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次銷售原則讓美企能合法降低關稅。歐新社
美國企業找到應付高關稅的變通之道,使出“首次銷售原則”(First Sale Rule)來合法降低關稅,可能會打擊美國總統川普以關稅增加稅收、促進製造業回流的盤算。
美國關稅法規的首次銷售原則,允許美國進口商以連串交易中的初次賣價,來計算關稅。比方說,中國製造商以五美元的價格出售T恤給香港銷售商,港方再以十美元轉賣T恤給美國零售商,最後美國業者以40美元出售給消費者。
依據首次銷售原則,美國零售商能以最初的五美元售價計算關稅,而非以賣家轉手後的十美元計價,可以去除與中間商利潤相關的成本。Miller & Chevalier Chartered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格雷徹(Brian Gleicher)說,這個法規允許業者用工廠出貨給賣家的初始價格,來決定最終關稅。
首次銷售原則出現於1988年,於川普首屆任期與第二任期重獲關注。顧問公司Moss Adams合夥人帕魯希(Sid Paruthi)表示:“川普首次上任對(中國)25%關稅時,我們開始接到電話,如今新關稅出爐,首次銷售原則又獲提及。”
儘管這項規定適用於各項產品與行業,但一般認為對利潤較高的高附加價值消費品與精品,尤有助益。
意大利奢侈品牌Moncler上個月表示,首次銷售原則替成本結構帶來重大優勢。公司執行董事笙泰(Luciano Santel)指出,首次銷售成本遠低於零售價,大約是公司間售價的五成,當然是重要優勢。瑞士生技公司Kuros Biosciences本月稍早也說,正在調整營運,以便採行首次銷售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