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說的是:不知道為什麽沒有被發現,而不是不知道清查的事情---我原來的說法說的正是“清查”的事。
你說:“不知道的事就別亂說”。
那麽我談論“清查”,而不是我不知道原因的“沒發現”,我有亂說話麽?
相反,你也不知道為什麽沒發現,但你卻在談論“沒發現”---你不正是亂說的那個嗎?
嗬嗬,自己伸出手臂繞了一個大彎子給自己一個大耳光! 你這表演還真是很具娛樂性。
楊妹妹的事,你得分清是媒體的話還是楊妹妹及跆拳道組織的話。前者一向有多種語言,攻擊大陸的說法是其中的一種。後者是據理力爭,爭執的對象是亞洲跆聯及比賽的裁判,並沒有攻擊大陸什麽。
我的發言也從來是與後者一致的。我有什麽回避的?請拿出證據來。
而且,我們談論的是民主/獨裁製度在清查有毒食品上的快慢,涉及的本來隻有你我兩個人的言論,這與台灣對於楊妹妹事件的各種反應有什麽關係?你根本就是在這個“清查快慢”這個主題上爭不贏,才會東拉西扯的拉上那些東東。
-----要懷疑的是有很多,死緩可能是假, 那你這25年就一定是真的?不會有假釋?所以討論還是要依據事實,別憑想象,懷疑,猜測。你可以對三鹿的判罰說三道四,但畢竟比你那還不一定的25年重。你可以對三鹿的判罰說三道四,我們就更有理由對扁案的判罰說三道四了,對此你有疑問嗎?
25年有沒有假釋,這個不需要猜,也沒有什麽不一定的。你可以直接去查他們的刑法上的規定就行了---這也是民主比專製好的一個例子。
對於扁案,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意見。有什麽不對嗎?
問題是:我們原來的主題是“清查的快慢”,跟扁案有什麽關係?
關於“指手畫腳”:我一向認為一個地區的人民或者媒體可以自由談論另一個地區的人或事---這是言論和新聞自由。是你一直在強調台灣人對大陸指手畫腳。
而且,自己的食品發現有問題,就沒有資格談論別的地區的食品有問題?什麽邏輯?
同理,大陸有那麽多有毒食品,大陸的媒體和人民有沒有資格談論台灣的塑化劑?
----和李登輝,民進黨四大天等的問題一樣,黃菊的問題也沒有及時查。後者死了,前幾位還在,希望“民主”的台灣給大家樹立一個榜樣,拜托樂。
李登輝和民進黨四大天等的問題都應該查。
另外,你對民主這麽不屑,怎麽還希望台灣給大家樹立個榜樣?你到底是真的相信民主還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