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大學不再錄取內地生:違背誠信的材料造假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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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不再錄取內地生:違背誠信的材料造假害人害己

再寬鬆靈活的製度也有一條誠信的底線,而非可以借助這套製度來蒙混過關。以美國大學招生製度為代表的這一套招生製度,正是信任申請者的道德水平,默認他們提交的申請材料都是真實的,遵循的是“先信任再證實”(trust and verify)的邏輯。而近年來規模化的“中介幫造假”現象損害了內地生群體的信用,最終導致港澳高校不信任內地留學中介,也拒絕內地生的國際成績。

近日,澳門大學宣布,因應政策調整,自2025/2026學年起,該校將暫停招收內地非高考學生的本科入學申請。這一決定意味著,從2025年5月6日至6月26日的申請期間,澳門大學將不再接受內地非高考生(即在讀國際課程或持境外公開考試成績的學生)的本科課程申請。

新聞傳出之後,“震撼”內地教育界,坊間多以“引發內地國際高中生及家長震動”稱之。而更進一步的影響是,對於內地考生而言,將無法以國際課程體係成績申請澳門大學,哪怕是內地學校的OSSD體係也不再可行,這也意味著諸如DSE 、A-Level、AP、IB等國際課程成績將“失去競爭力”。而與之相應的是,高考成績的含金量將進一步上升。

查閱澳大最新的招生政策可知,該校也並非是對“國際課程成績”斬盡殺絕,也不存在“隻認高考成績”,而是對“生源地+申請成績”做了更為詳細的區隔:包括香港、台灣與海外在內的非內地學生,仍然可以通過國際課程成績申請澳大;而內地學生將隻能依靠高考成績來申請澳大本科,且“所有申請人必須在澳門大學官網辦理網報手續”。

澳大的招生政策驟變,與近期的“DSE造假案”密不可分。2024年11月19日香港星島新聞網報道,香港考評局早前發現,澳門科技大學逾20名報讀學生所提交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DSE)成績為偽造。澳門司法警察局也於11月18日表示,經排查發現24名內地生涉案,已拘捕其中4人,其餘20名涉案內地生均已離開澳門。澳門司警提到,被捕人家長透過網上中介,以假學曆成功入學。

以DSE造假醜聞為代表的“入學申請材料造假”現象並非自澳門始,而是在香港首先爆出。2024年7月4日,香港警務處發言人表示,一名24歲和一名34歲的內地女子因涉嫌“行使虛假文書”“向入境處人員作虛假陳述”,分別於6月和7月3日被捕,她們涉嫌的犯罪事實,正是以留學中介的身份製作虛假材料,包括不限於成績單、外語成績、課外實踐經曆等等。

通常而言,如果內地學生以高考成績、內地學曆申請港澳高校的話,那麽港澳高校會函請內地教育機構或是到學信網上查核真假。而一旦內地考生開始以“國際成績”來申請的話,那麽港澳方查證的工作量與難度均會加大,也做不到麵麵俱到與萬無一失,這就給了一些“留學中介”貓鼠遊戲的操作空間。此次的“DSE造假案”,大概率就是這些“留學中介”在香港遇挫之後“轉戰澳門”的成果,涉事的24名學生有20名都不失時機地離開澳門,顯示他們也不無“通權達變”的能力。

早在2023年及以前,國內社交平台就充斥類似“留學中介”機構的廣告,諸如“保錄”“花錢就上”“無外語成績要求”等宣傳語也吸引了不少家長與學生,仿佛隻要花錢就能砸來港校的入學資格。但在2024年5月,香港大學爆出了學曆造假事件:港大經管學院的涉事者東窗事發是因為碩士生涉嫌抄襲功課引起校方懷疑,最後被發現一批涉事學生入學材料裏的國際學曆、成績單、外語成績造假。

眾所周知,歐美港澳的不少高校在招錄政策上較為靈活,並非嚴絲合縫地依照選拔性考試的成績,而是要綜合考量學生在校成績、英語水平、課外表現,等等,乃至坊間曾有笑談這是另類的“察舉製”。然而在現實中,即便是在美國也曾在2019年爆出震驚一時的“高校招生舞弊案”,涉案家長多為演藝明星、企業主管等名流,涉案案情也包括了考試作弊、偽造文體成績、行賄受賄等盤外招。

因此,澳門大學的這次政策改變,可以視為是對近年來愈演愈烈的“內地生入學材料造假”的一種回應。其實澳大的這一決定早有預兆,澳門高校也早就有類似的舉動。2024年6月,澳門城市大學招生事務處發表《嚴正聲明》,表示該校招生將全部通過招生事務處獨立進行,“從未委托其他機構代理”,並點名了22家所謂的“留學委托機構”,表示任何機構未經允許幹涉招生均屬違法行為。

平心而論,內地生並非都是造假行騙的幸進之徒,內地生的國際成績當然也不可能都是造假得來,而以類似“察舉製”標準來遴選學生的這套歐美式招生製度,本身也有不同於內地統一選拔考試的優越之處,它足以擴大遴選範圍,發現更多的可塑之才,而不是機械地依據選拔性考試成績。

但無論如何,再寬鬆靈活的製度也有一條誠信的底線,而非可以借助這套製度來蒙混過關。以美國大學招生製度為代表的這一套招生製度,正是信任申請者的道德水平,默認他們提交的申請材料都是真實的,遵循的是“先信任再證實”(trust and verify)的邏輯。而近年來規模化的“中介幫造假”現象損害了內地生群體的信用,最終導致港澳高校不信任內地留學中介,也拒絕內地生的國際成績。

2024年7月,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已在提請“改革港校申請者學曆背景評審程序”。而澳門高校今年以來的舉動,大概率也將促進澳門特區相關的立法。包括學曆在內的申請材料造假在港澳均屬於重罪,在香港最高可判十四年監禁,在澳門也可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典》第244條“偽造文件罪”而判處最高三年徒刑或科罰金。此次澳大的政策轉變與“DSE造假案”也再次警示外界,誠信的價值,不應屈從於一紙看似值錢的文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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