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警方披露,案發時間為10月18日淩晨3點45分左右。案發前,哈根與迪倫的母親、妹妹一同外出飲酒,返回住宅後,妹妹先行進屋,迪倫的母親則留在哈根的卡車中與其發生性關係。這一場景被迪倫發現,而他此前已對母親與哈根多日的親密約會感到不滿。情緒崩潰的迪倫手持一把9毫米手槍衝出住宅,徑直走向停在車道上的卡車。
根據調查細節,迪倫當時曾尖叫著要求哈根“離開母親”,哈根隨後回到駕駛座。迪倫試圖將槍口從駕駛座車窗伸入車內,但因車窗開啟幅度不足未能成功。隨後,他砸破了駕駛座側的後車窗,隔著座椅向車內的哈根連開兩槍,子彈擊中哈根的上半身。
中槍後的哈根試圖將卡車倒出車道,卻因傷勢過重陷入昏迷,車輛失控衝進前院。迪倫的母親見狀立即將哈根的腿從油門上拉開,並用手按住刹車,才讓卡車停下。
案發後,迪倫主動撥打911報警,在電話中承認“我在自家車道上開槍打了人,我搞砸了”。當被問及開了幾槍時,他回答“兩槍”,並反複表示“當時完全失控了”。警方抵達現場時,發現哈根倒在卡車中,褲子褪至腳踝處,已無生命體征。
10月18日當天,迪倫被警方逮捕,警方以刑事殺人罪、嚴重襲擊罪以及危害他人安全罪對其提起指控。目前,迪倫仍被關押在坎布裏亞縣監獄,不得保釋,他的初步聽證會將於10月27日舉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