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改他人高考誌願行拘 5 日,是否太輕?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7 月 5 日,話題 # 一男生篡改女同學高考誌願 # 登上熱搜,引發網友關注。湖北荊州,女生報警稱自己的高考誌願被篡改,且已經過了網報誌願的截止日期。警方查詢 IP 鎖定係其同班男同學所為,後對涉事男生行政拘留 5 日。有網友質疑:" 毀人一生,隻用拘留 5 日?" 那麽,行政拘留五日罰輕了嗎?受害人還有辦法恢複原誌願嗎?篡改他人高考誌願可能涉及什麽罪名?

省招辦:準備讓受害人恢複之前填報的誌願

據悉,女生高考成績出來後,考得還不錯,填報了自己心儀的學校。怎料後來再次查看時,發現自己的誌願變得亂七八糟,起初女生還以為是係統出現問題,核實後懷疑被人篡改,由於已經過了網報誌願的截止日期,改不回來了。女生無奈之下報了警。

警方受案後,非常重視,後立即前往當地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通過後台查詢 IP,鎖定係女生同班男同學項某所為。

隨後警方聯係項某並積極勸投,項某接到電話後主動到派出所自首,供述了自己的所作所為。原來,項某因與女同學關係不好,在學校偷偷拍下女同學的準考證號,後使用筆記本電腦登錄招生平台多次試密碼,成功登錄女同學的賬號,非法篡改女同學高考誌願。

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給予項某宇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省招辦已準備讓受害人恢複之前填報的誌願。

網友:行政拘留 5 日,處罰是否太輕?

該事一時間引起熱議," 同學之間能有多大的仇多大的怨?要毀人一生?"" 別人的一輩子隻有 5 天來賠?"" 這種人真是太可惡了,還有學校敢錄取嗎?"

多名網友認為行拘 5 日的處罰過輕,犯罪成本過低,不足以震懾此類行為。

也有網友提醒要加強安全措施,填報誌願的網站需要實施動態口令和反複輸錯密碼的短信通知。

篡改他人誌願事件並非孤例

背後原因五花八門

往年中考、高考過後,也屢有篡改他人誌願的案例發生。

1999 年,687 分文科女狀元被父親偷改誌願,無緣北大,離開父母 20 年不回家。網友 @剁肉草莓葡萄 直言,即便距離自己高考已經過去十年之久,可時至今日,隻要想起當年自己的誌願被母親篡改過,就始終沒辦法釋懷,隻覺得咬牙切齒。

2012 年,四川省眉山市 12 名考生高考誌願被篡改;2013 年,河北省 29 名考生高考誌願被篡改;2014 年,江西省 3 名考生高考誌願被篡改。在這些案件中,出現高職院校招生老師與高中教師勾結,出於一己私利利用職務篡改考生誌願的情況。

2014 年,山西考生梁某高考誌願被同學篡改;2015 年,河南考生楊某高考誌願被篡改;2020 年,四川西昌某中學的吉某某升學無望,為泄私憤在家中通過手機登錄中考誌願填報係統,篡改了上百名同學的中考誌願 …… 這些案件皆為同窗好友掌握了受害人的密碼,或出於私利私憤,或因瑣事矛盾,進行惡意填報。

吉某某被警方抓獲

就在昨天,又一學生疑被篡改高考誌願。湖北隨州張先生向媒體求助稱,孩子的高考誌願在填報平台關閉前 40 分鍾被人篡改,目前警方正在調查中。

惡意篡改他人誌願

情節嚴重按犯罪處理

對於篡改他人高考誌願是否應入刑追責,法律界專家意見不一。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訴訟法教授洪道德指出,篡改他人誌願的案例發生後,要考量填報誌願的軟件係統本身,是否存在漏洞,或者考生本人是否存在疏忽,填報誌願後未安全退出係統、未保存好密碼等。因為事後的懲罰永遠趕不上事先預防帶來的效果要好。另外,洪道德認為可將篡改他人高考誌願的行為入刑。他指出,篡改他人誌願的行為,可能導致受害者失去上大學的機會、從而影響其未來職業選擇、預期勞動報酬。他建議量刑參照《刑法》有關考試方麵犯罪的規定。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世洲認為,篡改他人高考誌願屬罕見個例,很難成為大規模事件。並且,被害人自己本身隻要稍加注意就可以進行有效的防衛,把密碼保管好,盡可能避免被篡改的情況發生。而刑法是社會管理的最後一道防線,在這之前采用其他的手段完全能夠很好地處理。

今日頭條認證律師 @安律說法 介紹,目前法律沒有就單獨的篡改高考誌願行為來做規定。司法實踐,這類行為,一般按照破壞計算機信息係統行為處理。

輕者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 29 條第 3 項的規定進行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 29 條第 3 項規定,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係統中存儲、處理、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處 5 日以下拘留;情節較重的,處 5-10 日拘留。

情節嚴重的,可按照犯罪處理。

《刑法》第 286 條第 1 款、2 款規定: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係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幹擾,造成計算機信息係統不能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係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後果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導致他人誌願落空

是追究刑責的重要判斷標準

判斷是否應該追究刑事責任,關鍵是看 " 後果是否嚴重!" 而最終是否導致他人誌願落空,是重要的判斷標準。

具體到本案,正是因為受害女生發現及時,對於受害女生而言,仍有補救的機會,避免了嚴重後果的發生,才讓項某得以逃過重判!

提醒廣大考生

被篡改誌願第一時間報警

升學是影響我們一生的大事,誌願填報是升學過程中至關重要的一環。擅自篡改他人誌願信息,無異於竊取、侵犯受害者的受教育權。雖然此類事件並非普遍現象,但是事實上,每年都會出現一兩個。或是家長的固執己見、個別教師為謀利益所為,或是同學出於個人目的所為,還有的是社會人員尋求刺激利用黑客技術所為。

幸運的是,此次受害者及時發現了這一問題,並且高校招生工作還沒有結束,省招辦可以幫助受害者恢複之前填報的誌願。然而,並非所有的受害者都如此幸運。倘若被害人未能及時發現又當如何?

此類事情一旦發生,對學生來說影響極大。因而在呼籲高考招生平台提高安全保障、司法機關加大懲罰力度的同時,我們也再次提醒廣大考生朋友們,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增強個人信息保護意識和風險防範意識,妥善保管個人信息、設置難以破解的強密碼、不向他人透露密碼,發現信息被篡改第一時間報警,及時向網站主管部門、公安機關進行求助,避免釀成不可挽回的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