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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 文學城 » 新聞 » 焦點新聞 » 網紅廚師,“打”起來了

網紅廚師,“打”起來了

文章來源: 中國新聞周刊 於 2025-05-26 02:02:49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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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坡一探,真假立現。”

5月1日,沉寂了數月之久,網紅廚師隋坡重操探店“舊業”時,又說出了那句標誌性的開場slogan。隻是這次,他不能再用“隋卞”的舊稱,語調中帶著明顯的不適應。

2022年1月,頂著“希爾頓、洲際酒店行政總廚”“師承國宴大師鄭秀生”等頭銜,隋坡以“特廚隋卞”賬號開啟了自己的特廚探店之路。

不同於常規探店網紅,隋坡從菜品的色香味形到烹飪手法、食材處理、火候掌握等,均能進行專業點評和消費建議,由此得到一眾網友的喜愛和關注,粉絲數量很快攀升至百萬級。

此後的三年裏,“特廚隋卞”始終保持高頻率更新,後續還開啟了“隋卞做”“隋卞買”等賬號,分別以教授觀眾烹飪技巧、“複刻”名店名菜,以及挑選食材、調味料等內容為主。

然而2024年12月後,“特廚隋卞”賬號的更新頻率斷崖式下跌,進入2025年更是徹底停更。直到今年3月,一名幕後團隊成員出鏡,向粉絲證實了團隊與隋坡的合作到期。

此番隋坡的複出,得到了不少網友的追捧,但也引發了前MCN公司的炮轟。後者指責隋坡缺乏契約精神,合約期內曾多次違約,更重要的是違背了當初簽訂的競業限製另起爐灶。

看樣子,“李子柒”“小慧君”這類紛爭又要重演了嗎?

網紅廚師,“打”起來了

截至5月25日,新賬號特廚隋坡的抖音粉絲數已增至226.1萬。攝影:張宇軒

複出後遭前東家投訴侵權

從隋坡和MCN公司的隔空“口水戰”看,這次“分手”並不“體麵”。

今年5月1日,已從短視頻鏡頭前消失了4個多月的隋坡,突然在一個新的賬號“特廚隋坡”中亮相,繼續以之前的風格創作餐飲探店視頻。這一狀況令不少忠實粉絲格外欣喜,新賬號的粉絲數迅速增長。

然而,5月16日、18日,MCN公司控製下的“特廚隋卞”賬號,先後發布了《敦促手藝人隋先生立即停止違約侵權行為的告知書》《一個手藝人的違約史》,披露與隋坡“分手”的情況。

公司方麵稱,此前在培養“隋卞”IP的過程中投入大量財力物力,今年2月25日協議到期,其與隋坡進行了數輪的續約談判。但“隋先生憑借其流量影響一再施壓,我司一再提高報價,終因無力滿足其苛刻條件而停止合作”。

其中,MCN公司重點指責隋坡數次違約侵權,包括在此前的合約期內違反經紀合同中的“排他性”條款,以及合約期滿後違反競業限製性條款。

其中指稱,隋坡與該MCN公司的合作協議性質屬“排他性的獨家”經紀合同,但合約期內隋坡多次未經公司同意,參與第三方外部拍攝。且期內因其全職主業幹擾,多次意圖毀約,以及多次未完成每月不少於16條探店視頻的約定拍攝任務(此前的協議中為每月不少於30條)。

隋坡方麵,則以助理“小李”的名義發文回應。

其表示MCN公司前述舉動為攻擊抹黑,指稱公司業務技術水平低下,並表示隋坡才是賬號的靈魂人物。並在相關內容的評論區表示,“(此前的探店創作中),編導、攝像、剪輯、運營、文案、選店、開車全是我一個人”。

對於這場“口水戰”中暴露出的信息,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吳昕棟向中國新聞周刊分析表示,MCN公司提到的經紀合同,實際上廣泛適用於網紅經濟領域,是一種特殊、具有混合性質的合同類型,與勞動合同、雇傭合同具有本質區別,主要屬於服務類合同,兼具委托、行紀和中介合同的部分特征,但締約雙方地位平等,具體內容和權利義務關係上有其特殊性,可以通過協議方式靈活約定。

吳昕棟認為,從締約雙方的法律權責來看,一般而言,MCN機構有義務提供資源,包括培訓、推廣、商業對接等,按約分配收益,合理管理運營賬號並保護網紅信息。而網紅要按合同創作內容,遵守競業限製、獨家合作等約定,維護自身及機構形象,配合商業合作。雙方的具體權利義務均可通過協議約定,任何一方違約均需依據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網紅也有競業限製?

