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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月發1.7萬元、向富豪征稅,該國人民都拒絕了

文章來源: 那些原本是廢話的常識 於 2025-12-10 18:43:05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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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月發1.7萬元、向富豪征稅,該國人民都拒絕了

當地時間11月30日,瑞士在公投中以78%對22%的壓倒性多數否決了旨在對超級富豪征收50%遺產稅的提案。

這項由瑞士極左翼青年社會主義者黨發起的提案,原計劃對超過5000萬瑞士法郎(約合4.4億元人民幣)的遺產與贈與資產引入50%的聯邦稅,並將所得收入專項用於氣候相關支出(包括建築節能改造、新能源開發等)。公投前,瑞士聯邦政府、商業團體和高淨值人士就已普遍提出反對態度,警告其可能損害瑞士作為國際財富中心的吸引力。

有人或許會覺得奇怪:有錢人反對這事兒很正常,可提案若落實,僅僅涉及大約2500名瑞士富人,隻占該國人口的0.03%,而這次公投的投票率為43%。公投結果如此懸殊,說明絕大多數普通人也不看好這事兒。

在那些崇尚“劫富濟貧”的人眼中,對富人課以重稅理所應當且正義,雖然提案稱這部分稅收會專項用於氣候相關支出,但富人能把它扛起來,普通人未來就不會有類似征收,政府財政支出也能省下來一部分並用之於民,怎麽瑞士人就不樂意呢?

越是缺乏商業傳統的地方就越仇富,這是因為一旦缺乏商業傳統,富人的發家之路與權力牽扯不清的可能性就大增,普通人因為這些灰色地帶的遮蔽,對真正商業體係、契約精神的認知程度也很低,兩方麵互相作用,就會產生對富人的敵視。但在瑞士,這種現象並不存在。

瑞士人反對向富人征收50%的高額遺產稅,當然有利益因素的考量。目前全球經濟體對富豪群體的稅收政策存在分化,比如阿聯酋的迪拜和阿布紮比,還有新加坡等都以稅收優惠和寬鬆監管吸引富人。其中新加坡通過修訂《所得稅法》下的稅收豁免計劃,為單一家族辦公室(SFO)提供管理財富和投資收益的稅收激勵,迪拜也通過稅收優惠實現人口的迅速增長。南歐的意大利和西班牙等國家則傾向於加大富人的稅負。博弈無處不在,今年法國社會黨就曾提出對淨資產超過1億歐元的個人征收2%的最低稅率,但法國議會於10月否決此方案,其後還推翻了對超過1000萬歐元財富征收3%稅收的另一份提案。

采用寬鬆政策吸引富人,當然是看中了富人的錢袋子。在這方麵,瑞士一向是“行家”。就算對金融毫不熟悉的人,也在影視劇裏見識過“瑞士銀行”的出鏡頻率,美劇裏的富豪、港劇裏的大鱷,在瑞士銀行有賬戶簡直就是標配。可以說,瑞士是無數離岸資產的合法溫床,堪稱“避險天堂”。

數據顯示,瑞士每百萬居民擁有超過九位億萬富翁,這一密度是西歐國家平均水平的五倍,瑞士最富有的300位居民總財富高達8500億瑞士法郎。能夠成為富人聚集地,正是因為政策。外國富人在瑞士可享受特殊稅收條款,允許在未完全披露所有資產的情況下完成納稅。2023年,瑞士稅收占國內GDP的比例,在經合組織(OECD)38個成員國中僅排第31位。

如果向富人征收50%高額遺產稅的提案真的在公投中通過,會帶來一連串負麵效果:很多準備來瑞士的富人可能會轉向寬鬆的阿聯酋與新加坡,目前身在瑞士的富人可能會選擇移居他國,畢竟有錢人的流動更容易,有無數辦法優化稅務問題。

這就很可能出現一個結果:這頭在富人身上多收了點稅,那頭一群富人直接選擇走人,原先的大筆財產稅直接歸零,失去的很可能與新增的抵消,甚至造成瑞士整體稅收下降。瑞士聯邦委員會測算顯示,若按此提案征稅,理論上可獲25-50億瑞士法郎收入。但以目前製度,在瑞士大多數州,財產稅稅率采用累進式,資產越多,稅率就越高,瑞士最富的10%群體已貢獻總財產稅的86%之多。如果頂級富豪出現離境潮,瑞士的財產稅損失顯而易見。



