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個小小的supervisor - 知道自己幾斤幾兩,所以平時對組員有求必應,他們有時需要遲到早退我都不計較,隻要把活幹完就行。好在大家都很自覺,不用“管”的。
惡夢開始在六個月前,一個別的部門的clerk,叫她M吧,申請了我們這的一個位置。我平時不怎麽聽別人八卦,所以對這人不了解,平時見麵打招呼時覺得還好。現在才知道M又懶又愛算計還特愛狡辯。但又一點我佩服的五體投地 --擅長交際。隻要是沒有利益紛爭的都和她很鐵。到什麽程度?我老板的老板沒有理由地偏袒她。今天小老板說,大老板曾私下問過他可不可以給M的工作減掉50%. ----我淩亂了,天下烏鴉還有更黑的麽。減掉50%,豈不是別人就要多負擔一些嗎。人老實就要這樣被欺負嗎。以前的人都幹的好好的,怎麽到她就要減量,就因為她懶嗎。今天別的部門post出了新的職位,比M現在的高。可是大老板馬上給那裏的負責人聯係推薦她-還有天理麽!
去年此人老是休假(因為她除了已有的 benefit time,還買了120小時)- 前四天工作到很晚,周五休息且隻用掉2小時或四小時。組裏沒有其它人這麽耍心眼。我剛開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因為他是大老板的紅人啊!我還自欺欺人的告訴自己,再給她點時間,會好起來的。結果我加班幫她幹,有時叫別的組員幫一點。可是不但沒有感激,她反而覺得我們是應該的。這周她又申請休一天用4個小時被我拒了- 我讓她以後每休一天用8小時- 這一點我是和vp的秘書確認過的,秘書說沒有明確條文規定一定要用多少小時,權在supervisor。她馬上翻臉 - 告到人力。一開始就哭的上氣不接下氣的,說挨欺負。人力資源的人問她明明要谘詢休假相關的,怎麽扯出這些不相關的?人力部的人當然不會相信她,不過也讓我們找到書麵條例。後天我們會和vp開會討論。(好在vp不是她這邊的)
現在M的工作已經嚴重落後,我也不想幫了。今天她沒怎麽幹活,工作堆的更多了。可能她知道自己馬上會調到別處,更懶得給我們幹了。
我有一大堆的理由證明我的要求是正當的:
M今年的benefit time又多了,完全夠她一年之內每周休一天-如果一次用四小時的話。這個desk有daily Deadline,她要不來,那別人就得幫。時間長了,別人一會有意見,二會跟著學,那樣就亂套了。
我們直到昨天還在幫M,六個月了看不到一點進步。
工作進度已經落後別人一大截- 這是vp 最不高興看到的。
但是這個世界不是非黑即白的,不見得我最後會占理。希望大家能給我支支招,我該怎麽做才能把這件事處理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