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兄說:"考察人類文明的進步,是需要一把合適的尺子的。。。。如果以人文精神為尺子,我們就會發現,中國的傳統文化是一種使俗世的生活充滿人情味和溫暖的文化,是充滿人文精神的文化。"
這種表麵現象或許說明另一個問題:儒家文化沒有弘揚這樣一種精神:就是為真理而放棄或者犧牲個人利益的精神。中庸之道是與這個精神相反的。
還是拿實際例子更說明問題。
有一次在電視上歐普拉采訪一對父子, 一個真實的事件。 父親在銀行工作, 妻子離他而去, 他對生活不滿,又覺的世界對他不公, 又要獨自養兒子, 便利用職務之便,貪汙銀行錢款, 以後報警說銀行失盜。
他的兒子目擊了父親的行為,後來也報警說是他父親監守自盜。父親被判刑入獄, 主持人采訪父親, 父親說,他偷竊的原因本是為了兒子, 被問是否恨兒子,最後也說現在能理解兒子為何這樣做。
采訪兒子時, 兒子說我知道父親是為我, 但我覺得我這樣做對他是負責任的。
問題是, 您能想像一個儒家教育出身的父子會這樣想嗎, 儒家思想裏的哪一條可以成為他們如此行為的依據, 我是想不出來。
聖經裏不僅裏有十誡, 包括不可偷盜。 也有爭端解決的製度的規定,在申命記第一章。還有一個最高的原則, 可以說是掌管個人生命的憲法:基督是人生命的主, 而不是肉身的父母。 因此尊行真理是第一位的, 高過聽從尊重父母之命或者君主之令, 雖然聖經也教導人們尊重父母和權威。
所以在正常有權威者的行為與基督的原則發生衝突時,真信仰的人是把聖經真理看為至上的。
推而廣之,在全社會範圍內,因為信奉這樣的原則,在不同的人, 利益群體和和機關之間才能有有效的製衡。才能確保大家的利益都盡量少受損害。
你文中說的“中國的充滿人文精神的文化”是追求真理的文化嗎。 這是問題的核心, 如果是, 就是好的, 如果有時候不是, 就還是有問題的。
謝謝為兄寫的好題目,想來為兄是希望聽聽各種意見,我就發表一點兒愚見, 供你繼續發掘傳統儒家精神之用。我最近買了馮友蘭的中國哲學簡史, 希望有時間能讀讀科班學者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