所以,公投結果一出來,有瑞士金融業人士就盛讚“瑞士人的常識占了上風”,瑞士的商業中心地位和聲譽也得以保全。

利益考量並非全部,瑞士人的理性也並非僅此一次。

說起公投,很多人會第一時間聯想到“民粹”,認為不靠譜。但作為世界上最愛公投的國家,瑞士和“民粹”二字並不沾邊,反而詮釋著何為理性。

瑞士有直接民主的傳統,“聯邦民眾倡議”製度保障任何瑞士公民都擁有發起意圖修改法律的全民公投權利,前提是要在18個月內攢夠至少10萬個有效簽名。瑞士人口數量為800多萬,10萬簽名的門檻不算高,因此每年都起碼有幾次全民公投。隻要多數人投出讚成票,並且多數州為讚成方,達到了雙重多數標準,就可成功修訂法律。

公投門檻這麽低,肯定有人會擔心濫用,覺得瑞士會天下大亂,但這顯然低估了瑞士人的普遍理性。

公投的定義是指公民就被提議之事案,表明讚成與否時所舉行之投票,是一種直接民主製。與廣泛使用的代議製相比,公投處於補充地位,但一旦動用,所謀多為大事要事。

瑞士人是公投先行者,早在19世紀中期就已開始嚐試全民公投,從1848年至今已經進行過六百多次公投,超過世界上其他所有國家公投次數的總和。

許多人對公投的反感,是因為他們認為公投會形成“多數人的暴政”,形同鬧劇。曆史上也確實出現過值得深深警惕的全民公投,比如希特勒就喜歡這一套。1936年,希特勒將國會改選與“恢複民族榮耀及國家主權”的公投一並舉行,投票率高達99%,納粹黨獲得了98.8%的支持率。1938年,希特勒又以全民公投方式並吞奧地利,支持率達到99.08%,有人正是就此得出“公投製造民粹”的結論。

也許正因為希特勒的陰影,在自由主義底蘊深厚的英國,二戰後曾有不少反對公投之聲。如1945年,首相丘吉爾提出針對是否繼續戰時聯合政府舉行全民公決,工黨領袖克艾德禮明確反對,認為全民公決違反英國民主傳統,是專製可利用的工具,後來的撒切爾夫人同樣如此認為。

但這種判斷偷換了概念,即將“全民公投”等同於“獨裁者控製下的全民公投”。但實際上,憲政製度下的公投,即使有政黨政治左右,即使也有輿論引導,但充其量是一種潛移默化式的誘導,不具有強製性。

而且,不應低估憲政製度下的民眾智商,也不能濫用“民粹”一詞。

2016年,瑞士曾有一次公投引發熱議,主題是“無條件基本收入”,即針對瑞士政府是否每月給瑞士成年人發放2500瑞士法郎(當時約合1.7萬元人民幣)、給兒童發放625瑞士法郎(約合4000多元人民幣)這一問題進行公投,最終76.9%的選民對該項提案說不,26個州也全部表示反對。

這個結果在許多中國人看來簡直不可思議,政府每個月給你白發錢,簡直是天上掉餡餅的好事,可是大多數瑞士人都表示拒絕,這是不是瘋了?

這甚至不是瑞士人第一次拒絕“餡餅”。2012年,瑞士人以67%的反對率拒絕將原本4周的帶薪假期提高至6周,2014年,瑞士人以76%的反對率否決了每小時22瑞士法郎的最低工資標準。反對者們認為,無論最低工資標準、延長帶薪假期還是直接發錢,都會腐蝕年輕人,使之喪失學習與工作的動力,不利於社會的長久發展。

按照某些人對“民粹”的理解,上述幾個公投理應獲得超高支持率才是。可瑞士人的選擇一點也不“民粹”,覺悟之高實在讓人感慨。這顯然與國民素質和公投傳統有關,頻繁公投多少磨練了瑞士人的責任感和眼界,從而形成良性循環。

瑞士並非曆史上最早進行公投的地方,曆史公認的首次公投是法國大革命時期的阿維尼翁公投,在當時的15.3萬名投票者中,超過10萬人支持阿維尼翁脫離教皇控製,同時並入法國。後來,美國總統威爾遜正是基於阿維尼翁公投所創造的“獨立公投”概念,在一戰後提出“民族自決”。

同樣在瑞士產生公投之前的還有1845年的德克薩斯公投,公投結果為德克薩斯脫離墨西哥,加入美國。1846年,非洲大陸上的利比裏亞發起獨立公投,52%的投票者選擇獨立。

