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見麵,他告訴我在成功商人的外衣下他有一顆熱愛文學的心。於是,我們見麵時更多的是談文學。
之後的有一天,他送了我一套(三本)小說,告訴我作者是他。書本上是一個陌生的筆名,他說那是他出生證上的名字,後來他改名了。“千萬不要告訴別人,我就是這套書的作者。”“為什麽?”我好奇地發問。“寫作,就是幹自己喜歡的事情,無需張揚。”
哦,實在是走心。
從該國其他文學愛好者嘴裏,我印證了這套書的影響:這是1996年全國優秀小說的得獎作品(金獎)。但是,至今作者還沒有亮相,或者說沒有被找到。這套書,國家圖書館裏有,文學愛好者家裏的書櫃上有,但是,就是沒有人知道其真正的作者是誰。
人,不會因為一次得獎而膨脹吧?所以,他似乎在說著別人的故事,享受著與評委會躲貓貓的樂趣。當然,更多的是被人們淡忘了。
由此,我想到了今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鮑勃·迪倫(Bob Dylan)也拒絕接受諾貝爾文學獎,官方一直找不到他的傳說。
看來,真正的超脫者如斯。
確實,幹自己喜歡的事情,何必要得到別人的掌聲和肯定。尤其是對掌聲和肯定帶來的經濟利益都不屑時,那麽,更沒有在乎的理由了。
反觀國內,每到年底都有無數的費時費神的頒獎晚會,而且有的還申明:隻頒給到場的演員---有何公正可言?那麽,那些樂於趕場子的人,就是得獎最多的人吧。
人生需要有那麽多獎杯證明嗎?當我把很多座占地又無用的獎座歸進一個封閉的櫃子裏後,頓覺輕鬆極了。
生活需要修身養性,需要吃香喝辣,需要走親訪友,需要遊山玩水。那些名利,何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