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位農民工為9462元討薪近八年未果 欠薪者為當地房企股東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為了9462元的工錢,湖南懷化的4位農民工討要了近8年,至今仍未到手。

在被當初找他們幹活的老板電話“拉黑”後,4位農民工無奈之下將老板楊長毛和當時監工朱棟梁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工錢,賠償討薪路上發生的交通、通訊、住宿費等損失並進行經濟補償。

2022年末,這4位農民等來了一審判決。法院支持了他們討要工錢,但駁回了賠償損失的訴求。

麵對法院判決,楊長毛依然未支付工錢,而是以“以4位農民工無證據證實案涉的勞務工資與其具有關聯性”等理由提出上訴。紅星新聞了解到,該案二審近日將在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

5農民工幹十天活後老板拒付工錢

多年討要無果後告上法院

楊成銀是湖南懷化市中方縣人,平常以務農和打零工為生。

一審判決書顯示,2015年5月,應楊長毛和朱棟梁的招工需求,時年近50歲的楊成銀和他召集來的4個與他年齡相仿的農民,到楊長毛負責的工地幹活。朱棟梁負責監工,工期共10天,約定按日結算工資。後楊長毛說做完之後一起付工資。工期結束後,楊長毛承諾月底支付工錢。
記載當年用工情況的“證明”
2015年5月21日,朱棟梁作為證明人出具了一份《證明》,其中載明:“中轉庫,挖下水、排水、打路麵、砌圍坪。大工每天240元,共計22天,計幣5280元;小工每天160元,共計26天,計幣4160元,鐵絲10元,水12元,共計幣玖仟肆佰陸拾貳元整(9462元)。”朱棟梁作為證明人在《證明》上簽名。

然而從2015年幹完活後,這份每人不到2000元的工錢,楊成銀等人卻至今未能收到。

楊成銀告訴紅星新聞,他在2015年以前也經常給楊長毛做事,當時幹完活基本上都能及時結算,但那次做完工後,楊長毛卻在電話裏說沒有錢付工資了。到2016年9月,楊成銀個人自掏腰包,向當年幹活的一位工友墊付了1600元工資。

從這之後,楊成銀每年都給楊長毛打電話、發短信追討工資,特別是在每年春節前後。楊成銀稱,楊長毛偶爾會接聽,但是態度惡劣並以其他理由拒不付工錢,大部分情況是拒絕接聽並將電話拉黑,換成其他號碼撥打接通後,依然拒不付錢。

另一名原告、當時跟著楊成銀去給楊長毛做工的周生高也向紅星新聞表示,楊長毛把他們幾人的電話都拉黑了,而且不接陌生來電。他自己也去找楊長毛好幾次,“有一次都找到了人了,他讓我等一下,隨後就找不見他了。”

在多年討要工錢無果後,楊成銀和當年一起做工的周生高、楊滿堂、楊春3人,將當年雇他們做工的楊長毛和朱棟梁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工錢9462元,並支付4人誤工費5000元,討薪路上交通、通訊、住宿、誤餐費用5000元,支付經濟補償和賠償金5000元。

法院判決支付工資及利息

賠償損失未獲得支持

2022年9月30日,中方縣法院對此案進行開庭審理。楊成銀等人向法庭提供了記載當年用工情況的《證明》。楊長毛的訴訟代理人則辯稱,原告無證據證明案涉勞務工資與其具有關聯性,將4個不同訴訟主體列為共同原告提起訴訟程序不合法,且原告已經超過法定訴訟時效。

2022年11月16日,法院經審理認定,原告提交的《證明》、證人證言、施工完工照片以及原告與被告的短信記錄、通話錄音等,能夠形成完整的證據鏈,證明原告楊成銀、周生高、楊滿堂、楊春有與被告楊長毛之間存在勞務合同關係,被告應付原告等人勞務工資9462元的事實具有高度可能性。
本案一審判決
因被告朱棟梁隻是作為證明人在《證明》上簽名,並非本案勞務合同的相對方,且無證明被告朱棟梁與楊長毛是合夥人,故原告要求被告朱棟梁支付勞務工資9462元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

據此,中方縣人民法院判決,楊長毛在判決生效10日內支付楊成銀等人9462元工資及利息。但因原告未能提供有效證據,證明被告應付誤工費,討薪路上交通、通訊、住宿等費用和賠償金,駁回了原告要求被告進行賠償和補償的訴求。

被告提出上訴

法院組織調解未達成一致

出乎楊成銀等4人意料的是,楊長毛收到中方縣人民法院判決後,提出上訴。

楊長毛認為,4位農民工僅憑自己記載的工資表和所謂證人證言等證據,不能證明案涉的勞務工資與他具有關聯性。同時,一審法院將4個不同訴訟主體列為共同原告提起訴訟程序不合法,且原告已經超過法定訴訟時效。

2023年3月20日,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召喚上訴人和被上訴人到庭進行詢問調解。

楊成銀告訴紅星新聞,去懷化中院詢問調解之前,楊長毛的代理人曾給他打電話並與他約見,表示想“私了”,他予以拒絕。

詢問調解當天,楊長毛本人未到場。其代理人提出,可以先付5000元,一個月後再付4000多元,理由是楊長毛沒錢。楊成銀等人沒有同意,堅持以法院判決為準。

一審時與楊長毛作為共同被告的朱棟梁則向紅星新聞表示,2015年時找楊成銀、周生高等五人幹活的事情是確實存在的,九千多塊錢的工資也是應該支付的。

對此,紅星新聞多次撥打楊長毛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欠薪者為當地房企股東

當年監工稱其開豪車卻賴著不給錢

工商信息顯示,楊長毛為注冊資本2000萬元的湖南雄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簡稱:雄遠公司)股東,持股比例達30%;同時也是中方縣綠山緣養殖專業合作社的股東。

一份雄遠公司王姓工作人員與楊成銀親屬3月22日的通話錄音中,該工作人員表示,拖欠農民工工資,這個錢確實是該給。但是公司沒錢,要是有錢,幾千塊錢早就付了。紅星新聞撥打上述王姓工作人員電話,表明采訪來意後,電話隨即被掛斷。

“那個工程我做了一個證明人,給他(楊長毛)結算做了個方案。”朱棟梁表示,自己好多年沒跟楊長毛打交道了,一審法院判決也是讓楊長毛支付拖欠的勞務工資及逾期利息。

朱棟梁稱,楊長毛不是給不起錢,“他開的都是一百多萬的車,但他賴著不給,有什麽辦法呢。”截至記者發稿,楊長毛電話一直處於無人接聽狀態,對於其是否真有百萬豪車一事,暫無法求證。

對於楊長毛拖欠這麽久的工錢,周生高有點無奈地說:“我們都是農民,賺點辛苦錢,現在這麽多年都沒有給,這個人‘耍皮’。”

涼亭 發表評論於
內需在這種付款道德觀的前提下不大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