前述的陳年舊事或許隻是雙方之間的積怨,此次事件的導火索實質上是雙方“分手”後隋坡的複出。

數據顯示,新賬號“特廚隋坡”從5月初發布首期探店視頻至今,抖音粉絲升至226.1萬,Bilibili粉絲漲至180.4萬;而MCN公司控製下的“特廚隋卞”賬號,抖音粉絲從事件初期的294萬降至270.5萬,Bilibili粉絲已降至115.7萬。

在對隋坡的指責中,MCN公司曝出,其與隋坡的合作協議中包含競業限製條款,明確“協議期滿後*年內,乙方(指隋坡)不得自行或與第三方合作從事與本協議相同或相似的業務”(“*”號為打碼部分)。

其中還提到,合約期滿後,隋坡將原團隊中的編導“小李”帶走,並在多個平台繼續開設探店賬號,發布違約視頻。公司稱此前已向平台方投訴,但隋坡方麵發布視頻“帶節奏”,以致公司遭到連續網暴。

對於競業限製方麵的侵權指控,隋坡一方的“小李”並未正麵回應,僅表示前公司無權幹涉觀眾愛看誰。

對於雙方協議中的競業限製條款,隋坡的支持者搬出一些法律博主的說法,指稱該條款須附加一定的經濟補償條件才能形成效力。甚至有心態極端的粉絲直斥該協議為“賣身契”。

吳昕棟分析表示,競業限製條款的效力需結合具體情形判定。鑒於雙方協議屬於經紀合同,若該條款係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反法律強製性規定及公序良俗,原則上有效。至於所謂“須附加經濟補償條件”的說法,則是出自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勞動關係中的競業限製需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但MCN機構與網紅並非勞動關係,而是平等主體間的合作關係,並不適用此法,即不應以支付經濟補償作為生效條件。

吳昕棟指出,在司法實踐中,法院通常認可直播行業的特殊性——MCN機構作為內容孵化的前期主要投入方,其基於商業風險防控約定競業限製條款,符合行業慣例與合同自由原則,故傾向於認定此類條款有效。然而,競業限製協議若未約定補償,法院可能因條款限製網紅主要權利、導致權利義務失衡,判定其無效。也有法院認為未約定補償的競業限製條款屬格式條款,排除網紅主要權利,進而否定其效力。

若MCN機構利用優勢地位在合同條款中設置不合理內容,導致權利義務嚴重失衡,如無限延長競業期、不約定補償卻限製擇業權等,此類不平等條款不應被直接認可。

“500元分成”背後的行業窘境

行業普遍認為,網紅與MCN之間的矛盾歸根結底在於經濟利益。

某網絡博主發視頻稱,其與“小李”的溝通中,“小李”曾曝出前MCN公司在相關的商業合作中,一條商單僅給隋坡分成500元。

該消息一出,引發粉絲群體集體嘩然,隋坡也被戲稱為“隋五百”。5月21日,隋坡在最新一期探店節目中,說出一句“五百其實也不少”,被外界視作是對此事做出的自嘲式回應。

但對於“商單分成500元”的說法,前MCN公司兩度發文駁斥,指稱隋坡一方利用網絡營銷號、公關號撒謊,督促其向公眾如實說明情況,並呼籲司法部門、主流媒體等介入調查。不過公司始終未對商單的雙方分成做出明確披露。而這場風波中的核心人物隋坡,也未公開對事件做出正麵回應。

