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部長排名次序取決於各部成立的早晚。國務卿在總統繼承順序中排名第4,居各部之首。緊接著是財政部長。國務院和財政部都建立於1789年,不過國務院比財政部早問世了一兩個月。排在第6位的是國防部長。國防部是1947年才創建的,不過前身是1789年就成立的戰爭部,於是,國防部長就取代了戰爭部長。聯邦政府最新的部是2002年11月才組建的國土安全部。
美國曆史上曾有過副總統職位空缺的時候,但是總統與副總統同時出事的情形所幸從未發生過。總統、副總統、眾議院議長、參議院臨時議長甚至國務卿、財政部長、國防部長等一係列政府顯要同時下台或遇難的可怕情形,更是難以想象了。不過,法定的總統繼承順序在法理上保證了國家一刻也不會群龍無首。美國總統每年到國會對參眾兩院發表國情谘文演說(State of the Union Address)時,副總統、兩院領袖和內閣部長都會到場。按照慣例,屆時一定會有一位內閣部長缺席(在此期間被稱作“指定幸存者”),留守在某個沒有透露的安全地點,以防萬一(一般會在首都華盛頓以外)。若華盛頓遭到襲擊導致所有政府官員死亡,“指定幸存者”將會擔任總統職務。
以下是十八位資格繼任者的排列,同時也是美國政府官員權力與影響力的排行榜。
1 副總統(兼參議院議長) Vice President
2 眾議院議長 Speaker of House
3 參議院總執事(臨時參議長) President Pro Tempore of Senate
4 國務卿 Secretary of State
5 財政部長 Secretary of Treasure
6 國防部長 Secretary of Defense
7 司法部長 Attorney General
8 內政部長 Secretary of Interior
9 農業部長 Secretary of Agriculture
10 商務部長 Secretary of Commerce
11 勞工部長 Secretary of Labor
12 健康與公眾服務部長 Secretary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
13 住房與城市發展部長 Secretary of Housing and Urban Development
14 交通部長 Secretary of Transportation
15 能源部長 Secretary of Energy
16 教育部長 Secretary of Education
17 退伍軍人事務部長 Secretary of Veterans Affairs
18 國土安全部長 Secretary of Homeland Security
“國土安全部”成立最晚,所以排在最後,其實際權力應位於司法部之下﹑內政部之上。美國曆史上有九位副總統因為現任總統死亡和辭職而繼任總統,兩位副總統臨時代理過總統職位。其它政府官員還從來沒有機會履行到總統職責。
1849年3月4日,美國第十一任總統詹姆斯•波克在星期天任畢離職,當選總統約翰•泰勒由於宗教原因無法於當日宣誓就任總統。參議院總統執事大衛•阿奇森在邏輯上成為當天權力真空狀態下的美國總統,但並沒有真正宣誓任職。
還有一個有趣的問題(悖論)是,由於美國政府的分權,美國憲法不允許國會的議員兼任行政職務。如果眾議院議長或參議院總執事要在《總統繼任法》的規定下繼任總統,那麽他在擔任總統前,必須辭去議長或執事的職務。但是如果他辭去國會裏的職務(已經不是議長或總執事),那麽他就將不在《總統繼任法》規定的總統繼任者之列,則無法繼任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