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上午9時30分,備受關注的餘華英拐賣兒童案在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重審二審開庭。楊妞花作為被拐者之一到庭參加訴訟。19日下午,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駁回餘華英上訴,維持一審死刑判決。
19日下午2時15分左右,楊妞花及其代理律師王文廣從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走出。“當庭宣判超乎我意料之外,判決越早送最高人民法院核準的時間就越早。”按照刑事訴訟程序,該案將報請最高人民法院進行死刑複核,王文廣介紹,“核準時間一般在一年左右,快的也有3-5個月,一般情況在一年左右都是正常期限。”
對於庭審時的一些情況,王文廣也予以介紹,王文廣表示,餘華英對案件事實仍不認可,“她(餘華英)依然認為在案件中她作用很小,她認為自己不是拐賣兒童的提議者,且說自己不掌握錢。”此次庭審,餘華英沒有提供新的事實和新的證據,“最終裁定之後明顯看到她害怕了,兩隻手撐著桌子。”
庭審過程中,楊妞花問餘華英是否對其有過毆打,餘華英表示“沒有”,對於楊妞花提到的被開水燙頭一事,餘華英反問,“我用開水澆你的頭,你還會有頭發嗎?”,“在楊妞花那個年紀,那個水隻能說是其無法承受的溫度,不一定是開水,這個事實她(餘華英)就不承認。”王文廣說。
餘華英案件為何沒過追訴期?王文廣表示,因為餘華英屬於持續性犯罪,“她直到2004年都在犯罪,因此沒有過追訴期。”
“沒有最終執行(死刑)的那一天,案件等於都沒有真正地塵埃落定。”王文廣說,“這個案件核準之後可能會馬上結束,但是打拐不會結束,希望有更多像楊妞花一樣的人站出來,才能有更多家庭團圓,才能有更多像餘華英一樣的人販子受到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