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言論自由

texasredneck (2018-08-09 07:38:08) 評論 (3)

                                                      什麽是言論自由

 

首先吐兩個槽。在網上一旦有人批評中國缺乏言論自由,總會有人說,美國也是如此,還不如中國等等等。我就十分糊塗,因為我想問題的關鍵在於你認為言論自由好不好,如果你說好,那麽中國有沒有言論自由與美國有何關係,難道因為美國沒有,中國就可以沒有,美國是中國的榜樣?我以為正確的做法就是不管哪個國家沒有言論自由都應該批評,這才是所謂的公正。可見有些人邏輯混亂到了什麽程度。

記得有一回我反感有些人以祖為陰,馬上有人就說:那我罵你祖宗八代,你難道可以無動於衷。我覺得莫名其妙,因為我的意思是對曆史人物要開放評價,不要搞什麽誹謗罪。我可完全沒有料到有人會心裏這樣惡齪,首先想到的就是罵人,討論應該就事論事,為什麽要罵人呢。

 

槽吐完了,言歸正傳。首先得說明一下,我基本不了解中國法律這方麵的情況,所以隻能說美國的。既然我生活在美國,就得了解美國的法律。

美國憲法關於言論自由的條款主要是指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

 

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 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 or abridging the freedom of speech, or of the press; or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peaceably to assemble, and to petition the Government for a redress of grievances.

國會不得製定有關下列事項的法律:確立一種宗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剝奪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剝奪人民和平集會及向政府要求伸冤的權利。

 

首先做一點說明:

由於曆史的原因,宗教自由和言論自由是緊密的地聯係在一起的,美國的建立正是因為清教徒不信奉英國國教而來到新大陸。所以說他們立國的原因之一就是要保證宗教自由,那麽也就不得不保證言論自由。

注意這裏所指的是美國國會,後來才慢慢擴大到每一個州,到全美國。

 

這一個修正案的實際意思是說:美國政府,不管哪一級政府(州,市)都不能立法來追究個人或者組織的言論。我們順著它的思路往下想,政府最在乎的是什麽?當然是領導不喜歡被批評或者攻擊,這個修正案就是說,不管你喜不喜歡,都不能行動。

所以說,盡管在這個修正案的框架下澄清了一係列問題,比如色情刊物,政治捐款等等等,在很多人,也包括我,看來,這個修正案的核心是政治性的,也就是說政治上的言論必須自由,不能被政府追究。

應該特別注意的是這個修正案僅僅是對政府的約束,也就是說:你公司的老板不高興你的有些言論,不管什麽,那怕是政治性的,都可以讓你走人;最近有政府官員因為政治觀點被餐館趕了出來,都沒有違反這個修正案,因為是私人企業,頂多是一個職業操守的問題。

美國的法律規定了不能因為種族,性別等等有區別對待,但是沒有提到政治觀點,隻說政府不能因為政治觀點而進行法律訴訟。簡單的說,可以區別對待政治觀點,但不能有打官司,抓人這樣的事情。大家可以想一想為什麽是這樣,其實非常簡單。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我在這裏討論的言論自由是一個法律概念,否則說不清楚,那麽言論自由並不等於什麽都可以說。比如說許多國家都立法禁止種族仇恨,暴力的言論,在美國你說血洗火星沒有關係,但說一個美國真實的地名我敢保證警察要找你。

記得曾經在書上看到,尼克鬆總統因為擴大越南戰爭而激怒了很多美國人,那個時候沒有網絡,人們隻能以給白宮發電報來表達情緒。於是美國郵局規定,可以說stupid,不能發idiot,因為前者是批評,可以允許;後者是侮辱,不行。

現在的媒體多麽發達,以各種方式對政府,總統發難的多得很,比罵人要過分多了,比如說有個電視節目主持人居然提著總統的腦袋,當然是假的。最後也隻是道歉,她要不道歉誰也把她沒有辦法。政府不能起訴她,因為找不到她準備這樣做的行為,而在美國幾乎不能起訴言論和思想,除非與恐怖組織有關。

這裏就涉及到到了一個非常複雜而微妙的問題了,我們知道現在美國網絡淩霸非常嚴重,導致青少年有很多痛苦,甚至自殺。但是第一修正案在那裏,除了批評教育,沒有別的辦法。也許將來會以立法加以控製,青少年比較脆弱,恐怕得區別對待。但是我敢肯定,政治言論上不會有什麽變化。

總而言之,你在美國可以罵總統,沒有事情發生;但你不能罵老板,如果被老板知道了我敢肯定會有事情發生,這就是因為第一修正案。也許正確的說法是從美國政府到老百姓,對於什麽是言論自由起碼在政治言論上達到了基本一致。

 

我知道有人會說:言論自由與我有什麽關係,能讓我賺錢就是好政府;我恐怕會說:政治上的言論自由是人的最基本的權利和訴求,吃飽的豬也不過是豬;我想有人會說:人要是吃不飽和豬有什麽區別?

我就不知道怎麽說了。

現在網上有一股風氣,不能談人權,一提就是左棍,國外的陰謀等等等。我實在不能理解,你難道不是人,不要權利,簡直是莫名其妙。我知道有人會說,人權這個詞被別有用心的人用壞了。那麽很簡單,你來一個正本清源,說一說你對人的權利的理解,大家討論,不讓說總是不對的,人多多少少還是應該有一些權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