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確列出她這個職位的主要職責(R&R),如果能夠把各項職責所占的大致workload %列出來更好。
2。書麵列舉出她上任以來的工作時間及休假時間,以及因休假影響到的工作量,還有組員因分擔她的職責而增加的工作職責及工作量。
3。如果在事發之前(她上告人事部),你有跟她交流過休假多對工作造成的影響,如果有書麵記錄,保留下來做以後的證據。
4.認真查考公司有關休假的規定,作為支持你的政策依據。
5.如果你們公司有專門的Employee Relations department,把你和她的這件事同時上報給Employee Relations Manager以及人事部,CC你們的VP,為後天的會議做好準備。
正規的美國公司是非常講究按政策辦事,以及有書麵“證據”的,如果你是按照政策做事,而且有“據”可查,他們是不會把你如何的,至少不敢明著不公。
但是如果你們公司比較小,大老板就是公司的owner,這種做法未必管用。
我會這樣做: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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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臭臭媽媽
-木木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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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2014 postreply
18: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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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就沒必要擔心什麽了。職工是否被批假,確實需要得到直接上司的批準,我們公司也是如此,隻要上司有充足的理由拒絕
-臭臭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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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2014 postreply
18: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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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覺得一塊石頭落了地-安心了很多。
-木木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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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2014 postreply
18: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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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很嚴密,看來是個很有經驗的高人。
-echos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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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2014 postreply
19: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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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高人,隻是在美國工作,員工和老板都要學會保護自己 :)
-臭臭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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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2014 postreply
21:3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