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隨州的申先生與山東女子尹某某網戀奔現後,原以為自己進入了人生新階段。申家拿出14.8萬元彩禮,自稱“高官家庭”的女方陪嫁一張“46萬元存款單”“100克金條”和“一輛奔馳車”。
然而,令申先生沒想到的是,陪嫁是假的,身份和懷孕是虛構的,女方隱瞞婚史,就連“嶽父嶽母”,也是花錢請來的演員。
11月17日,該案在湖北隨州市曾都區法院一審開庭。申先生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庭上,尹某某僅承認重婚罪,否認詐騙指控,“她也不願意賠償”,案件未當庭宣判。
“富家千金”人設
2022年5月,做主播的申先生與尹某某通過網絡認識,其後在線下見麵確認關係。申先生介紹,當年9月,尹某某突然稱自己懷孕,並發來一張懷孕的B超單。

尹某某購買的懷孕B超單。圖/受訪者提供
與此同時,尹某某開始打造其“富家千金”的人設,“她說父親是高官,母親之前是銀行職員,現在開了幾家公司”,並展示了“全家福”的照片。當月,申先生將她帶回隨州老家見父母,一個月後,申先生向尹某某轉賬10001元作為見麵禮。
2023年1月,尹某某稱已流產,兩人繼續維持戀愛關係。直到四個月後,申家與“女方父親”首次見麵。申先生回憶,尹某某父親相貌與其發來的照片一致,對方身著行政夾克,尹某某也喊他爸爸,父女互動自然,家人並未起疑。
申先生的母親對中國新聞周刊回憶,第一次見到尹某某的“父親”時,對方手提公文包,舉止言談沉穩,“完全看不出破綻”。
兩個月後,尹某某再稱懷孕,但已流產。2023年9月,兩人開始談婚論嫁。2024年1月,尹某某郵寄給申先生一張懷孕B超單。申先生稱,當時曾懷疑孩子不是自己的,但尹某某的“哥哥”,
一位被尹某某稱為“父親戰友之子”的男子李鵬出麵表示他受尹父委托處理兩人婚事。李鵬“斥責”申先生的疑心並擔保懷孕屬實,孩子就是申先生的。
協商婚事時,申家要求與女方父母正式碰麵,尹某某“母親”率先出現;婚事確定後,尹某某稱隻有“父親”能出席。申先生母親對婚禮上尹某某雙親不能共同參加有疑慮,但李鵬解釋稱是出於“高官家庭待客禮節”,一人須留家中招待,高官父親前來足以體現尹家人之重視,申家便不再深究。
婚禮舉行後,結婚證遲遲無法辦理。申先生說,尹某某聲稱自己因“曾開整形醫院出過事”需疏通關係才能在青島領證,父親已經處理好。
同月,尹某某提出“回門”,並堅持將14.8萬元的彩禮和拜錢帶回“娘家”。
麵對申先生母親提出存入銀行的建議,尹某某以“沒帶卡”為由拒絕。隨後,李鵬再次致電申家保證,彩禮隻是走過場,回門後會將陪嫁的房、車及四十多萬元一並帶回。申先生的母親信以為真,將現金交予尹某某。

46萬元的假存單。圖/受訪者提供
不過,回到“娘家”的日子裏,申先生始終沒見到尹某某任何“親屬”。他提出疑問,尹某某則解釋稱,是因“不門當戶對”遭到阿姨輕視,母親又未維護她,令其慍怒,而且宴席已結束,不希望再見麵激化矛盾。她隨即拿出一張偽造的“46萬元存單”、一塊假的“100克金條”
和2萬元“改口費”現金給了申先生。

