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城專稿】賓夕法尼亞州的19歲的華裔青年克裏斯蒂·霍爾(Christian Hall,中文名:陳智博)於12月被州警察槍殺案,目前已由賓州門羅縣DA裁定為正當理由(屬合法)。A press conference is being held regarding the investigation investigation of the death of 19-year-old Christian Hall, which occurred in January during a confrontation with Pennsylvania State Police.https://t.co/629RYfPt7Y
— Eyewitness News (@wbrewyou) March 30, 2021
12月30日的有人報警匿名呼叫911。後來的調查顯示,匿名呼叫者正是霍爾本人。
911接線員試圖給他回電,但沒有得到回應。
警方趕到在I-80州際公路的現場,發現霍爾站在混凝土安全屏障的頂部。
UPDATE: The Monroe County district attorney announced the findings of an investigation into the deadly encounter between troopers and Christian Hall in December on the Interstate 80 overpass in Hamilton Township. https://t.co/nlNdNn2Bio
— WNEP (@WNEP) March 30, 2021
(目擊者拍到的視頻顯示,被擊斃前,華裔青年已將雙手舉起。)
警方向霍爾(陳智博,下同)呼喊“下來,我們可以談談,”一名警官在視頻中說。 “在他的左側手中可能握有東西。”
警官說他們看到了某物,他們認為是半自動武器。後來的調查顯示這是一把看起來像手槍的氣槍。
他們與霍爾進行談判,說服他放下武器。但是他隨後握著槍,將其放在腰間,向警官走了90英尺。
警方持續高喊:“你沒有犯法,不會有事。(You are not in trouble)”。
第一助理地方檢察官邁克·曼庫索(Mike Mancuso)說:“他沒有跳橋,但他在打911後一直等待,而且警官有理由相信,他的舉止一直都像他所持有的那把“槍”是一把真槍。”
經過一番持續周旋,警方說,霍爾隨後從腰間握住槍,向警察邁出了一步。隨後一名警官開了幾槍,但都沒有擊中霍爾。
可以看到霍爾舉起手臂,把武器轉向側麵,並調轉槍管對準自己的頭部。
此時,正是警察決定向他射擊的關鍵時刻。
曼庫索說:“由於霍爾的行為造成了死亡或傷害的潛在威脅,在這種情況下,賓夕法尼亞州警察對霍爾使用致命武力是符合法規的。”
門羅縣地方檢察官說他們不認為警察有任何過錯,而同時他們也想確保霍爾的家人也不要因此自責。
檢方表示,賓州法律不需要嫌犯將槍口對準警察才能開火。霍爾(陳智博)借助氣槍,以逼迫警方開槍,是一種常見的“借警自殺“行為(suicide by cop)。
門羅縣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發表了一份關於調查的聲明,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