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案被害人首次發聲!中國官媒公布采訪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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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區某燒烤店打人案及陳某誌等涉嫌惡勢力組織違法犯罪案件,由河北省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這起案件自6月10日案發以來,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陳某誌等犯罪嫌疑人通過怎樣的犯罪手段進行了哪些違法犯罪活動?為何會被依法認定為惡勢力組織?總台央視記者對此進行了獨家采訪。

這裏就是位於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區的涉案燒烤店,6月10日淩晨2點多,王某某等4名被害人相約來到這家燒烤店吃飯,此時,陳某誌等人與四名外省人員因密謀實施賭博違法犯罪也來到店裏聚餐飲酒。公共視頻顯示,2點40分左右,陳某誌走近被害人王某某並進行騷擾。

被害人 王某某:穿綠衣服男子就進來了,進來然後咱不知道上吧台說的什麽,完了然後回來就摸我,然後我就不讓,他就給我一電炮(耳光)。

公共視頻顯示,在遭到拒絕與斥責之後,陳某誌等人對4名被害人拳打腳踢並使用椅子、酒瓶擊打。此後,陳某誌等人又將被害人拖拽到燒烤店外的便道上繼續毆打,麵對犯罪嫌疑人的持續施暴,被害人跑進了燒烤店旁邊的小巷子裏。這條小巷長11.6米,寬7.3米,由於這裏是公共視頻的盲區,網上出現了多種傳言。

記者:當被害人跑進燒烤店旁邊的小巷子之後,6名犯罪嫌疑人相繼追了進去,在這裏麵到底發生了什麽?

廊坊公安機關專案組民警 蘇凡:在巷子裏陳某誌等繼續對被害人實施毆打,後走出巷子。從第一個犯罪嫌疑人陳某亮進入巷子,至最後一名犯罪嫌疑人沈某俊走出巷子,過程大約持續1分41秒。

記者:那當時在黑的過道裏麵發生了什麽?

被害人 王某某:好幾個人毆打我們,打完說告訴我們不許報警,不許找人,否則就弄死我們,然後就跑了。

記者:網上還有流傳你被車碾軋、追著軋,這個情況有嗎?

被害人 王某某:沒有。

廊坊公安機關專案組民警 蘇凡:經詢問被害人、訊問犯罪嫌疑人,並綜合現場勘查、調查取證,網傳4名被害人在巷子裏遭受性侵害,從樓上被扔下,被汽車碾軋等內容均為編造的虛假信息。

當晚案發之後,4名被害人由120救護車送往醫院救治,其中,兩名受傷較輕的被害人經醫院檢查無需留院治療後自行離開;兩名傷情較重的被害人住院接受治療,7月1日出院。經司法部司法鑒定科學研究院法醫鑒定,被害人王某某、劉某某為輕傷二級,李某、遠某為輕微傷。

河北省公安廳副廳長 史貴中:唐山路北區某燒烤店打人案件發生以後,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高度重視,要求我們迅速查清全案,依法嚴懲犯罪。為了最大限度地排除可能存在的幹擾因素,確保嚴格規範執法,查深查透犯罪事實,省公安廳依法指定廊坊公安機關異地管轄,並從全省抽調精幹警力參與案件的偵辦。

6月11日,在公安部統一指揮下,河北、江蘇兩地警方先後將陳某誌等9名涉案犯罪嫌疑人抓捕歸案。

廊坊公安機關專案組民警:我們是專案組的民警,現在依法對你進行訊問。2022年6月10日,你在什麽地方?

犯罪嫌疑人 陳某誌:我在老漢城燒烤店。

民警:老漢城燒烤店。

犯罪嫌疑人 陳某誌:對。

民警:當時發生了什麽事情?

犯罪嫌疑人 陳某誌:當時我們毆打幾名女子了。

經過兩個月的深挖徹查,專案組共收集固定證據材料3000餘份,最終查明了陳某誌等涉嫌違法犯罪的全部事實。2022年8月11日,陳某誌等涉嫌惡勢力組織違法犯罪案件偵查終結並移送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8月26日,檢察機關依法對陳某誌等28人11起刑事犯罪提起公訴,認定唐山市路北區某燒烤店打人案涉嫌尋釁滋事犯罪。

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李春蕾:陳某誌等多人在公共場所隨意毆打、辱罵、恐嚇他人,造成兩人輕傷,兩人輕微傷,情節惡劣,其行為符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的規定,構成尋釁滋事罪。

另經公安機關依法深入調查,檢察機關審查查明,2012年以來,陳某誌等長期糾集在一起,在唐山市等地涉嫌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實施非法拘禁、聚眾鬥毆、故意傷害、開設賭場、搶劫、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尋釁滋事等刑事犯罪11起,實施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等行政違法4起,逐漸形成了以陳某誌為糾集者的惡勢力組織。該惡勢力組織為非作惡,欺壓百姓,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調查發現,使用暴力威脅與傷害他人是陳某誌惡勢力組織慣用的違法犯罪手段。檢察機關指控陳某誌等人共實施3起非法拘禁犯罪。