如今以高福利著稱的斯堪的納維亞半島也是熱衷公投的地區。1905年,瑞典-挪威舉行解體公投,以99.95%的驚人支持率實現解體,誕生了瑞典和挪威這兩個獨立國家。作為獨立國家的瑞典,1922年以來曾發起六次公投,議題涵蓋禁酒、改變駕駛方向、以政府稅收資助退休金、核能發電、加入歐盟和采用歐元等。不過瑞典的公投為谘詢性質,不具約束力,議會也未必按完全按照投票結果製訂政策。1944年,冰島舉行獨立公投,支持率同樣達到了驚人的99.5%。

二戰後,亞非拉大陸的獨立公投屢見不鮮,如1958年的幾內亞公投、1962年的阿爾及利亞公投、1964年的津巴布韋公投、1970年的巴林公投等,支持率都極高。但最有意思的公投來自於歐洲,而且與英國有關。1964年,“地中海心髒”馬耳他舉行獨立公投,但獨立支持率僅為54.5%,可算是險勝,這是因為馬耳他的前宗主國是英國,民眾擔心離開英國後自己會變窮。

進入90年代後,因為東歐劇變、巴爾幹硝煙,獨立公投此起彼伏。如前蘇聯的各加盟共和國便相繼舉行獨立公投並成為獨立國家,僅1991年便誕生了亞美尼亞、阿塞拜疆、愛沙尼亞、格魯吉亞、拉脫維亞、立陶宛、烏克蘭、土庫曼斯坦和烏茲別克斯坦等新生國家。同年的斯洛文尼亞獨立公投也開啟了前南斯拉夫解體的序幕。

此後,分離主義的獨立公投越來越多。1980年和1995年,魁北克兩次舉行公投,決定是否脫離加拿大獨立,均未成功。1991年和2014年,克裏米亞地區兩次舉行全民公投,決定地區歸屬。2008年,巴斯克地區獨立公投。該公投被西班牙政府阻止並取消。



如果從曆史上公投的頻密度和具體效果來看,將之視為“相對多數人的暴政”實在站不住腳。有人將公投的壞處歸結為“誰也不能確定自己能贏”,可這個理由隻需一句話就能推翻——“誰也不能確定自己一定有道理”。

之前英國的脫歐公投就是個例子,當時結果公布後,我聽到不少這樣的說法:“連英國這種民主積澱如此深厚、國民素質相對較高的國家,搞起公投來都得到了一個人們不想看到的結果,可見公投絕不等於民主,甚至成為多數人的暴政。如果在民粹主義盛行的國家,公投後果更會不堪設想”,並認為“民主絕不是簡單的一人一票,公投這種‘極端民主’行不通”。

這些說法都假設了一個前提,即“留歐好,脫歐不好”,所以公投的結果肯定有問題,進而推導出公投不是真正的民主,也不適合地球。這種預設立場的思維方式顯然缺乏邏輯,而且“民粹主義”這一概念的使用也似是而非。

在英國脫歐公投前夕,我曾寫過一篇文章,其中有這樣一句話:“當一個國家的人民可以通過投票表達自己的意願時,被嘲笑的肯定不應該是他們。”所謂公投,就是以全體民眾的判斷力來決定國家大事,結果或可商榷,但過程確實不該被嘲笑。

在英國脫歐一事中,“素質論”是反對意見中最為常見的一種,他們認為普通民眾沒有能力權衡利弊,無法勝任公投,尤其是像退歐這種關乎政治、經濟、事關國家命運的議題,根本不應該讓缺乏專業知識的民眾來決定。但從公投曆史來看,這顯然是多餘的擔心。

關於這一點,英國前財長克拉克算是個反麵教材。他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公投從未解決過任何問題,除非是在一個強大的獨裁者例如墨索裏尼或拿破侖的支持下。”這個說法不但抹殺了曆史上各種公投的意義,還將公投與民主對立,其潛台詞就是“如果公投的結果沒有預先決定,那麽公投便是有毒的”,其荒謬性顯而易見。

雖然法國大革命時的阿維尼翁公投是公認的史上首次公投,但公投雛形早在古希臘時期便已出現。被視為民主典範的雅典民主製度,其實就是直接民主形式。它由公民大會、500人議事會和陪審法庭等機構組成。公民大會是最高權力機構,一年召開40次,年滿20歲的男性公民都有權參加,可自由發言,展開辯論,然後進行表決。在小國寡民的雅典城邦時代,這種製度的好處顯而易見。

