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強在紐約聯合國總部出席了由中方主辦的全球發展倡議高級別會議。在致辭中,他宣布,中國作為負責任的發展中大國,在世貿組織當前和未來的談判中,將不再尋求新的特殊和差別待遇。中國宣布放棄在世貿組織(WTO)中按照發展中國家身份享受的特殊和差別待遇,但表示該國仍是“發展中國家”。這是為什麽呢?https://t.co/01Tzg70lXG
— BBC News 中文 (@bbcchinese) September 26, 2025
隨後中國商務部國際貿易談判代表兼副部長李成鋼在新聞吹風會上仍強調,中國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的地位和身份沒有改變。換句話說,中國隻是放棄了在世貿組織中按照發展中國家身份享受的特殊和差別待遇。
世貿組織總幹事恩格齊·奧孔喬-伊韋阿拉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這是世貿組織的關鍵時刻。她評價說,中國的決定體現了對更加平衡和公平的全球貿易體係的承諾。
為什麽中國一直堅持自己是“發展中國家”?
在世貿組織中,對“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有不同的要求,比如進口關稅稅率和過渡期的時長等,“發展中國家”可以享受更寬鬆的條件。中國在2001年加入世貿組織時,人均GDP不到1000美元,因此享受“發展中國家”待遇。
但隨著中國國力的提升,許多主要貿易國,尤其是美國,對中國繼續享受“發展中國家”待遇表示不滿。2020年初,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宣布將中國排除在“發展中國家”之外。2023 年美國國會兩院更是分別通過法案結束中國的“發展中國家”地位。
但中方公開反對,稱中國“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地位有事實與國際法依據,認為美方動機在於打壓中國發展。
不過,目前世貿組織正麵臨重大挑戰。許多貿易爭端,尤其是四月份特朗普政府實施的關稅,以及一係列關稅戰,都已經難以在世貿組織內部得到解決。
為何放棄“特權”?
在世貿組織的規定中,“發展中國家”可享受特殊差別化待遇,在消除關稅壁壘的速度和幅度,以及在判定傾銷的標準上,要求都比“發達國家”低。其中有超過150項條款都明確發展中國家享有“特殊和差別待遇”(Special and Differential treatment),發展中國家成員可在關稅減免、延長磋商期限、非關稅壁壘等方麵享有更優惠的待遇。
比如,中國等“發展中國家”進口關稅平均為14%,高於“發達國家”的7%;過渡期在4至8年,長於“發達國家”的2年;享受比“發達國家”更低的判定傾銷的標準等。
在特朗普第一任期時他就批評過中國的“發展中國家”的地位。在2020年2月18日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宣布,更新其認定為“發展中國家”的名單,將中國、香港、印度等25個經濟體排除在外。理由是,相關法律在1998年製定,已經“過時”,而當前這些國家可借由“發展中國家”的認定進行不公平的出口補貼,從而傷害美國的產業。
拜登時代,美國依然在做這種努力。2023年,美國參議院和眾議院,分別通過一項名為“結束中國的‘發展中國家’地位法”(Ending China's Developing Nation Status Act)的法案,核心條款均要求國務院在所有美國參與的國際組織與國際協定中反對將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對待,並推動將中國歸類為上中等收入、高收入或“發達國家”;若組織缺乏更改機製,則應推動建立調整機製。
該法案並不直接“改判”中國在世貿組織等機構的正式地位,而是指示美國作為成員國在談判與日常治理中持續反對中國主張“發展中國家”待遇,施壓國際組織限製中國在新協議中的“特殊與差別待遇”。
當時,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回應稱,“美國想把‘發達國家’的帽子強加給中國,不是出於對中國發展成就的讚賞肯定,而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是要把剝奪中國的發展中國家地位作為遏製中國發展的一張牌。”
根據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的公開聲明,華盛頓的態度是,除非中國和其他主要經濟體放棄給予“發展中國家”的特別差別待遇,否則世貿組織不可能進行有意義的改革,美國認為這種待遇給予了“發展中國家”不公平的優勢。
專家的觀點也認為,李強近日宣布的措施意在做出一定讓步,使WTO 順利推進改革。
辛裏奇基金會貿易分析師、前世貿組織通訊主管基思·羅克韋爾(Keith Rockwell)表示,中國的舉動可能有助於改善其與華盛頓的關係——“這確實是美國長期以來的抱怨,如果他們能夠擺脫這種局麵,我認為那將是非常有幫助的。”
“至少就中國而言,(此舉將)終結當前關於世貿組織主要成員之間權利與義務再平衡的辯論”,中國前高級貿易外交官盧先堃告訴路透社,“現在,輪到其他主要成員展現他們對這一體係及其改革的責任與承諾了。”
為何還堅持“發展中國家”?
