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的下午,我和女兒在餐廳用過膳後,女兒建議去Downtown 走走去看一下今年的聖誕裝飾。
俺一想,剛剛吃完飯,去散散步運動一下也不錯,特別是那天是星期五,通常在周末這丫頭都是出去和那些年輕的朋友混,難得今天會留下來陪老媽我去吃飯(知足吧),所以就欣然接受的說:好啊,我也正想去看看今年的聖誕裝飾呢。
出了餐廳我開著車就往Downtown 的方向行駛而去。
周末的傍晚,交通比任何時候都繁忙,好在我們是逆著車潮(一般的都是從Downtown 往Up town 行駛),不一會就到了。
這時天色也漸漸的暗了下來,而那些被成千上萬個聖誕燈裝飾的樹,在夜幕中顯得格外的華麗奪目,我們母女倆,一邊慢慢的開著車子,一邊欣賞這美麗,安詳的夜景。
嗚~~~~~~~~~~~,忽然,一聲警笛在我的車後響起,緊接著警車上的紅藍燈也亮了起來,接著就是一道刺眼的巨光直射而來。
哦哦,我心裏一沉,糟糕,是不是我沒有在STOP標識前停下來?我的第一個反應是,我會不會光顧著看燈而忘了停下來?因為發生的太快,真的沒把握呢。
不管怎樣,按著法規,我先減速,再將車子停在路邊安全的地方,等待警察大人的到來。
我隻等了一下下,一個身材中等的三十幾歲的警察就來到我的車旁。我降下車窗,麵帶微笑的問:“晚上好警官,請問我有做錯什麽嗎?”
“女士晚上好,請先將妳的汽車登記證,駕照和車保險證明給我好嗎?妳剛剛在轉彎時沒有打方向燈,好在你們都有係安全帶。。。”。
我暈~~~~~~~~~~~~~~~~~~,這,這也犯法?????
“哦,我的天,這樣嗎??? 對不起呢,我們是來看聖誕燈的,結果光顧著看燈了,實在不好意思。 好,沒問題,請你等一下”,接著我把他要的東西遞給了他。
警官拿走我的證件,正準備回車上去驗證,我看他要離開,就馬上叫住了他。“警官,警官,能不能請你先關掉你的大燈,它們很刺眼,照的我不舒服”,我抱怨的說。
“哦,對不起,我馬上就為你關掉它”。他一邊說一邊走回車上並關上了那道巨光。
一會兒,他又從他的警車上走下來,手裏拿著開罰單的小本子。
“你不會是要給我開罰單吧?”:我問。
“噢,是的,我是要給妳開一張罰單的”,他說。
“什麽,真的嗎?你真的要開一張沒打方向燈的罰單給我嗎?”
“嗯,很抱歉,我真的要給妳開一張罰單呢,妳知道嗎?轉彎不打方向燈是犯法的,而且就算妳打了,但如果是在轉彎前不到十米的距離才打也是犯法的,妳必須是在十米之前就要打方向燈才可以。”
OMG! 我不暈都難耶,今天碰上一個較真的了。得,Guilty as charged!
他一邊給我開罰單,我一邊對他說:
“嘿,警官你真的很厲害哦,你知道嗎?我剛剛意識到,這個罰單是我有生以來的第一張交通罰單呢。”
“真的嗎?喔~~”這次輪到他老兄吃驚了,“對呀,我剛才看妳的資料,你好像的確沒什麽呢”。
遞過罰單給我後,這位仁兄一麵提醒我要在十天內交付,一麵問我知不知道法院在那裏(因我要去法院交罰款),我說沒什麽概念,結果他又好心的告訴我要如何走。。。。。。
當警察離開後,坐在一旁的女兒對我說:“媽媽對不起,如果我們不來看燈的話妳也不會吃上罰單”,我告訴她,沒關係,是媽媽自己不好,忘記打方向燈。
“女兒問我還要再看嗎?還是回家?”