連日來,中國新聞周刊通過致電、平台私信、手機短信等方式,多番聯係涉事MCN公司、隋坡本人、“小李”等,截至發稿,始終未獲各方的任何回應。

事實上,在網紅經濟領域,這類網紅與MCN公司翻臉互撕的情況並不少見,甲乙雙方各有勝負案例。

如2021年,網紅李子柒與其背後的MCN機構微念公司(杭州微念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因“李子柒品牌”的收益分成糾紛對簿公堂,該案一年後以雙方和解作結,但李子柒直到2024年11月才得以複出;

另如,2020年案發的“小慧君”案中,網紅劉某慧(即小慧君)等人為實現“低成本”解約的目的,在社交平台上發布消息,虛構其被MCN機構的老板孫灝羽性騷擾。後來據孫灝羽公開通告,係列事件的主要爭端部分以其勝訴作結。

網紅與MCN機構頻繁互撕的背後,與行業整體發展遭遇瓶頸不無關聯。

克勞銳發布的研報數據顯示,2024年國內MCN機構的注冊公司數量已超過26200家,增速較前些年明顯放緩。其中,僅有不到三成的公司可以保持利潤增長,多數公司處於收支持平或虧損的窘迫狀態。因運營失敗而退出的公司中,主要問題出現在現金流、內容變現、商業模式無法長期持續上。

產業時評人、互聯網分析師張書樂向中國新聞周刊分析指出,在現有的網紅經濟模式下,行業整體處於一種野蠻生長的狀態,網紅出道之初缺少資源,借助MCN之力完成原始積累,並進而進入腰部以上,成為慣常規律。但多數MCN實際上在造“星”、造“血”方麵能力並不突出,更多的隻是直播帶貨的分賬,與網紅之間的共生關聯較弱。

因而,雙方在契約精神上,還無法達成可與傳統商業比肩的嚴謹。盡管主管部門本身在此類商業糾紛中較難介入,但可以通過整合資源的方式,協助推動更嚴謹的MCN簽約網紅的契約出爐,形成模版,並隨著新問題的出現而推動後續契約的調整,讓行業生態更為健康。

而擁有資本背景的MCN也應合理調整與網紅的關係,將弱關聯轉變成為強關聯,其思路不能局限於隻是運營網紅,而是將視野擴展至相關產業鏈,深耕對應的產品,形成網紅和自營產品(產業)之間的共生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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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廚師,“打”起來了

中國新聞周刊 2025-05-26 02:02:49

“隋坡一探,真假立現。”

5月1日,沉寂了數月之久,網紅廚師隋坡重操探店“舊業”時,又說出了那句標誌性的開場slogan。隻是這次,他不能再用“隋卞”的舊稱,語調中帶著明顯的不適應。

2022年1月,頂著“希爾頓、洲際酒店行政總廚”“師承國宴大師鄭秀生”等頭銜,隋坡以“特廚隋卞”賬號開啟了自己的特廚探店之路。

不同於常規探店網紅,隋坡從菜品的色香味形到烹飪手法、食材處理、火候掌握等,均能進行專業點評和消費建議,由此得到一眾網友的喜愛和關注,粉絲數量很快攀升至百萬級。

此後的三年裏,“特廚隋卞”始終保持高頻率更新,後續還開啟了“隋卞做”“隋卞買”等賬號,分別以教授觀眾烹飪技巧、“複刻”名店名菜,以及挑選食材、調味料等內容為主。

然而2024年12月後,“特廚隋卞”賬號的更新頻率斷崖式下跌,進入2025年更是徹底停更。直到今年3月,一名幕後團隊成員出鏡,向粉絲證實了團隊與隋坡的合作到期。

此番隋坡的複出,得到了不少網友的追捧,但也引發了前MCN公司的炮轟。後者指責隋坡缺乏契約精神,合約期內曾多次違約,更重要的是違背了當初簽訂的競業限製另起爐灶。

看樣子,“李子柒”“小慧君”這類紛爭又要重演了嗎?