值得一提的是,中國雖然在 WTO 內不再尋求新的特殊和差別待遇,但特地強調並未放棄“發展中國家”地位。
因為“發展中國家”在國際舞台上有諸多好處。比如1972年的《人類環境宣言》、1987年的《蒙特利爾議定書》、1992年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1997年的《京都議定書》,以及2015年的《巴黎協定》,都在不同程度上承認“發達國家”應該照顧“發展中國家”,並允許後者暫緩執行減排措施,以及更寬鬆的減排義務,還要求“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和技術。
背後的邏輯是,“發達國家”在過去幾百年間是溫室氣體的主要排放國,所以現在應該承擔比“發展中國家”更多的減排義務。
此外,“發展中國家”的定位還有政治利益。中國長期將自身定義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最早體現在毛澤東時代就提出的“第三世界”的理念,然後從美蘇選邊站,過渡到團結“亞非拉兄弟”。
而當前這一外交戰略還在發展。大西洋理事會的一篇文章表示,北京通過金磚擴容、融資工具與話語輸出,力圖在全球南方內塑造主導性影響,用於重塑全球治理、削弱美國權力,並期待由此獲取更大國際領導力與製度塑形能力。
值得一提的是,在一次中非合作論壇上,中國領導人照例稱中國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台下一眾非洲領導人則都笑了,認為中國過分謙虛了,中國和非洲諸國顯然不是一類國家。這一幕還曾一度在中文社交媒體上廣泛傳播。
中國的發展水平究竟如何?
“發展中國家”的概念是相對於“發達國家”而言。世貿組織並沒有認定“發展中國家”的標準,但在事實上,綜合了世界銀行和聯合國開發計劃署的認定標準。
世界銀行人均國民總收入(人均國民生產總值,GNP)超過某一標準就被認定為高收入經濟體。
該標準每年都在更新。2025年,該標準為13,935美元,而2024年中國的人均GNI(人均國民總收入)為13,660美元,已經非常接近這個水平。
但是,諸多分析師認為,按照中國上半年的增長態勢,實際增速在4.5%到5%之間。綜合測算,2025年中國的人均GNI將大概率超過高收入國家的門檻。
綜合性更高的劃分標準來自聯合國開發計劃署(UNDP),該機構綜合考量健康、教育、經濟及不平等維度,為全球不同發展程度的國家評估一個人類發展指數(HDI),並分為極高、高、中、低四檔,隻有第一檔國家屬於“發達國家”,其他三檔為“發展中國家”。
依據UNDP《人類發展報告2025》(以2023年數據計算),“極高人類發展指數”(Very High HDI)國家共有74個,這部分通常被認為是“發達國家”,中國HDI為0.797,排名第78位,距離極高人類發展指數隻有一步之遙。
在輿論層麵,分歧主要在體量vs人均的差別之上。
在美國,無論參議院還是眾議院,都聚焦在中國龐大的體量上——中國已經成為世界上最大的出口國和第二大經濟體,不再符合“發展中國家”的標準,應該被剝奪這些優惠待遇。
在中國,從媒體到外交官,在這個問題上的論點都聚焦在——中國的經濟發展雖快,但國內發展不平衡,人均還未達到“發達國家”水平,而且是否為“發達國家”不應隻考慮經濟,而應綜合考慮社會、醫療等方麵。
中國外交部長王毅曾在公開發言中表示,中國確實仍然是一個“發展中國家”。盡管經濟總量已達世界第二,但人均GDP僅為美國的1/6、歐盟的1/4……要求一個剛發展幾十年的國家同發展了幾百年的國家“對等”,這本身就是一種“不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