“回家?開什麽玩笑呀,罰單都吃了,不玩一玩那不就更虧了嗎?再說這可是妳老媽我吃的第一張交通罰單呢,怎麽說也該慶祝一下吧?不去酒吧喝一杯都覺得過不去呢,還回家?HELL NO!”。
就這樣,我們在Downtown逛夠了才返回家。
晚上又到了我和LG的Skype 時間,我告訴他我吃了有生以來的第一張罰單。
LG一聽,就虧我說:“WOW! 真是厲害,恭喜妳呀,妳應該去買一張樂透來慶祝一下呢。”。
我說;“嗯呐,我也覺得我應該去好好慶祝一下呢,不然真的很可惜,三十年,將近三十年哦。”
同學們,這年關將近,大家的日子都不好過。如果您打算孝敬山姆大叔,俺建議您可以用捐款的方式去孝敬,千萬別學我這樣。
這方向盤在您手上,多留意呀,這沒打方向燈都可以開罰,那,那些超速等DD就更不在話下了。
如果看到這裏你覺得我真的是太“幸運了”在美國開了將近三十年的車,現在終於中獎吃了一張罰單的話,那你還高興的有點太早呢。
周一,我心裏惦記著這張罰單,所以就屁顛屁顛的趕去法院交錢。
臨出門時,還特別記著把支票簿帶上,準備開支票付罰單。
在法院,負責受理我罰單的小姐問我,以前有吃過罰單嗎?
她不問我,我也懶著說,但她一問我,我就又在那裏又幽了自己一默。;
“唉,別提了,妳相信嗎?我的罰單是因為沒有打方向燈!!!,而且還不是去幹什麽正事,而是來這裏(法院也在Down town )看聖誕燈。
我自1983年買第一輛車到現在都沒吃過任何罰單,這是第一張!你說這是不是我給自己的聖誕禮物呀,”
她一聽,也笑了說:“WOW!,真難得,妳應該去買樂透!”
我說;我LG也是這樣建議我的,或許我真的應該去買一張樂透!不過,妳相信嗎?我也從來沒買過樂透呢。”
“從來沒買過?”她問。
“嗯,從來沒買過!”我斬釘截鐵的回答她。
“那妳一定要去買,一定要哦”。
“也許我會哦”。
當我拿出支票簿準備開支票時,那位小姐對我說;“如果妳是第一次吃罰單的話,妳應該可以用參加上交通課而免去妳的罰單。
“哦,真的嗎?”我白癡般的回問。
“嗯,這張交通課的單子給妳,你去問一問,看他們是否有空位置可以讓你馬上去上課,”
“妳是說,如果我去上課就不用付罰單了嗎?”一絲曙光在我的眼前一閃。
“是的,妳先去問問吧。”
太好了!我高興的向她道謝後,就離開了法院。
回來後我打電話去詢問,結果才知道,這種課要上一整天,而且,價錢比罰單還貴。
我的罰單才$25元。加上法庭費也不過總共七十幾元,上課的費用是$95元。
我打電話去問我的保險經紀人,他說,妳就交罰單好了,別去上那些勞民傷財的課,我們ALL STATE(我的保險公司)才不管妳有沒有吃過什麽罰單呢。
唉,看來我真是一個生活白癡,咋什麽都不知道呢?
昨天,我決定再去法院交費用去。誰知,當我在檢查我的支票簿時,我翻遍我的皮包,就是不見我的支票簿。我又去查看我的外套和衣褲口袋,還是沒有。
哇,這下完了,我一定是不小心把支票簿給弄丟了。。。這怎麽辦才好呢?
大腦轉了轉,決定趕緊去銀行。
到了銀行後,服務人員告訴我截至在目前,我的賬戶裏一分錢都沒少。
我問她可以先凍結我其餘的支票嗎?
她說可以,但是每張支票會有$60元的費用。
天哪,這怎麽行,這樣我不就等於在幫銀行送聖誕禮物嘛。不行,不行。
我問她們那可以凍結我的賬戶嗎?
“當然可以,但是如果你有自動扣繳的賬戶就行不通了”。
得,這招也不行,那我要怎麽辦呢?
銀行的小姐問我最後一次使用支票在哪裏?我告訴她在法院,她就說:
“你快去法院問一問,如果沒有,那我們再來想辦法。”
好吧現在隻能這樣了,離開銀行,飛車前往法院。到了法院結果是不同的人。
我急忙問她,前天有沒有撿到到一個支票簿?
她說不知道,請我等一下,讓她去問問。
過一會兒,她回來告訴我說:“我的同事已經將撿到的支票簿按照支票簿上的地址寄給妳了”。
“哦,感謝神!太好了~~~~~~”我高興的對她說。
她問我,還有別的事要幫忙嗎?我這才想起來,我本來是要付罰單的,就說“是的,是的。我還要交罰單”。
接著我就把我怎樣得到我有生第一張罰單和又怎樣打算去上課,又怎樣嚇出一身冷汗(支票簿不見了),都告訴了她。結果你猜她說什麽?
“妳應該去買樂透,妳真是太幸運啦”
您呢?您認為我是不是也太幸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