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自己的思路可是夠混亂的了。

來源: 不明則問 2011-06-20 10:42:24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54618 bytes)

---- 別提什麽耿耿於懷,是你先跟了別人的帖子,我隻不過提到陳水扁的案子好像查得不那麽快(這是事實)才引發了你的耿耿於懷。


---我要強調的是,可以說別人的不是,可別忘了自己的問題。台灣向來以食品安全者自居,出了這等事,難道不應該反省嗎?還有臉說查案快,這是認錯的態度嗎?


是嗎?你看你這許多跟貼裏不斷強調楊妹妹的事件,我都跟你說過幾次這兩件事是不同的,但你還是不斷的談。看來耿耿於懷的可是你喲。。。


台灣當然應該反省。但說台灣查的快是我(一個大陸人)根據事實說的,與台灣人有臉沒臉有什麽關係?


--- 我要說同樣在大陸 至少在某種相當有意義的程度上管用,至少大陸槍斃了幾個部級以上的高官,台灣民主以後殺過貪官嗎?


對啊。問題是這個程度如何。這樣說吧:你不是喜歡算相對值嗎?那就請你估算一下大陸有多少貪官汙吏,其中被法辦的有多少。然後算個比例來看,如何?


---既然台灣的司法並不聽命於執政黨,民進黨執政時阿扁為何沒事?


嗬嗬,我就知道你會抓住這個問題來說。我當時沒有時間細談。所以就沒多談。這裏說一下:


正如我在前麵某個跟貼說的:台灣社會是從專製社會脫胎而來的。雖然體製是民主化的,但其中的人(尤其是官員們)不可避免的帶有相當部分的專製獨裁那一套思想。有時這隻需要幾個關鍵性的人物(比如法務部長等)出於對阿扁的服從和維護(而不是維護社會道德),就可以通過某些手段阻撓調查(比如扣住瑞士方麵的信件等),從而保證阿扁沒事。


但畢竟這個社會已經民主化,有民主機製存在。當阿扁沒下台的時候,就已經爆出機要費案,阿扁隻是得到法律對於總統的保護而沒被起訴。一旦他下了台,沒有了那個特殊保護,他就被起訴了。


國務機要費案其實就是司法不聽命於執政黨的一個很好的例子。


 


----這不是想象,實在是台灣的民主太不倫不類了。民主得可以不認自己是中國人。這等民主,大陸實在消受不起。


不管理由如何,這個結論還是你的想象。 嗬嗬。


 


更健全的法製也不用想象,新加坡就做得不錯。但不如你希望中的民主


新加坡有很好的法製。但其所謂的民主製度還是有相當大的專製在內。記得當年其反對黨黨魁就寫信給到新加坡訪問的馬英九(那是還不是總統),痛陳執政黨的種種專製行為(打壓、陷害反對黨成員,等等)。


新加坡是一個值得研究的例子。大致來說,我覺得有幾點造成了這個專製的民主的怪胎:


1.      李光耀雖然獨裁,但他明白民主是大勢所趨,不可違抗。而且他也比較照顧民生,所以還沒顯出太多的獨裁者的問題來。


2.      新加坡是民主政製。不管執政黨想怎麽樣,有許多民主的過程是不得不執行的。比如,即使是陷害反對黨成員,也得找個像樣的理由來起訴,也得走過民主社會的司法程序。


3.      有美國這些強權的監視和利用,沒有多少資源的小小的新加坡其實很難有多少能耐去實行專製的。(美國雖然在國際上獨裁,但還是很會要求別的國家在其國內實行民主的。)


 


如真的民主的話,大陸大部分人可能讚同武力解決台灣問題,台灣公投的話有可能要求獨立,這是你希望看到的嗎?


錯!看來你是被那些反對民主的種種奇談怪論給誤導了。


大陸大部分人都讚同祖國統一。但不見得就讚同武力解決。這個要看具體情形。不看具體情形就說民眾會要武力解決是對民眾的智慧的侮辱和對民意的強-----


即使台灣公投要求獨立有什麽用?這個還得經過13億人的公投呢。你看民主怎麽隻看一半?


----你說25年沒有假釋,還讓我查他們的刑法,還說這也是民主比專製好的一個例子,我實在看不出這和民主有何關係。你得沒有假釋我看不到依據。


看清楚點,我的原話是:“25有沒有假釋,這個不需要猜,也沒有什麽不一定的。。。


有沒有假釋,而不是沒有假釋


說到請專家來解釋,我就覺得奇怪了,塑化劑的問題上你似乎不相信專家。


怎麽又變了?


塑化劑的問題上我看到這些專家們的科學上的不嚴謹及隨口胡說。所以不相信他們的那個說法。


但在後來那兩個相互矛盾的專家說法上,因為都是你引用的,而且兩者矛盾。我當然叫你先去找那些專家們把這個矛盾解決了再來這裏說。不然你自己鬧出矛盾,那多丟臉啊。。。


(你看,我還是為你好---幫你把鬧矛盾的責任推到那些專家們那裏。你還不感激涕零? ;)


----我沒說民主社會的量刑都不對,隻是用扁案來說明民主查案也不一定快。你一再強調的民主社會查處快的說法根本不成立,後來的討論就變得多餘了。


已經跟你說過好幾次了:兩個案子不同性質,複雜度也不一樣。扁案不是拿來說這個案子的好例子。


我的說法有什麽不成立的?


你即使搬出扁案來,也不能推翻我的說法。因為大陸還有黃菊等大案根本就沒查(清查時間趨近於無限長?)。相比之下,扁案的有限的清查時間還是比那些案子要短的多。。。


別跟我說扁案有多複雜,那隻不過是證據確鑿的貪汙罪而已,


說扁案複雜,是跟塑化劑案相比。那些證據的取得和整理可不是件簡單的事情。你不會這麽沒頭腦吧?---居然會相信要取得和整理那些證據是件簡單的事情?


真正民主的話哪來的複雜?


這句話表現了你對於民主的大大的無知。


也許量刑取證需要些時間,第一時間拘押是必須的,為何沒做?官小,罪輕的不是抓得挺快?


你可以看看當時的法官是誰---這個請參考我上麵關於民進黨執政時阿扁為何沒事?的問題的回答。


兩岸都有許多貪官要查,兩邊的法製都不太管用。所以大陸不應該,也一定不會走台灣的路,難道也要我們選出幾個李登輝,陳水扁來折騰我們的國家?


 


又是你的想象吧?怎麽你在不斷衝撞你自己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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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在有毒食品方麵做得不好,台灣也不咋的,以後在批評對方時別忘了自己的問題,同意嗎? -GU1212- 給 GU1212 發送悄悄話 GU1212 的博客首頁 (66776 bytes) () 06/20/2011 postreply 21:21:19

雙方都不應該忘了自己的問題。。。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6/22/2011 postreply 10:4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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