但也有人認為,恰恰是直接民主形式導致了雅典帝國的覆滅。當雅典城邦成為雅典帝國後,國家實際事務繁多,直接民主形式無法適應這種發展,反而造成了災難性後果。比如失敗的西西裏遠征就是野心家煽動民眾,利用公民大會所促成,這場失敗也成為伯羅奔尼撒戰爭的轉折點,導致帝國崩潰。也正因此,美國“憲法之父”、第四任總統詹姆斯·麥迪遜曾聲稱“即使每個雅典公民都是蘇格拉底,雅典公民大會仍將是一群暴民。”這句話也常被喜歡把“民粹”二字掛在嘴邊的人士所使用。

可是,一個帝國的覆滅往往是多種因素疊加的結果。如果從政治角度分析,以公民大會為代表的直接民主形式當然有其局限,但更致命的問題是雅典帝國並沒有及時發展國家管理的專業機構。換言之,公民大會既是決策者,又是執行者,與現代政治的差距恰恰在此。

現代文明社會的直接民主,與古希臘早已不可同日而語,有著足夠豐富的支撐與配套。這種支撐來自憲政和施行已久的間接民主——代議製民主,至於配套,現代國家的各種事務機構已臻完善,具有相對穩定的執行力。在這種情況下,以公投彌補代議製的缺陷,已有足夠土壤。比如最熱衷公投的瑞士,在國家製度上就相當完善,它有兩院製的聯邦議會,國民院(下院)代表人民,聯邦院(上院)代表瑞士26個州。公投這一直接民主手段,始終與代議製民主相結合。從曆史來看,早在1848年首次公投之前,瑞士就已有悠久的“露天議會”曆史。也正是因為這種傳統,使得人們十分擔憂的“多數人暴政”沒有出現,反而能始終以妥協和共識為底線。

關於公投,有一種思維差別值得注意:一些人認為,當麵對大事時,領導者乃至政府、國會就應該挺身而出,如果他們將決定權交給民眾,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表現。但在另一部分人看來,領導者乃至政府、國會在無法代表民眾的情況下擅自決定,才是真正的不負責任,也會使得決策缺乏正當性,此時最需要的便是還權於民。

也有人認為,頻繁公投是民眾對於精英政治的失望,代議製也將走進死胡同。但如果明白公投是代議製的有效補充,就不會同意這種將公投與代議製直接對立的思維。

特別要指出的是,瑞士是當今世界上為數不多仍然堅守自由主義的國家之一。公投作為瑞士人的常用手段,其實是對國家控製的一種消解。在這背後,是對市場經濟的堅守和對自由的捍衛。

(本文部分首發於《周末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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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月發1.7萬元、向富豪征稅,該國人民都拒絕了

那些原本是廢話的常識 2025-12-10 18:43:05
每人每月發1.7萬元、向富豪征稅,該國人民都拒絕了

當地時間11月30日,瑞士在公投中以78%對22%的壓倒性多數否決了旨在對超級富豪征收50%遺產稅的提案。

這項由瑞士極左翼青年社會主義者黨發起的提案,原計劃對超過5000萬瑞士法郎(約合4.4億元人民幣)的遺產與贈與資產引入50%的聯邦稅,並將所得收入專項用於氣候相關支出(包括建築節能改造、新能源開發等)。公投前,瑞士聯邦政府、商業團體和高淨值人士就已普遍提出反對態度,警告其可能損害瑞士作為國際財富中心的吸引力。

有人或許會覺得奇怪:有錢人反對這事兒很正常,可提案若落實,僅僅涉及大約2500名瑞士富人,隻占該國人口的0.03%,而這次公投的投票率為43%。公投結果如此懸殊,說明絕大多數普通人也不看好這事兒。

在那些崇尚“劫富濟貧”的人眼中,對富人課以重稅理所應當且正義,雖然提案稱這部分稅收會專項用於氣候相關支出,但富人能把它扛起來,普通人未來就不會有類似征收,政府財政支出也能省下來一部分並用之於民,怎麽瑞士人就不樂意呢?

