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二百五來源的六個典故
(2009-01-23 06: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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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故一: 相傳在2000多年前的戰國時期,一位名叫蘇秦的說客,身佩六國相印,是幾朝元老,雖然威風,卻也結下了眾多仇人,後來終於在齊國被殺。齊王得知蘇秦被害後十分震怒,下決心要捉拿凶手,為蘇秦報仇,但經多方偵捕都沒有結果。於是,他想了一條計策,讓人把蘇秦的頭從屍體上割下來,懸掛在城門上,旁邊貼著一道榜文說:“蘇秦是個內奸,殺了他是為齊國除了大害,當賞黃金千兩,望來領賞。”榜文一上牆,就有4個人前來,聲稱是自己殺了蘇秦,請求賜賞。齊王說:“你們可不許冒充呀!”這4個人一口咬定是自己幹的。齊王問:“你們4位是真正的‘勇士’啊!1000兩黃金,你們4個人各分得多少?”4人齊聲回答:“一人二百五。”齊王拍案大怒道:“來人,把這4個‘二百五’推出去斬了!”
典故二:從前有一個秀才,為考取功名發奮苦讀,可是終其一生都不曾中舉,連兒子都沒有生。到了晚年,老秀才終於心灰意冷淡泊名利,這時候卻喜得雙丁。秀才回想一生成敗,不由得感慨萬千,於是給兩個兒子起名:一個叫成事,一個叫敗事。一日,秀才對妻子說:“我要去集市上逛逛,你在家督促二子寫字,大的寫三百,小的寫二百。”秀才趕集回來之後詢問二子在家用功如何,妻子回答道:“寫是寫了,不過成事不足,敗事有餘,兩個都是二百五!”
典故三:唐朝的長安“市長”京兆尹權勢很大,出巡時有龐大的儀仗隊伍。在最前開路的小吏原為一名,官名叫喝道伍佰。後來,喝道伍佰增為兩名,但長安群眾並沒有以兩個伍佰稱他們,反而將他們共稱為伍佰,於是單個伍佰就被戲稱為二百五。
典故四: 舊時賭具牌九中有“二板”(四個點)和“麽五”(六個點)兩張牌,這兩張牌配在一起就是十個點,稱為“斃十”,在牌九裏是最小的點,誰都比它大,它什麽牌也“吃”不了,人們就用“二板五”(二板和麽五的簡稱)這個詞來戲稱什麽事也做不好也管不了的人。時間長了,就把“二板五”叫成了“二百五 ”。
典故五:古代一千錢為一吊,五百錢為“半吊子”,比“半吊子”更差的稱“二半吊子”,就是“二百五”了。 典故六: 過去的銀子10兩為一錠,500兩為一封,250兩即為“半封”,諧音“半瘋”。時間久了,人們就用“二百五”(半瘋)來形容那些好出洋相丶說話不正經丶辦事不認真丶處事隨便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