,能借機創業的,就創業了。這種強迫勞改的規矩是(美國)南方在內戰被打敗後事實上恢複奴隸製的一個手段,成為南方恢複棉花生產的關鍵,當時南方棉花州所立的法,包括流浪有罪,現在看來都是“非法”的,目的就是把黑人重新打成奴隸,而且聯邦政府不願意管理,也樂於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這種把黑人,後來也包括少數為生活所迫的白人重新打壓成罪人,變相成為奴隸的製度,幾十年後才逐漸被推翻,可以法律為借口的強迫勞工,在犯人沒有任何法律保護的環境下敲詐這一群最弱小的,已經被“法律”懲罰了的人的做法,卻一直延續到今天。
一百年前
今天,“文明”了的強迫勞改
那麽被判有罪,勞改勞改是不是一件好事呢?當然,參與勞動是應該的,但美國的牢工整體麵臨著缺乏保護,工時過長(很多達12小時,甚至更長),報酬低,甚至幾乎是無報酬,因為一天就是1、2美元,比中國的底層工人都低,而且環境差,常常被虐待,美國牢工因為不是受雇用,不受勞工法保護。牢工參與的,除了幫助自己生活(如做飯、洗衣、清潔),也承包美國企業的活(如包裝星巴克咖啡,維多利亞褻衣,甚至軍工產品),盡管這在美國經濟占有微不足道的成分,但美國犯人也是個過兩百萬的大軍,產值幾十億美元,據不完全統計,參與製造業的牢工占美國製造業人數的4%,比西方攻擊新疆的集中營、 種族滅絕的規模還大,而且美國牢工經過產業化,幾重打包已經成了“投資機會”【7】,洗白了。不久前中國與歐盟同意簽署中歐全麵投資協定,美國為首對這一事件攻擊的理由之一是中國的勞工法,中國沒有批準國際勞工法,作為協定的一個條件,中國表示將會“往這一方向努力”,美國和歐洲反華陣營覺得信不過中國,可美國自己也沒有全部批準國際勞工法,美國是禁止強製勞工,但美國的牢工有半點自願的意思嗎,僅僅把牢工歸為不是被雇傭就行了嗎?
《大西洋月刊》:現在的牢工與150年前沒什麽區別
去年全國廣播電台(NPR)采訪了一個牢工,他的一天是怎麽過的呢?
(犯人)摩根每天4點起床,在廚房工作,監獄1200人的早午晚三頓,每天12個小時,賺2.25(美元),還得交稅,一個月到手是$55。可是監獄裏什麽都是宰人,一個電話5塊錢,一包炸薯條5塊錢,全給監獄吃回去了。
工資【9】
累了,身體不舒服,不幹活行嗎?不行。監獄裏沒有病假、假期、節日。你不聽就是違反規則,懲罰的條例多了,包括單身禁閉,幾天到幾周到幾個月不見天日,包括把你放到最恨最毒最惡的犯人中間。摩根後來運氣不錯,給一家公司打工,公司付的工資,都給監獄以管理費名義吃了,他每小時賺37美分,但總比每天2.5美元好。
摩根十年監獄,出獄時總共就賺了300美元。
對於能坐下來讀書看報,在微信上發言表態的人來說,這一切都是遙遠的事,但也許你吃的用的含有強迫勞工的成分,不是美國的,就是其他地方的。
【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