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宋彬彬的文章《王友琴加於我的曆史恥辱架》。我也想起一段往事。我覺得王有琴的治學方式也許確有缺陷。
記得那是在上個世紀九十年代末,我就書稿問題求教於王有琴。王從書稿中看出,我是當年八中高中的學生,就向我詢問八中黨支部書記華錦當年“被毆打致死”的情況。我直率地回複她說,華錦不是被打死的,是自殺的。據說華錦本來在學校就作為走資派而被批鬥,而後華錦到新市委參加會議,新市委的頭麵人物也要求華錦們老實交代問題。作為一個據說是三八年就參加工作的老幹部,華錦對前途徹底絕望而自殺。我的回複使王有琴頗為不滿。她回信指責我為八中幹部子弟辯護,堅持說華錦是被毆打致死。看王有琴有點兒偏執。我也就懶得再回複她了。
而後,我看到王有琴依然多次在文章中堅持說,華錦是被打死的,完全不肯就“自殺說”進行考證。我當年覺得她也是老三屆,先天不足,治學不嚴謹也不足為怪。好歹“大方向正確”,也許沒必要在細節問題上較真。
現在看來,失之毫厘謬之千裏,治學必須認真,不嚴謹還是很傷人的。尤其我們從道義上追究曆史犯罪行為時,更需要認真細致,不能僅憑感情衝動,僅憑想當然耳。否則,就會放走真凶,模糊了真相。
(寫小說可以例外,可以有虛構,可以有合理想像,也可以有人物的拚接和藝術化。但做學問來則來不得一絲虛構與想像)
附宋氏原文
宋彬彬:王友琴加於我的曆史恥辱架
如 《周末文刊》49期的女附中專輯文中所述:1966-8-5日女附中發起打校長的高一三班不是我,也不是鄧榕所在的班,而恰恰是王友琴所在的班,當時她在 場,所以正是她最清楚誰發起並打人的。雖然我和王友琴並不相識也從沒見過麵,但20年來,如吹氣球般越吹越大,宋彬彬在王友琴版的八五事件中的“戲份”也 在不斷加重。王不惜用各種提示暗示或“蒙太奇”手法轉嫁誣陷,使宋彬彬的“故事”越發吸引眼球,成就了一篇“好故事”。
雖然王 20年如一日地抓住我不放,卻從未找我談過話,哪怕是電話我一次。就算她不屑於理睬我,但我倆都在美國工作,她還去我所在的Boston做過演講,我們有 共同認識的人,她有太多的途徑可以問到我,但她從來沒有過。著書指責人罪名是一大事,哪怕不屑於采訪被批判者,也該采訪老師學生和學校吧!但她卻不需要調 查采訪,隻需打一個電話或看一篇博文也能成就一篇加罪的文章,這就是她的一貫的“學者”風範。王雖然不屑於理睬宋彬彬,但離開了宋又是斷斷不行的,即便她 近期的“紅小兵擠走了紅衛兵”一文,雖和宋毫無關聯,卻仍然一如既往莫名其妙地點了宋彬彬4次名,看來沒有宋彬彬她真是難以出人頭地了,讓我不得不汗顏。
王 友琴欲加於我的曆史的恥辱架上已有年頭,我都忍了。但最終使我無法容忍的是她於靳劍生剛去世後就發文《李納、林豆豆、宋彬彬》,牽強附會地大挖祖墳,汙蔑 靳劍生。豈不知20年來,有多少次我不願再忍讓她之時,都是劍生勸我不要去跟她理論,說清者自清,走自己的路,跟這種跟本不在乎事實的人是沒理可講的。
沒想到她卻連死人都不肯放過,在劍生逝世一周年之際,我不得不違背劍生的囑咐,跟她理論幾句,不期望她會承認錯誤,隻為還劍生一個清白。
王 友琴在2012-2-24日發表的《李納、林豆豆、宋彬彬》(網上可查)中指控:“在卞仲雲被打死時,宋彬彬的父親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她的丈夫靳 劍生並不是高幹子弟。但靳的大姨夫名叫李振翩,湖南人,一九四九年後一直住在美國,年輕時曾經和毛在長沙參與學生運動(李振翩在文革中回國得到毛的接見) 靳劍生的姨媽多次到他插的內蒙古,說服軍代表。靳劍生憑李振翩的關係進入了大學,與宋彬彬同學。”
真想不到王友琴會急功近利到如 此地步,不肯花點時間做調查,或稍稍走走腦子,哪怕用幾分鍾上百度查詢一下事件的年代,就慌慌忙曲解劍生姐姐的博文,張冠李戴地作出她所需要的結論。王友 琴必是希望這位姨媽就是李振翩夫人,豈不知李夫人是靳劍生的大姨,去找軍代表的卻是劍生的四姨——北京二醫的教授。1972年時,李振翩夫婦還沒回過國, 而靳劍生恰恰是因為李振翩的“海外關係”才沒能進大學!
