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一農村疑收取每人20元“人口費”,官方回應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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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有網友發布信息,稱“江蘇一農村收取每人20元的‘人口費’”,該信息在網絡上引發熱議。10月26日下午,江蘇省鹽城東台市農業農村局政策與改革科(農村社會事業科)一名工作人員回應縱覽新聞記者,“人口費”是農村約定俗成的叫法,其實是一事一議籌資籌勞。

據網友發布的信息,他家所在的江蘇蘇北某市農村要求其父母每人繳納20元“人口費”,而自己由於戶口轉出,無需繳納。該網友對收費合理性表示質疑。該網友提供的票據上“負擔項目”處填寫“人口×2”,標準為20元,合計金額40元。票據公章依稀可見“鹽城”字樣,這位網友此前發布的信息中提到家鄉是鹽城東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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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信息發出後,迅速引發熱議。

10月26日下午,縱覽新聞記者聯係到江蘇鹽城東台市農業農村局,政策與改革科(農村社會事業科)的一名工作人員回應縱覽新聞表示,“人口費”是農村約定俗成的叫法,其實是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籌資籌勞是兩個層麵,‘籌資’是按照人口收費,從剛出生的小孩到八九十歲的老太太,這個錢都收。‘籌勞’是按照勞動力,對在勞動年齡階段的人收取。‘籌資’20元,‘籌勞’64元,一個人最多收取84元。”該工作人員表示,此費用需要根據村內具體情況確定是否收取。“有的村集體有錢,就不收了。有的村集體沒什麽錢,就需要收。”

記者查詢江蘇省人民政府官網發現,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實施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辦法的通知》,各地興辦村民直接受益的公益事業,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暫停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確需實行的,必須嚴格執行《管理辦法》規定,規範履行議事、審批、公示等操作程序。議事過程要充分發揚民主,尊重村民意見,不得走過場,不得搞形式主義。籌資籌勞方案要按規定程序審核批準;不符合《管理辦法》規定的,必須予以糾正。一事一議所籌資金和勞務,主要用於村內農田水利基本建設、道路修建、植樹造林、農業綜合開發有關的土地治理項目以及村民認為需要興辦的集體生產生活等其他公益事業項目。所籌資金和勞務的使用必須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