越是缺乏商業傳統的地方就越仇富,這是因為一旦缺乏商業傳統,富人的發家之路與權力牽扯不清的可能性就大增,普通人因為這些灰色地帶的遮蔽,對真正商業體係、契約精神的認知程度也很低,兩方麵互相作用,就會產生對富人的敵視。但在瑞士,這種現象並不存在。

瑞士人反對向富人征收50%的高額遺產稅,當然有利益因素的考量。目前全球經濟體對富豪群體的稅收政策存在分化,比如阿聯酋的迪拜和阿布紮比,還有新加坡等都以稅收優惠和寬鬆監管吸引富人。其中新加坡通過修訂《所得稅法》下的稅收豁免計劃,為單一家族辦公室(SFO)提供管理財富和投資收益的稅收激勵,迪拜也通過稅收優惠實現人口的迅速增長。南歐的意大利和西班牙等國家則傾向於加大富人的稅負。博弈無處不在,今年法國社會黨就曾提出對淨資產超過1億歐元的個人征收2%的最低稅率,但法國議會於10月否決此方案,其後還推翻了對超過1000萬歐元財富征收3%稅收的另一份提案。

采用寬鬆政策吸引富人,當然是看中了富人的錢袋子。在這方麵,瑞士一向是“行家”。就算對金融毫不熟悉的人,也在影視劇裏見識過“瑞士銀行”的出鏡頻率,美劇裏的富豪、港劇裏的大鱷,在瑞士銀行有賬戶簡直就是標配。可以說,瑞士是無數離岸資產的合法溫床,堪稱“避險天堂”。

數據顯示,瑞士每百萬居民擁有超過九位億萬富翁,這一密度是西歐國家平均水平的五倍,瑞士最富有的300位居民總財富高達8500億瑞士法郎。能夠成為富人聚集地,正是因為政策。外國富人在瑞士可享受特殊稅收條款,允許在未完全披露所有資產的情況下完成納稅。2023年,瑞士稅收占國內GDP的比例,在經合組織(OECD)38個成員國中僅排第31位。

如果向富人征收50%高額遺產稅的提案真的在公投中通過,會帶來一連串負麵效果:很多準備來瑞士的富人可能會轉向寬鬆的阿聯酋與新加坡,目前身在瑞士的富人可能會選擇移居他國,畢竟有錢人的流動更容易,有無數辦法優化稅務問題。

這就很可能出現一個結果:這頭在富人身上多收了點稅,那頭一群富人直接選擇走人,原先的大筆財產稅直接歸零,失去的很可能與新增的抵消,甚至造成瑞士整體稅收下降。瑞士聯邦委員會測算顯示,若按此提案征稅,理論上可獲25-50億瑞士法郎收入。但以目前製度,在瑞士大多數州,財產稅稅率采用累進式,資產越多,稅率就越高,瑞士最富的10%群體已貢獻總財產稅的86%之多。如果頂級富豪出現離境潮,瑞士的財產稅損失顯而易見。



所以,公投結果一出來,有瑞士金融業人士就盛讚“瑞士人的常識占了上風”,瑞士的商業中心地位和聲譽也得以保全。

利益考量並非全部,瑞士人的理性也並非僅此一次。

說起公投,很多人會第一時間聯想到“民粹”,認為不靠譜。但作為世界上最愛公投的國家,瑞士和“民粹”二字並不沾邊,反而詮釋著何為理性。

瑞士有直接民主的傳統,“聯邦民眾倡議”製度保障任何瑞士公民都擁有發起意圖修改法律的全民公投權利,前提是要在18個月內攢夠至少10萬個有效簽名。瑞士人口數量為800多萬,10萬簽名的門檻不算高,因此每年都起碼有幾次全民公投。隻要多數人投出讚成票,並且多數州為讚成方,達到了雙重多數標準,就可成功修訂法律。

公投門檻這麽低,肯定有人會擔心濫用,覺得瑞士會天下大亂,但這顯然低估了瑞士人的普遍理性。

公投的定義是指公民就被提議之事案,表明讚成與否時所舉行之投票,是一種直接民主製。與廣泛使用的代議製相比,公投處於補充地位,但一旦動用,所謀多為大事要事。

瑞士人是公投先行者,早在19世紀中期就已開始嚐試全民公投,從1848年至今已經進行過六百多次公投,超過世界上其他所有國家公投次數的總和。

許多人對公投的反感,是因為他們認為公投會形成“多數人的暴政”,形同鬧劇。曆史上也確實出現過值得深深警惕的全民公投,比如希特勒就喜歡這一套。1936年,希特勒將國會改選與“恢複民族榮耀及國家主權”的公投一並舉行,投票率高達99%,納粹黨獲得了98.8%的支持率。1938年,希特勒又以全民公投方式並吞奧地利,支持率達到99.08%,有人正是就此得出“公投製造民粹”的結論。