網紅廚師,“打”起來了

截至5月25日,新賬號特廚隋坡的抖音粉絲數已增至226.1萬。攝影:張宇軒

複出後遭前東家投訴侵權

從隋坡和MCN公司的隔空“口水戰”看,這次“分手”並不“體麵”。

今年5月1日,已從短視頻鏡頭前消失了4個多月的隋坡,突然在一個新的賬號“特廚隋坡”中亮相,繼續以之前的風格創作餐飲探店視頻。這一狀況令不少忠實粉絲格外欣喜,新賬號的粉絲數迅速增長。

然而,5月16日、18日,MCN公司控製下的“特廚隋卞”賬號,先後發布了《敦促手藝人隋先生立即停止違約侵權行為的告知書》《一個手藝人的違約史》,披露與隋坡“分手”的情況。

公司方麵稱,此前在培養“隋卞”IP的過程中投入大量財力物力,今年2月25日協議到期,其與隋坡進行了數輪的續約談判。但“隋先生憑借其流量影響一再施壓,我司一再提高報價,終因無力滿足其苛刻條件而停止合作”。

其中,MCN公司重點指責隋坡數次違約侵權,包括在此前的合約期內違反經紀合同中的“排他性”條款,以及合約期滿後違反競業限製性條款。

其中指稱,隋坡與該MCN公司的合作協議性質屬“排他性的獨家”經紀合同,但合約期內隋坡多次未經公司同意,參與第三方外部拍攝。且期內因其全職主業幹擾,多次意圖毀約,以及多次未完成每月不少於16條探店視頻的約定拍攝任務(此前的協議中為每月不少於30條)。

隋坡方麵,則以助理“小李”的名義發文回應。

其表示MCN公司前述舉動為攻擊抹黑,指稱公司業務技術水平低下,並表示隋坡才是賬號的靈魂人物。並在相關內容的評論區表示,“(此前的探店創作中),編導、攝像、剪輯、運營、文案、選店、開車全是我一個人”。

對於這場“口水戰”中暴露出的信息,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吳昕棟向中國新聞周刊分析表示,MCN公司提到的經紀合同,實際上廣泛適用於網紅經濟領域,是一種特殊、具有混合性質的合同類型,與勞動合同、雇傭合同具有本質區別,主要屬於服務類合同,兼具委托、行紀和中介合同的部分特征,但締約雙方地位平等,具體內容和權利義務關係上有其特殊性,可以通過協議方式靈活約定。

吳昕棟認為,從締約雙方的法律權責來看,一般而言,MCN機構有義務提供資源,包括培訓、推廣、商業對接等,按約分配收益,合理管理運營賬號並保護網紅信息。而網紅要按合同創作內容,遵守競業限製、獨家合作等約定,維護自身及機構形象,配合商業合作。雙方的具體權利義務均可通過協議約定,任何一方違約均需依據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網紅也有競業限製?

前述的陳年舊事或許隻是雙方之間的積怨,此次事件的導火索實質上是雙方“分手”後隋坡的複出。

數據顯示,新賬號“特廚隋坡”從5月初發布首期探店視頻至今,抖音粉絲升至226.1萬,Bilibili粉絲漲至180.4萬;而MCN公司控製下的“特廚隋卞”賬號,抖音粉絲從事件初期的294萬降至270.5萬,Bilibili粉絲已降至115.7萬。

在對隋坡的指責中,MCN公司曝出,其與隋坡的合作協議中包含競業限製條款,明確“協議期滿後*年內,乙方(指隋坡)不得自行或與第三方合作從事與本協議相同或相似的業務”(“*”號為打碼部分)。

其中還提到,合約期滿後,隋坡將原團隊中的編導“小李”帶走,並在多個平台繼續開設探店賬號,發布違約視頻。公司稱此前已向平台方投訴,但隋坡方麵發布視頻“帶節奏”,以致公司遭到連續網暴。

對於競業限製方麵的侵權指控,隋坡一方的“小李”並未正麵回應,僅表示前公司無權幹涉觀眾愛看誰。

對於雙方協議中的競業限製條款,隋坡的支持者搬出一些法律博主的說法,指稱該條款須附加一定的經濟補償條件才能形成效力。甚至有心態極端的粉絲直斥該協議為“賣身契”。

吳昕棟分析表示,競業限製條款的效力需結合具體情形判定。鑒於雙方協議屬於經紀合同,若該條款係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反法律強製性規定及公序良俗,原則上有效。至於所謂“須附加經濟補償條件”的說法,則是出自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勞動關係中的競業限製需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但MCN機構與網紅並非勞動關係,而是平等主體間的合作關係,並不適用此法,即不應以支付經濟補償作為生效條件。

