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本共同社當地時間12月19日報道,對於因在東京都千代田區的靖國神社石柱上塗鴉,被控“損壞器物”和“對禮拜場所不敬罪”的29歲中國籍被告,東京地方法院19日舉行了檢方陳述求刑意見等的公審。日本檢方以“顯著損壞了猶如神社顏麵的石柱的外觀”為由,要求判處1年徒刑。辯護方則請求做出寬大判決。該案當天結束審理,將於25日宣判。
日本檢方在陳述中指出,被告購買了噴塗顏料,把赴日的2名中國籍男性“合謀者”送到神社等行為,在“犯罪”中發揮了不可或缺的作用。檢方譴責說,石柱上的塗鴉未能完全消除,“發生了無法挽回的損害”。
被告在公審中主張,是為了抗議東京電力福島第一核電站處理水排海而作案。但據檢方反駁,被告在實施犯罪前一天與兩名“合謀者”在東京吃了海鮮料理,指出此行為與被告聲稱的抗議目的不一致。
被告在最終意見陳述中表示日本不在乎周邊國家,肆意妄為,自己將全力保護重要的事物。
起訴書顯示,被告於5月31日與同夥一起,在靖國神社前的石柱上用紅色噴塗顏料寫下“Toilet”(廁所)塗鴉。
被工作人員罩住塗鴉處的靖國神社石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