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行去不去
陳老丁
這幾天華人圈子裏為二月二十日該不該上街遊行聲援梁警官,遊行該喊什麽口號爭執不休。微信群裏,網上論壇裏,爭論得先是驚歎號加重語氣,再上升到“你用後腳跟想想也明白”,“你去(或不去)就是給華人丟臉”,“你那弱智的感慨我都懶得跟你爭”。。。。。。有必要嗎?其實去與不去完全取決於你對此事的認知,有人把案情分析溜夠,得出結論梁警官被判刑是公平的結果,遊行屬於無理取鬧,是非不分。另外的多數當然是認為不久前若幹白警真的是用槍指著黑人,甚至是正在涉嫌襲警的黑人,真的是扣了扳機把人打死了,鎖了人家脖子把人勒死了,都未上法庭,別說治罪了,這回梁警官撞到個風口上,小錯被放大,當了替罪羊犧牲品。
當然是兩撥人都有自己充分的道理,說不服對方你提高語氣也是照樣說不服,到不如轉回頭,不要去遊行的就忙自己的事去。要去遊行的就把時間放在聯絡同行的人,準備遊行細節,還有好多準備工作要做呢,要去就把功課做齊,爭取達到遊行的效果。
要說講道理,華人可能是世界上最講道理的民族了,當然這是在跟外族人麵前哈,自己人之間未必。但目前華人在外族麵前的Reputation到底個值得尊敬的講道理的民族呢?還是個用不著當回事的唯唯諾諾之一群呢?大家自己清楚哈,想想也是肝疼。
回顧以往若幹事件,92年造成洛杉磯大暴亂的Rodney King,那照咱們華人的道理來講,不聽警令,高速駕駛逃離,被逼下車後,手舞足蹈欲與警哥試比高,那警察不打你打誰,打得還不夠啊。但最後警察被判無罪走人,事後美國各地遊行鬧翻天,洛杉磯燒毀一片,死傷若幹。類似例子太多, 2012年邁阿密的Trayvon Martin, 2014年紐約的Eric Garner,都或多或少有點底子潮,按愛講道理的華人的道理,都自己該檢討自己,被警察打死是自找。但最後這些事件都導致了全國性的大遊行,有的造成暴亂。
這些事,加上黑人兄弟在其他領域的“鬧”,最後的結果是什麽呢?
沒見一撥黑人因為另一撥“鬧”就覺得他們給自己丟臉了,反倒是見著人家分比你低就上哈佛了,還見著NBA沒因為等額分配就多分給你亞裔幾個名額。
還見著電視上一觸即老黑的話題,政客們都小心翼翼,話題一到老中,就張嘴就來了。2007年,美國參議院多數黨領袖Trent Lott因為在南卡羅萊納州老牌參議員Strom Thurmond百歲生日上說了恭維的賀詞“您老當年參選總統,如果當上了,世界要是按您老當時指定的路子走,咱今天絕沒那麽些麻煩”,也沒明確指麻煩是誰,就這一句話,老炮兒級別的政客,被逼辭職了。
還見著中國人擠破頭衝擊多年未果的奧斯卡,人家覺得太白,說不來就不來了。
老丁這裏不是說不該講道理,遇事就應該無理取鬧,真要鬧老中不會燒不會殺,小胳膊小腿的也鬧不出啥驚天動地的動靜來。你真要把道理講完,覺得梁警官該自己承擔責任,遊行不值得去,那不去就完了,沒什麽。
2016年2月18日淩晨於威斯康星小鎮Belo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