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私搭浮橋被判刑為何定為“尋釁滋事罪”?辦案民警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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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省白城洮南市瓦房鎮振林村村民私自建橋被判刑的消息引發社會各界的關注。村民黃德義組織家人在洮兒河上建橋收費。2018年,當地水利局以非法建橋為由處罰並強製黃德義拆除浮橋。2019年,黃德義以尋釁滋事罪被洮南市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其他17人也分別被判刑。此前,洮南市有關方麵在接受央廣網采訪時,就黃德義修橋一事的合法性、水利部門的調查結果和村民過河之困等問題予以回應。

為何黃德義搭建的橋於2018年被拆除,而黃德義於2019年才被起訴?為何私搭浮橋會被定為尋釁滋事罪?記者對話了當年參與辦理此案的民警。

時間差從哪來?為什麽被定為“尋釁滋事罪”?

根據事件梳理,2018年10月,洮南市水利局以非法建橋為由處罰並強製黃德義拆除浮橋。2019年2月,黃德義被洮南市公安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7月被檢察機關公訴至法院。為何警方會在浮橋拆除後4個月刑事拘留黃德義?

記者找到一位當年就職於洮南市公安局瓦房派出所、參與辦理此案的民警。據該民警回憶,2019年1月,警方獲得“涉黑涉惡”線索流轉:瓦房鎮振林村村民李某實名舉報黃德義私占河道搭橋,強行攔路收費。
附近村民拍攝於2018年車輛過橋時的情形。穀天福供圖
附近村民拍攝於2018年車輛過橋時的情形。穀天福供圖

“舉報人說,黃德義先是於2005年搭簡易浮橋,2014年後將橋體不斷擴建加固,變成固定橋,他的家族成員不斷進入,在橋頭拉上鐵鏈和繩索,給錢才放行,明顯是占用公共資源謀取利益。”該民警說。

由於辦案時橋已拆除,警方隻能從走訪中獲得線索。警方通過水利部門獲悉,黃德義搭建浮橋的河段每年豐水期不足5個月,其餘時間河水很淺甚至幹涸。“而我們從村民處了解到,黃德義等人將河道上原有的可以通行的小道堵死,把河床挖壞,因此即使河水很淺,隻要車輛開上去就得陷進去,就隻能從他的橋上通過。”該民警說。

2018年衛星圖拍攝下的橋。 地圖盒子截圖

據洮兒河流域衛星圖顯示,圖片中間的一條凸起條帶就是黃德義的橋。圖片拍攝月份不詳,但通過圖中實景可以看出,河道兩岸植被茂密,很可能為夏季,河水並不豐沛。據警方了解,黃德義的橋常年存在,家族成員24小時排班收費,而非他所說的“隻在豐水期才建”。“黃德義還特意為了收費建了個彩鋼房,並安裝了個地秤,給過往大車稱重收費。”該民警說,圖片上左側橋頭旁的藍色部分就是黃德義等用於收費的彩鋼房。

綜合上述情況,警方認為,黃德義等人的行為,已構成占用公共資源、強拿硬要財物、違法搭建浮橋、屢拆屢建的違法行為,並涉嫌尋釁滋事罪。

涉案金額如何確定?

對於黃德義質疑的總收費52950元的問題,該民警說,因為辦案時浮橋已拆,且當時過橋的大部分為過路車輛,流動性大,給辦案增加了很大難度。“我們受理案件之後,去附近村莊征集線索,讓村民主動來提供線索。”該民警說。

記者:

可以說是被害人主動來提供線索,證明自己被強製收費嗎?

該民警:

可以這樣說。

而對於黃德義質疑的涉案金額問題,該民警表示,警方所有審訊程序均有實時筆錄和審訊視頻為證,現已提交至法院。

舉報人還向警方提供線索,黃德義在河道兩岸開荒種地,為此,還和河對岸的洮北區平安鎮安全村發生過衝突。記者了解到,2017年5月10日晚,黃德義帶人與安全村村委發生肢體衝突,安全村黨支部書記穀天福左耳受傷。記者通過法律文書網查詢,2022年,黃德義與安全村因為土地承包一事發生過民事訴訟。

就上述情況,記者聯係了黃德義。黃德義說,舉報人李某與自家有嫌隙,所以為“惡意舉報”。“破壞河道的事絕對沒有!搭橋也不存在強行收費,為什麽我們家人要24小時排班守橋?因為這橋是我們搭建的,我們需要為它的安全負責任,所以派人看守。”記者問及既無強製收費,為何要拉繩索?“因為這橋不寬,是單行,我們得攔一下,幫過往車輛看看對麵有沒有來車。”黃德義說,和安全村村委的衝突確有其事,但是穀天福的傷不是自己打的,是穀天福摔倒所致。

目前,振林村的便橋已於7月10日動工修建。當地政府表示,此橋計劃於今年秋收前建成通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