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李春蕾:其中比較典型的一起發生在2015年的12月,陳某誌因與商某凱因抵押車輛發生糾紛,2015年12月12日晚,陳某誌得知商某凱在唐山市某小區後,指使劉某等人到該小區找到商某凱。

廊坊公安機關專案組民警 王剛:因為控製商某凱的時候,遭到商某凱的反抗,然後劉某等人用U型鎖擊打商某凱的頭部,當時造成頭部、麵部全是鮮血。

劉某等犯罪嫌疑人強行將商某凱帶至了陳某誌指定的唐山市開平區某大院內,在這裏陳某誌等人繼續對被害人實施暴力毆打。

廊坊公安機關專案組民警 王剛:再後來犯罪嫌疑人在拘禁期間又將商某凱塞至了後備箱,對其實施控製,整個過程都體現了犯罪團夥的手段殘忍。

次日早晨6點左右,被害人逃離了現場並於當日報警,這次非法拘禁造成商某凱三處輕傷一級,一處輕傷二級,頭部至今仍留有當時遭到毆打留下的疤痕。

肆意使用暴力行凶作惡的陳某誌惡勢力組織嚴重擾亂了當地的社會秩序,在唐山市路北區某停車場內,現在仍停放著三輛遭到過嚴重撞擊的涉案車輛,這是陳某誌等人涉嫌聚眾鬥毆犯罪的關鍵證據。

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李春蕾:2012年9月21日0時許,陳某誌、劉某等人與王某偉在唐山市路北區一酒店大堂內偶遇,雙方發生爭吵,後劉某打電話糾集在樓上的其他人下樓,陳某誌指使他人毆打對方。

廊坊公安機關專案組民警 趙慶哲:在這個過程當中,陳某誌糾集了一夥人,王某偉糾集了一夥人,雙方持砍刀、匕首、鎬把、消防斧等凶器互相地毆鬥,在公共場所互相毆鬥。

持械鬥毆的兩夥人在追打出酒店大堂之後,又開始駕車追逐互撞,繼續纏鬥。

廊坊公安機關專案組民警 趙慶哲:當時的情況是,陳某誌駕駛一輛他新買的奧迪車,王某偉駕駛了一輛路虎車,撞向了陳某誌的奧迪車,這個時候陳某誌的同夥又駕駛一輛現代車,又從後方衝撞王某偉的路虎車,三車相撞之後,他們的這些個同夥又全都下車之後,繼續地毆鬥,持械鬥毆。

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李春蕾:陳某誌等人在公共場所聚眾鬥毆,嚴重擾亂社會秩序,所以檢察機關以聚眾鬥毆罪對其依法提起公訴。

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定,犯罪嫌疑人陳某誌等28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之規定,對陳某誌等人依法提起公訴。

記者:為何將陳某誌等8人定性為惡勢力組織?

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李春蕾:該惡勢力組織在河北省唐山市等地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其中實施刑事犯罪案件11起、行政違法案件多起,擾亂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但其組織較為鬆散。根據《反有組織犯罪法》以及“兩高兩部”關於辦理黑惡勢力案件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將陳某誌等8人認定為惡勢力組織。

案件審查起訴期間,檢察機關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訊問了犯罪嫌疑人,告知了各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和義務,聽取了辯護人、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的意見。下一步,檢察機關將嚴格依法公正辦理該案,依法嚴懲犯罪分子,堅決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和諧穩定。

針對案件涉及的失職失責及腐敗問題,河北省紀委監委組織協調唐山、廊坊和衡水三地紀檢監察機關展開嚴肅查處,深挖陳某誌等惡勢力組織背後的“保護傘”,現已對15名相關人員立案審查調查,其中對唐山市路北公安分局局長馬愛軍等8名公職人員采取留置措施,初步查出了違紀違法及涉嫌濫用職權、徇私枉法、行賄、受賄等職務犯罪問題,紀檢監察機關將繼續深挖徹查、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河北省公安廳副廳長 史貴中:這起案件的發生,暴露出一些地方公安機關在警務工作機製、執法辦案水平、民警教育管理等方麵存在的短板,可以說教訓十分深刻,值得認真反思。對於公安機關內部極少數害群之馬,我們將會同紀檢監察機關堅決予以查處,絕不姑息。下一步,全省公安機關將以案為鑒、舉一反三,深入查擺問題,健全製度規範,嚴格隊伍管理,強化執法監督,持續提升執法辦案水平和執法公信力,切實回應廣大人民群眾對平安穩定和公平正義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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