王友琴還居高臨下地教訓亡者:“可以慶幸靳劍生的好運氣。不過,他應該明 白用家庭背景來決定誰能上大學的製度不是好的製度。”靳劍生當然比王友琴更明白這點並深有體會。正是因為他的出身和李振翩的海外關係,他雖然於1972年 考了哲裏木盟的第一名,卻因政審不能通過而沒有學校敢收他。王友琴也該明白,北京八中老高三畢業生的底子不知比當時小學程度的工農兵學員要高多少,我想王 還不至於偏執到認為張鐵生之類的白卷生比八中的高材生更有資格上大學吧!而正是因為靳劍生的學曆,他的四姨才能說服軍代表;更是因為長春地院體育朱老師求 才心切,在其鼎力推薦下靳才得以在我們入學半年後,即1973年春,頂替一位退學學生的名額,艱難地進了長地院。
上世紀80年代,靳劍生在美國麻省理工學院(MIT)的二項碩士學位及成為哈佛商學院的第一位大陸博士生,足以證明他的學習實力,難道如MIT、哈佛之類的美國一流學府,也能靠家庭背景混入嗎?
1973 年,長春地院的校領導曾好心地勸我不要和靳劍生談戀愛,說雖然你父親是走資派,但你終歸是老革命的後代,還能爭取當可以教育好的子女。他家則大不同了,父 母從美國歸來,家裏不但有美帝國主義海外關係,母親也因美國特嫌而被關押。你和他的家庭背景相差甚遠,你可不能和他談戀愛。由此可見,當時的靳劍生基於 “家庭問題”在社會上處於何種地位。
1973年7月,李振翩於1949年赴美後第一次回國訪問。我清楚地記得,直至《人民日報》 刊出8月2日毛澤東接見李振翩的消息後,劍生及其家人方才得知背了20多年的美帝國主義海外關係的黑鍋,原來竟是毛青年時期的摯友。而那時距劍生入校已有 半年之多,至於校方最終是否知道李振翩與靳劍生的關係,我就不得而知了。
曾有多人指出王友琴文中多有此類張冠李戴與事實甚有出入 處,不知原因何在?或許王真的不在乎事實,凡事皆可按其意願加以塑造?或許她雖是女附中的老三屆學生,但缺乏嚴謹科學的論證教育,更缺乏認真調查的求實態 度和意願,以致竟把撲風捉影的“傳說”甚至是自編的故事誤成事實成文。順帶一句,萬不可拿別人的數據說事而不引出處,甚至做為自己的功勞予以發表,若被方 舟子發現,可是要打假的啊。
以王友琴為民伸冤的“文革義工”、“中國辛德勒”身份,她本該為靳劍生一家的遭遇抱不平,但同一個事 理,僅僅因為靳劍生是我的丈夫,就被她變了味兒地顛倒曲解。真是同一件事實會有二個真理標準,就看她需要哪一個。老話說“亡者為大”,連對剛逝去的人她都 敢不屑於事實而大不敬,還能指望她對我這個大活人尊重事實,講道明理嗎?
多年來,正是她本人一直在以文革的方式方法,唯我獨尊地 不斷傷害他人,非但不道歉還安坐在道德高地上持續曲解事實指責他人。但不管怎樣,我尊重她對文革研究的執著,寧願相信也希望她研究文革的初衷是追求正義與 真實,我也真誠地希望她能有勇氣正視並承認事實與真理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