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與法的糾結 在日華人新娘“姓名苦惱”有望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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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日本新華僑報網報道,中國女性嫁給日本男人,就要把自己的姓改成日本人的姓。為此,不知道有多少中國人新娘苦惱萬分。如不改,日本1947年製定的《民法》中有明確的規定:夫婦必須同姓。如果改了,不僅個人心裏有一種“抵觸感”,其家族也有一種“拒絕感”。現在,中國人新娘這種夾在“情”與“法”之間苦惱,終於有希望化解,因為日本政府近日決定爭取在明年的國會上提出《民法》修正案,改變有關夫婦必須同姓的法律規定。

  一位中國人新娘曾經心事重重地告訴記者:“每次回國探親之前,心裏都會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感覺。回到家裏,母親還是那樣細心,說是怕我把證件丟了,要幫助我把護照收好,可是,每次看見我的日本護照、特別是看見護照上我那個日本名字,總會‘罵’上幾句。為了聯係業務,我把名片放在了家裏一些,也因為名片上有我的日本名字,母親看見後隨手就給扔掉了。”

  早在1998年,在野的日本民主黨就與日本共產黨、社會民主黨聯合向國會提交議案,要求修改夫婦必須同姓的有關法律規定。但是,當時在國會占有多數席位的日本自民黨認為,“這樣做會損害家庭的‘一體感’,有可能帶來家庭的解體”,因此拒絕審議,這項法案也就成了廢案。其後,盡管日本民主黨等在野黨連年提出此案,但每年都在強勢的日本自民黨主控的國會上成為廢案。

  如今,日本政權更迭,成為執政黨的民主黨要實現其在《競選政策集》中宣布的“爭取早日實現有選擇性的夫婦別姓”的目標,準備在明年初的國會上提交有關議案。

  據了解,這項修改案的內容主要有兩點,第一點是辦理結婚手續的時候,夫婦可以自由選擇是同姓還是各自姓自己的姓。第二點,結婚年齡必須是男女均滿18周歲。

  不管怎樣說,日本民主黨政權的這個舉動都是對日本傳統家庭製度的一種衝擊,對在日中國人新娘來講,也是一個利好消息。(蔣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