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知道這個沒發現的原因,怎麽就一直在亂說呢? 關於楊妹妹的問題, 你說“ 我沒有說你不可以談別人的不是,但別人也應該可以談你的不是 ”。 我當然同意。隻是你這幾個跟貼了對這個問題所表現的耿耿於懷的態度,不是跟這個說法不符合嗎? 》我沒有對民主不屑,隻是台灣的“民主”太讓人笑話了。 這裏麵有兩個問題: A. 你“沒有對民主不屑”是什麽意思?能不能詳細講一下你對民主的態度? B. 台灣的民主是在專製的社會下沒有通過流血革命而千辛萬苦爭取得來的。民主的道路從來就不是平坦的。民主社會都是在不斷的走彎路和學習中進步的。你笑話台灣的民主,說明你不明白民主的實踐。反觀大陸,那裏還沒有這個民主製度,許多的事情做的更加荒唐。你笑話了嗎? 》你同意李登輝和民進黨四大天等的問題都應該查,可眼下台灣的法製管用嗎? 至少在某種相當有意義的程度上管用---阿扁不是被判了麽?另外也有一些貪官(如顏新標等)也被判了。當然,還有一些還沒判。這說明還是有問題。這就得繼續改進。。。 A. 為什麽大陸的法製不管用? B. 兩者“同樣”嗎? 關於這個“B”:兩者的差別可大了:主要的差別在於大陸的司法是受命於黨,是不獨立的。黨不讓查(比如黃菊),誰也不能查。而台灣的司法基本上是獨立的。其中雖然有有問題的司法人員(檢察官、法官等),但並不聽命於執政黨。。。 》所以應該有一個比眼下兩岸法製更健全的法製。大陸不會走台灣的路,反之亦然。---同意嗎? 當然應該有更健全的法製。但你說的出要怎樣“更健全”嗎? 大陸不會走台灣的路?難說。你這個結論不過是你的想象罷了(忘了你自己怎麽要求別人不要用想象的?) 》》“25年有沒有假釋,這個不需要猜,也沒有什麽不一定的。你可以直接去查他們的刑法上的規定就行了---這也是民主比專製好的一個例子“ 》假釋可是“民主”國家法庭常用的,“沒有假釋 “似乎和“民主”的好處沾不上邊。要說查他們的刑法,請問扁案的量刑是根據那條“民主”的刑法?公正嗎?
扯假釋就扯遠了。這個問題最好找法律專家來解釋。 說到阿扁的量刑,我也認為是太輕了,是不夠公正。而且我前麵也提過是什麽原因。 但你能因此而推論說民主社會的量刑都不對,都不公正嗎?
》同樣大陸也有許多貪官要查,眼下大陸的法製同樣也不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