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今年清明節前一日的重慶 S39
渝長複線高速“4·3”較大道路交通事故原因已查明:患有重度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征(俗稱“重度鼾症”)的夏某非法營運且超員,追尾一輛近百噸重、低速行駛的超重型半掛車,致使7人死亡,1人受傷。
事故現場監控照片。來源:調查報告
重慶市應急管理局於8月7日發布的《重慶S39渝長複線高速
“4·3”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下稱《報告》)顯示,該起事故為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同時暴露出有關部門非法營運監管方麵的問題。
《報告》稱,今年36歲的重慶墊江籍駕駛員夏某患有睡眠打鼾伴呼吸暫停和日間嗜睡為主要臨床表現的重度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征。近三年共有18條交通違法,其名下的東風牌小汽車核載7人,因連續180天未在線上下單,於2024年10月被渝中區交通運輸委注銷網約車營運資質。此後,夏某從事往返墊江至重慶主城區的專線運輸並進行線下攬客。
事發當日上午,夏某駕駛車輛載客從重慶市主城區開往墊江縣,中午抵達墊江下客。僅過了一個多小時,夏某開始在墊江縣沿途攬客,14時50分許搭載7名乘客(超員一人)駛入高速。另一方麵,當日淩晨2時許,夏某興駕駛一輛超重型半掛汽車列車(所載貨物為一台鑽機,車貨總重97.2噸)從重慶市城口縣出發駛向重慶主城。15時12分許,夏某興在長壽服務區短暫休息停留12分鍾後,繼續上路。僅6分鍾後,夏某駕駛的小汽車追尾夏某興駕駛的超重型半掛車,致使事故發生。事故發生時,夏某的車速約為98.78公裏/時,夏某興的車速為30公裏/時。
夏某車輛的行車記錄儀視頻顯示,夏某駕駛車輛事發前17秒在無其他車輛和障礙物影響的情況下,存在3次車輛方向左右偏移的現象,在事發前12秒能清晰發現前方超重型半掛車時,在左側第一、第二車道無其他車輛行駛的情況下,未采取製動和變更車道避讓,仍繼續向第三車道偏移,直至撞擊前車尾部。
調查組認定,夏某患有重度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征,事發前駕車行駛中多次偏離正常行駛軌跡、騎壓行車道分界線,事發時車輛在向右偏離軌跡過程中且未采取製動減速措施的情況下,追尾撞擊前車,其因重症呼吸障礙病理性嗜睡導致注意力分散的行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夏某興在事發前2分鍾行駛速度低於60公裏/時,且其運載的超限貨物尾端未規範設置明顯警示標誌,是導致此次事
故的次要原因。
公開報道顯示,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OSA)是一種常見的睡眠呼吸障礙疾病,又被俗稱為“重度鼾症”,其核心病理機製是睡眠期間上氣道完全或部分塌陷,伴有血氧飽和度下降和/或微覺醒。根據睡眠期間每小時呼吸暫停或低通氣事件發生次數(AHI),分為輕度(≥5次)、中度(≥15次)、重度(≥30次)。OSA與單純打鼾不同,是一種嚴重的慢性疾病,不僅會增加其它健康風險,比如高血壓、心力衰竭、2型糖尿病、代謝綜合征、焦慮、抑鬱等多種疾病,甚至還會降低人的學習能力、專注能力、工作效率,增加交通事故等社會風險。
此外,《報告》指出,墊江縣交通執法支隊開展查處非法營運工作中存在對夏某車輛高頻通行道路運輸經營情況核查不力、未分析建立全麵的非法營運重點車輛名單等問題,重慶市公安局交管總隊高速公路第四支隊墊江大隊協助開展查處非法營運工作中亦存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