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宅樓建緩坡上引發樓層計數爭議,開發商稱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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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遊新聞記者接到反映稱,太原一小區的一棟業主認為,他們所購住房與合同中的層數出現了差異。因擔憂采光和潛在的下水反水問題,部分低層住戶拒絕收房。該住宅屬於保利曆時5年打造的高端IP“和光係”。

業主李響告訴記者,2021年初,他在太原保利和光塵樾10號樓購入一套3樓預售商品房。《商品房屋買賣合同》顯示,該商品房建築層數地上22層,地下2層。一張落款為2020年10月23日的《房屋分戶平麵圖》顯示,他所購入的住宅位於第3層,10號樓共有24層。

據了解,這起樓層之爭緣起於該棟住宅所處地勢的特殊性,建在一個西低東高的緩坡上。目前,整棟樓西南角有一商鋪被認定為一層,單元入戶門設在二層,然而整體來看,“二層”才是目測的地上一層,地上目測共有21層。

7月4日,和光塵樾售樓部一位白姓經理告訴記者,10號樓不存在違建情況,“我們的報批、報規、報建都是合規合法的。”

記者了解到,約十戶業主維權近三個月,有人堅持退房,有人想換取金錢或物質補償,訴求不一。



▲商鋪和二樓位置圖。

業主:怎麽數3層房子都在地上2層,1-3層電梯按鍵也在來回變

李響第一次去驗房是4月13日,當天是太原和光塵樾樓盤的開放日,當時雖然還沒交房,也可以提前參觀一下自己的房子,並未察覺到樓層有什麽異樣,他隻是發現小臥室的窗戶沒有多少光亮,“一開始我也沒注意,畢竟我們坐電梯上去,按鍵是3層”。

第二天,他看到業主群裏有人討論“10號樓沒一層”,還以為是假消息,直到幾天後他再次前往小區,這才意識到自己的房子真的從3層變成了2層,由於被入戶大廳的牆壁遮擋,房間采光受到影響。

10號樓業主王珊記得,4月19日,她第一次到現場確認了自家房子的樓層有問題,她介紹,“雖然門口寫的是30X,但是我們從北麵數、從南麵數,怎麽數它都是二層。”

記者多方了解到,太原保利和光塵樾一期10號樓所處地勢比較特殊,西南低東北高,西南角有一商鋪,也是整棟樓唯一的底商,這就是1層。此外,10號樓為一梯兩戶住宅,每層共有6戶,這棟樓的3個入戶門都設在北側,從入戶門進入,這一層的房間被標為201-206。

李響告訴記者,從10號樓電梯的樓層標號也能看出這棟樓的“不正常”。7月2日,他發來一張電梯按鍵圖解釋說,標號“-1”實則為地下2層,標號“1”實則為地下1層,而按順序標號“2”的圓形按鍵被一張紅色貼紙覆蓋,上麵寫著“到達層”。據多位業主反映,標號“3”-“22”的樓層,實際的地上樓層都比數字要高一層。

7月3日,李響再次前往10號樓,他發現,電梯樓層標號發生了改變,從地麵進入電梯的層數標號為“1”,然後直上標號“3”的樓層(實際為地上2層),標號“2”的樓層實則為地下2層。

電梯標號的混亂讓業主們很困惑,王珊向記者抱怨道,“它上麵的樓層一直不變,但是1、2、3層來回在變。”

記者了解到,目前參與維權的業主約有10戶,特別是像李響和王珊這樣的3層住戶,有強烈的意願想要退房,他們擔心換到2層會有下水道堵塞問題,因此不想住2層。“2層是整棟樓下水道管最低一層,1層是獨立排水”。

“我能接受低層,但是我接受不了低層帶下水,所以當初避開了二層買的三層,況且這中間差了將近13萬元的差價呢。”王珊說。



▲6月與7月的10號樓電梯按鍵對比圖。 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業主4月中旬的投訴記錄仍顯示“正在跟進中”

太原保利和光塵樾由太原東峰金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該公司成立於2019年,係中國保利集團成員,保利發展(山西)有限公司持股70%,後者為保利發展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李響和王珊都對記者表示,當初選擇購買這一樓盤,正是看中了保利這一品牌的品質保證,“大公司幾乎不會爛尾,品控一般都不會太差”。2021年,二人分別花了近一萬元一平米的價格買下這間保利的精裝修住宅,據他們說,當時附近其他家的樓盤隻需每平米六千多元。

4月19日,王珊發現不對後,第一次撥打了保利發展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客服熱線,至今未獲有效回應。“我從4月19號開始投訴,一直到7月4號,中間沒有一個負責人出來聯係我們。”她告訴記者,兩個多月來,她打了將近20個保利投訴電話,客服都回複說已經登記過了,盡快會有負責人聯係。

7月5日,記者致電上述客服熱線,證實了王珊的說法。客服稱,王珊4月19日的首次登記記錄雖然後續多次催單,但目前仍顯示“正在跟進中”。

房產銷售稱近期才得知10號樓的特殊性,各部門反饋稱設計、審批、驗收環節沒問題

記者注意到,10號樓業主所簽署的《商品房屋買賣合同》第十條規定,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麵通知買受人。