吳昕棟指出,在司法實踐中,法院通常認可直播行業的特殊性——MCN機構作為內容孵化的前期主要投入方,其基於商業風險防控約定競業限製條款,符合行業慣例與合同自由原則,故傾向於認定此類條款有效。然而,競業限製協議若未約定補償,法院可能因條款限製網紅主要權利、導致權利義務失衡,判定其無效。也有法院認為未約定補償的競業限製條款屬格式條款,排除網紅主要權利,進而否定其效力。

若MCN機構利用優勢地位在合同條款中設置不合理內容,導致權利義務嚴重失衡,如無限延長競業期、不約定補償卻限製擇業權等,此類不平等條款不應被直接認可。

“500元分成”背後的行業窘境

行業普遍認為,網紅與MCN之間的矛盾歸根結底在於經濟利益。

某網絡博主發視頻稱,其與“小李”的溝通中,“小李”曾曝出前MCN公司在相關的商業合作中,一條商單僅給隋坡分成500元。

該消息一出,引發粉絲群體集體嘩然,隋坡也被戲稱為“隋五百”。5月21日,隋坡在最新一期探店節目中,說出一句“五百其實也不少”,被外界視作是對此事做出的自嘲式回應。

但對於“商單分成500元”的說法,前MCN公司兩度發文駁斥,指稱隋坡一方利用網絡營銷號、公關號撒謊,督促其向公眾如實說明情況,並呼籲司法部門、主流媒體等介入調查。不過公司始終未對商單的雙方分成做出明確披露。而這場風波中的核心人物隋坡,也未公開對事件做出正麵回應。

連日來,中國新聞周刊通過致電、平台私信、手機短信等方式,多番聯係涉事MCN公司、隋坡本人、“小李”等,截至發稿,始終未獲各方的任何回應。

事實上,在網紅經濟領域,這類網紅與MCN公司翻臉互撕的情況並不少見,甲乙雙方各有勝負案例。

如2021年,網紅李子柒與其背後的MCN機構微念公司(杭州微念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因“李子柒品牌”的收益分成糾紛對簿公堂,該案一年後以雙方和解作結,但李子柒直到2024年11月才得以複出;

另如,2020年案發的“小慧君”案中,網紅劉某慧(即小慧君)等人為實現“低成本”解約的目的,在社交平台上發布消息,虛構其被MCN機構的老板孫灝羽性騷擾。後來據孫灝羽公開通告,係列事件的主要爭端部分以其勝訴作結。

網紅與MCN機構頻繁互撕的背後,與行業整體發展遭遇瓶頸不無關聯。

克勞銳發布的研報數據顯示,2024年國內MCN機構的注冊公司數量已超過26200家,增速較前些年明顯放緩。其中,僅有不到三成的公司可以保持利潤增長,多數公司處於收支持平或虧損的窘迫狀態。因運營失敗而退出的公司中,主要問題出現在現金流、內容變現、商業模式無法長期持續上。

產業時評人、互聯網分析師張書樂向中國新聞周刊分析指出,在現有的網紅經濟模式下,行業整體處於一種野蠻生長的狀態,網紅出道之初缺少資源,借助MCN之力完成原始積累,並進而進入腰部以上,成為慣常規律。但多數MCN實際上在造“星”、造“血”方麵能力並不突出,更多的隻是直播帶貨的分賬,與網紅之間的共生關聯較弱。

因而,雙方在契約精神上,還無法達成可與傳統商業比肩的嚴謹。盡管主管部門本身在此類商業糾紛中較難介入,但可以通過整合資源的方式,協助推動更嚴謹的MCN簽約網紅的契約出爐,形成模版,並隨著新問題的出現而推動後續契約的調整,讓行業生態更為健康。

而擁有資本背景的MCN也應合理調整與網紅的關係,將弱關聯轉變成為強關聯,其思路不能局限於隻是運營網紅,而是將視野擴展至相關產業鏈,深耕對應的產品,形成網紅和自營產品(產業)之間的共生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