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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帝王 -- 6. 守"法"模範

(2009-10-22 11:25:00) 下一個
6. 守"法"模範
我們生在新社會,長在紅旗下的這批人,自幼根深蒂固的認識, 是關於‘儒道黃老’的相反麵 --‘法家’。自建國後,‘法家’這一稱呼曾經紅極一時。他們銳意改革,提倡以法製國,總是被當作進步的象征。而’黃老之學‘則長期以來被稱作麻痹人民的工具。給人一種腐朽沒落的感覺。

其實,隻要看看商鞅,韓非,李斯, 乃至王安石,這些所謂法家的代表人物的人生背景。’法家’這個東西本身是否作為一個思想體係而存在,都是很成問題的。而且法家之”法“的特點,是繁瑣的條文和嚴酷的刑罰,類似法西斯的高壓政策。從商鞅來看,他確打擊了秦國的舊貴族和豪強勢力,對秦國的崛起起了相當的作用, 但他同時又是中國特色的君主集權製的奠基人。

商鞅之變法,細致到把人民日常生活方式都限製在同一軌道之下,不允許有任何自由的行為和言論。仔細看看《商君書》,他所製定的各類恐怖刑法,絕大多數還是針對普通老百姓的。因為那個時代的慣例,許多刑罰不用於貴族和士大夫,秦國也不例外。

商鞅秉政之初,為了樹立威信,有一次在渭水河邊”秋決“。一天之內砍頭的,剁手的,挖膝蓋的,斬腳的多達數千人。”渭水盡赤,哭聲震天“。這些人,都是普通老百姓。所以商鞅雖最後掛在貴族勢力之手,但”秦人不憐“。這裏”秦人“指的就是平民,根本就不是什麽豪強貴族。

漢初的‘清靜無為’之中,改革的痕跡隨處可見。劉邦和他的追隨者都是平民出身的土八路,缺乏法製和政治的專業知識,所以改朝換代的當時隻能大量繼承”秦法“。真正為改變做出努力,首先是從漢文帝劉恒開始,而被他兒子景帝繼續完成的。文景法製,“務在寬簡”。強調以道德倫理維持社會秩序,量刑能寬則寬。所謂“道可道,非常道”,文帝的思維,與所謂“法家”幾乎完全相反,但是他對於法律的尊重,幾乎到了一絲不苟的地步。

劉恒於法不苟,但要是以為他總是一副馬列主義麵孔就錯了。這個人幽默感很強。前麵說過因周勃冤獄案,薄大媽揍兒子的時候。文帝還要一本正經搬出案卷說:”高檢審調結束,查無實據,已經放人。”這就是告訴家裏的親戚: 抓人是依法抓的,放人是依法放的,並非我一個人說了算。

劉恒從小離開長安,他的親舅舅薄昭,在山西就一直照顧他們母子倆,就象他的父親一樣。不合一念之差殺了政府的使者,坐律當死。不知道薄大媽當時心情如何,有沒有幹預這件事,總之文帝的決定是法律不可以更改。但是可以不用受刑,喝藥自盡吧。

可是薄舅公覺得P大個事至於嗎?我就不喝,看你怎麽樣。

文帝確實夠文的,一點也不動粗,叫了一批大臣貴戚到舅公家門口去哭喪。哭得大街小巷都聽見了。薄昭一看,得,這以後我也甭出門了。沒辦法,隻好乖乖喝藥。

還有一件事是關於文帝寵幸的弄臣鄧通。野史有說鄧通是文帝的同性戀伴侶,不知真假。古代在朝廷裏麵,穿戴,排位,站坐的等級製度非常嚴格。違反了有時是要殺頭的。鄧通因為”寵幸無比“,有的時候就不在乎,亂搞一氣,所謂”越製“。

當時新近提拔到中央當總理的申屠嘉,也是個硬貨。他對文帝說:”陛下要寵幸誰,讓他發財就好了,朝堂規矩不能亂,否則對您對他都不好。“ 文帝說:”您打住別再說,‘吾私之’“。申屠嘉心領神會。

第二天,申屠嘉突然派人緊急傳喚鄧通到丞相府,說來晚了就殺頭。鄧通嚇得夠嗆,來找文帝尋求保護。文帝安慰他說:”莫關係莫關係,你盡管去,過一會我把你召回來就是了。我是皇帝,丞相還敢不給麵子?“ 鄧通失魂落魄的來到丞相府,一進門就披散發,脫了鞋,伏地謝罪。

申屠嘉不為所動,一拍桌子:”代表人民代表黨,判處你的死刑!來人,立即執行!“ 鄧通磕頭求饒,頭都磕出了血。執法隊把他往外拖,他抱住柱子死活不鬆手。一時間,隻聽申屠嘉大喊”殺殺殺!“,鄧通嗥叫”No No No!" 鬧了個雞飛狗跳。

文帝估摸著時間差不多了,才派人去丞相府,客客氣氣的給申屠嘉陪不是,把人給領了回來。以後,鄧通老老實實不敢再調皮,而他感激文帝的救命之恩,和文帝的感情反而更深了。此之所謂“雙贏”乎?

漢文帝經過袁盎的舉薦,提拔了一個低微的騎兵衛隊長,這個人叫張釋之。文帝對他非常器重,半年內把他連升三次,進如中央高層。但是看史書的記載,這兩個人為了執法的問題經常激烈爭吵,而最後讓步的總是皇帝。

有一次文帝出行經過中渭橋,有一個過路的(估計是外省民工之類)不懂規矩。由於害怕就從橋下走出來,一下子驚了文帝的馬。當場逮捕,交最高檢察院處理。張釋之後來報告說,依法判了罰款。

文帝當場氣的要發瘋,怒斥道:”幸虧我的馬是奔馳600,要是換了象EGG的寶馬320,那不就傷到我了嗎? 開玩笑,我是皇帝耶! 怎麽能罰點錢就算了?不行,砍了他,給我砍了他!“

張釋之堅決阻攔說:“ 法者申信於民也。律令上該怎麽判,就不能隨意改。高檢是中央最高的法律機關,天下都在看著,牽一發而動全身。” 文帝思考良久,還是承認判決是對的。

象這樣的故事還記載了很多。古代的天子生殺予奪,是正當的權力。自古偉大帝王,殺個把草民百姓,更是雞毛蒜皮的事,史書都不會浪費筆墨記載。

文帝務求將標準放寬,但是有法必依, 不超過,也不苟且。在他眼裏, 用對待自然法則的態度來對待已經頒布的法律,因循而治。從不因個人一時喜怒另做一套。這在曆史上有帝王身份的人中間非常難得, 其與“所謂”法家“相比,誰更具備理性是顯然易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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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水巷人家 回複 悄悄話 “其與“所謂”法家“相比,誰更具備理性是顯然易見的。”
特別喜歡這段話。
水巷人家 回複 悄悄話 先睹為快。
我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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