李響提供給記者的一張10號樓建築圖紙顯示,太原設計研究院為設計單位,圖中可以看到,位於整棟樓西側的一個建築(即商鋪)明顯處於低窪處,雖然隻占據了一個小角落,但被標為1F-3F之間。

7月6日,記者以10號樓業主身份,致電太原設計研究院保利和光塵樾項目負責人,該負責人對記者表示,自己負責的項目非常多,記憶中該樓盤沒有發生調整層數這麽大的變更。“和光塵樾的這個方案當時做得很成熟,從報規到方案報審都是很嚴格的。”

該負責人還稱,以最低的地麵為基準來認定建築層數的做法“沒有問題”。當被問及業主質疑的隻有商鋪算作一層,其餘樓層都比自己購買時“降低了一層”時,該負責人表示,銷售與業主之間可能存在溝通問題,“跟設計環節沒有關係”。

前述購房合同顯示,10號樓業主購買的預(銷)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太原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多位業主告訴記者,他們曾拿著圖紙前往審批局了解情況,對方稱該住宅驗收沒有問題。近日,記者多次致電審批局,截至發稿,未獲有效回複。

李響告訴記者,售樓大廳沙盤上顯示的住宅情況和當初購房時銷售口述的不一致,銷售沒有告知他10號樓的地勢,也沒有告知一層有一商鋪。“我不可能一層層數沙盤上的樓有幾層,最近才知道沙盤顯示是21層,從側麵能看到地勢不平,正麵看不明顯。”他說。

“銷售當時就說這個樓有22層,你看要買哪層?”李響稱,“確定了三層之後,他就指了一下沙盤上樓的三層,按我們固有思維賣的”。

受訪者提供給記者的一段錄音顯示,6月26日,售樓部白經理對維權業主解釋稱,“我們是在未知情的情況下賣給你們的。”

7月4日,記者致電白經理了解情況,當被問及他是在何時得知“10號樓有點問題”時,他表示在6月交房前,大概四五月份,當時已經是竣工尾期。

“在備案中10號樓一層的04-06戶是商鋪,從二層以上是住宅。”白經理告訴記者,10號住宅樓正好處於小區地勢差銜接的一個區域,有一個緩坡,10號樓西側規劃的是一層商鋪,因此一層一直沒有對外銷售。白經理還稱,該項目的沙盤是按照實際的地勢高差來做的,地勢在銷售時一般都會告知客戶。

“有問題的房間我們是不賣的,涉及到商鋪的我們是不賣的,最後成了現房之後我們再開始銷售,因為它有好多不利因素,但是正常樓層二層往上它是沒有不利因素的。”白經理說。

6月28日,李響收到太原市小店區政府的一條投訴反饋意見:“區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反饋,現場檢查10號樓修建過程中因地勢坡度原因導致出現這一問題,建築手續已經相關部門審批,未發現構成虛假宣傳情況。經核查協調,保利和光塵樾將為您登記訴求,向總部反饋後統一處理。給您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



▲10號樓設計圖紙,紅框為商鋪位置。 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維權訴求無法統一

白經理告訴記者,目前前來維權的業主訴求無法統一,“有人想退房,有人想退錢,有人想要儲藏間或車位(作為賠償),有人想(減免)十年的物業費,還有人想要換樓層。”

“想要退房隻能起訴,就這一條路徑。”白經理曾這樣告訴業主。據業主們反映,他們多次求見開放商,但長久以來隻有白經理一人對接。

7月5日,維權業主們終於見到了一位保利公司公關,現場錄音顯示,一位業主質問這位公關,“銷售當初在沙盤上明確指的目前30X的那戶,說你家就是那一家,後來實際收房我收的是下麵這個房子,銷售告訴我開發商沒有明確告訴他們這棟樓的特殊性。”公關回應稱,“那你直接把他(銷售)起訴就行。”

近日,記者多次撥打該樓盤開發商——太原東峰金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公開電話,截至發稿未接通。

記者查閱公開報道發現,2017年南陽市宛城區法院曾處理過一起類似案例,合同約定樓盤地上總層數為26層,當事人購買的第25層在交房時變成頂層,經法院多次調解,開發商賠償業主樓層差價以及樓層差價額30%的違約金。

王珊感到不解,針對10號樓的特殊性,售樓部至今沒有張貼明確的公示告知業主。對此,白經理向記者表示,正在和公司溝通。

一位從業多年的山西房產銷售告訴記者,在銷售期房時,他們會根據沙盤仔細介紹住宅的情況,包括戶型、地理環境、小區整體規劃等,也會向業主指出所處樓層的具體位置,如果住宅涉及底商,一定會交代底商在哪裏。該房產銷售還稱,一整層作為一樓底商很常見,目前還未遇到過一間獨立的商鋪算做一層的情況。

北京金訴律師事務所主任王玉臣律師告訴記者,業主可以起訴, “通過民事訴訟起訴開發商隻是一種備選方案。”王玉臣介紹,以往承辦類似案例時,他更多是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違法查處申請、行政訴訟、談判等多種法律手段來推動問題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