100g的假金條。圖/受訪者提供
四年內曾接觸六名男子,並假懷孕
婚後次月,二人發生矛盾。2024年6月9日,申先生前往派出所戶籍科核實尹某某身份,被告知“查無此人”;銀行方麵亦確認無此名下的存單,陪嫁車輛則被證實為租賃。
至此,尹某某“富家千金”的人設,隨著謊言一一敗露而開始崩塌。
申家與尹某某對質,申先生稱,尹某某拒不承認,反稱假證件係“父母”所辦,並解釋是因兩家家庭條件不對等,家人反對婚事才出此下策。協商退款不暢後,尹某某揚言輕生。隨後,尹某某以“回山東後會退還所有財物”為由離開,卻將申先生拉黑。申先生報警。
湖北省隨州市曾都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書顯示,出生於1989年、初中文化的尹某某化名尹小迪,向申先生發送其偽造的身份證照片或戶口本照片,捏造自己1994年出生。她曾在2015年結婚,並與丈夫育有一女,後兩人分居及斷聯,女兒由男方撫養,在與申先生結婚前並未離婚。尹某某“父母”均為請來的演員;所謂“哥哥”則是尹某某在抖音上聯係的情感博主;至於B超單、存單和金條則是尹某某網購而來。
起訴書還披露,尹某某虛構自己已經懷孕的假象向男方索要錢財,並向男方發送驗孕棒或B超檢查單來證明自己確實懷孕,如男方要打胎,就要求男方支付流產費用,如男方同意生下來,尹某某就以現階段不適合生孩子為由向男方索要流產費用。
申先生稱,警方向其透露,在過去四年內,尹某某曾與六名男子交往,並以假懷孕、假自殺等方式索要錢財。
2024年8月30日,尹某某因涉嫌重婚罪被刑事拘留,後被取保候審;因涉嫌詐騙罪於2025年5月21日被刑事拘留。案件由隨州市公安局曾都區分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尹某某涉嫌重婚、詐騙罪,分別於2024年10月11日、2025年8月20日向隨州市曾都區人民檢察院移送起訴。
檢方指出,尹某某有配偶而與他人舉行婚禮,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且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自己家境優渥、能夠陪嫁大量財產及懷孕的事實,騙取被害人錢財,數額巨大,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重婚罪和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江蘇竭能律師事務所律師林靜怡曾代理過多起涉及騙婚的案件,她對中國新聞周刊表示,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本案中,尹某某虛構身份和家庭背景,通過假孕、雇演員扮演親屬、租奔馳車冒充陪嫁、網購假存款單和金條等手段騙取信任,最終攜部分彩禮失聯。這種通過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讓申家陷入錯誤認知,先後支付見麵禮、彩禮等財物,其行為同時符合“非法占有目的”“欺騙行為”“被害人錯誤認識”“處分財產”“財產損失”五要件,其行為構成詐騙罪。
接受中國新聞周刊采訪時,申先生感歎,如今回看這段經曆感到“相當荒謬”。他說,每當自己有質疑時,尹某某及其假親人都能編造一套說辭令其打消疑慮;加上她時常表現出的“千金大小姐”脾氣,以及“懷孕”不想讓她動怒的考量,他一次次放下警惕,卻不料是一步步掉進騙局。
關於“哥哥”李鵬的身份,申先生尤其存疑。他發現尹某某和“哥哥”有“520”的轉賬記錄,加上“李鵬”稱僅收取尹某某4000餘元卻可隨叫隨到,質疑二人或是曖昧或情侶關係,猜測騙局或是“哥哥”一手策劃,當前他已被另案處理。
在經濟損失方麵,申先生統計,婚禮、彩禮及日常開銷累計超過40萬元。尹某某陸續退還7萬餘元。刑事附帶民事部分中,他向尹某某及其他三位“假親屬”索賠281892.06元,包括婚慶、戒指、黃金和機票等費用。“他們四個人都應該承擔法律責任”。
湖北省隨州市曾都區人民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裁定書指出,上述損失並非被害人申先生因人身權利受到侵犯或者因重婚犯罪行為而遭受直接物質損失;
且涉案的四人居住地與經常居住地均不在本轄區,申先生可在具有管轄權法院另行訴訟。
除此之外,申先生提到,這件事對其造成明顯心理創傷,希望涉案人員承擔精神損害賠償。當前,他已委托律師就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部分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