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華英庭審現場與被拐家庭爭吵 受害人倆兒子被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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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餘華英拐賣兒童案在貴陽再次開庭審理,法院擇期宣判,餘華英被控拐賣兒童數量從11名增加至17名。

▲資料圖:餘華英此前受審畫麵。圖/新華社客戶端視頻截圖

餘華英1963年出生於雲南,20多歲外出打工時結識龔顯良。兩人同居期間,餘華英生下一個男孩。他們通過中間人把親生骨肉送到河北,餘華英缺錢時5000元把自己兒子賣了,也開啟了拐賣兒童非法斂財的罪惡之旅。

從1993年到2003年,餘華英分別和龔顯良等人多次前往貴州、雲南、重慶等地拐帶兒童。在他們拐賣的兒童中,有5對是一起被拐走的兄弟或兄妹,一個個家庭因此破碎。

據新京報我們視頻報道,被拐兒童的母親張榮仙稱,1994年餘華英在安順把他兩個兒子拐走,大兒子賣了3500元,小兒子賣了4000元,30年來她一直在尋找。“為了找他們,這些年我擺地攤、賣菜、挑蔥賣蒜、做綠化、發傳單、賣草藥,到現在我都還在做保潔,希望她賠償我的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張榮仙說。

張榮仙稱,他大兒子是看到楊妞花的視頻時認出餘華英,記得是餘華英和一個男子把兩人帶上車,兩個兒子在近年先後被警方找到。張榮仙稱,2024年11月她將和小兒子進行認親團圓。

另據濟南時報報道,休庭間隙,參與庭審的被害人楊妞花的姐姐稱,餘華英庭審現場態度非常惡劣,現場仍在與被拐家庭爭吵,對她不利的信息她都表示“不記得了”,否認有其他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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