也許正因為希特勒的陰影,在自由主義底蘊深厚的英國,二戰後曾有不少反對公投之聲。如1945年,首相丘吉爾提出針對是否繼續戰時聯合政府舉行全民公決,工黨領袖克艾德禮明確反對,認為全民公決違反英國民主傳統,是專製可利用的工具,後來的撒切爾夫人同樣如此認為。

但這種判斷偷換了概念,即將“全民公投”等同於“獨裁者控製下的全民公投”。但實際上,憲政製度下的公投,即使有政黨政治左右,即使也有輿論引導,但充其量是一種潛移默化式的誘導,不具有強製性。

而且,不應低估憲政製度下的民眾智商,也不能濫用“民粹”一詞。

2016年,瑞士曾有一次公投引發熱議,主題是“無條件基本收入”,即針對瑞士政府是否每月給瑞士成年人發放2500瑞士法郎(當時約合1.7萬元人民幣)、給兒童發放625瑞士法郎(約合4000多元人民幣)這一問題進行公投,最終76.9%的選民對該項提案說不,26個州也全部表示反對。

這個結果在許多中國人看來簡直不可思議,政府每個月給你白發錢,簡直是天上掉餡餅的好事,可是大多數瑞士人都表示拒絕,這是不是瘋了?

這甚至不是瑞士人第一次拒絕“餡餅”。2012年,瑞士人以67%的反對率拒絕將原本4周的帶薪假期提高至6周,2014年,瑞士人以76%的反對率否決了每小時22瑞士法郎的最低工資標準。反對者們認為,無論最低工資標準、延長帶薪假期還是直接發錢,都會腐蝕年輕人,使之喪失學習與工作的動力,不利於社會的長久發展。

按照某些人對“民粹”的理解,上述幾個公投理應獲得超高支持率才是。可瑞士人的選擇一點也不“民粹”,覺悟之高實在讓人感慨。這顯然與國民素質和公投傳統有關,頻繁公投多少磨練了瑞士人的責任感和眼界,從而形成良性循環。

瑞士並非曆史上最早進行公投的地方,曆史公認的首次公投是法國大革命時期的阿維尼翁公投,在當時的15.3萬名投票者中,超過10萬人支持阿維尼翁脫離教皇控製,同時並入法國。後來,美國總統威爾遜正是基於阿維尼翁公投所創造的“獨立公投”概念,在一戰後提出“民族自決”。

同樣在瑞士產生公投之前的還有1845年的德克薩斯公投,公投結果為德克薩斯脫離墨西哥,加入美國。1846年,非洲大陸上的利比裏亞發起獨立公投,52%的投票者選擇獨立。

如今以高福利著稱的斯堪的納維亞半島也是熱衷公投的地區。1905年,瑞典-挪威舉行解體公投,以99.95%的驚人支持率實現解體,誕生了瑞典和挪威這兩個獨立國家。作為獨立國家的瑞典,1922年以來曾發起六次公投,議題涵蓋禁酒、改變駕駛方向、以政府稅收資助退休金、核能發電、加入歐盟和采用歐元等。不過瑞典的公投為谘詢性質,不具約束力,議會也未必按完全按照投票結果製訂政策。1944年,冰島舉行獨立公投,支持率同樣達到了驚人的99.5%。

二戰後,亞非拉大陸的獨立公投屢見不鮮,如1958年的幾內亞公投、1962年的阿爾及利亞公投、1964年的津巴布韋公投、1970年的巴林公投等,支持率都極高。但最有意思的公投來自於歐洲,而且與英國有關。1964年,“地中海心髒”馬耳他舉行獨立公投,但獨立支持率僅為54.5%,可算是險勝,這是因為馬耳他的前宗主國是英國,民眾擔心離開英國後自己會變窮。

進入90年代後,因為東歐劇變、巴爾幹硝煙,獨立公投此起彼伏。如前蘇聯的各加盟共和國便相繼舉行獨立公投並成為獨立國家,僅1991年便誕生了亞美尼亞、阿塞拜疆、愛沙尼亞、格魯吉亞、拉脫維亞、立陶宛、烏克蘭、土庫曼斯坦和烏茲別克斯坦等新生國家。同年的斯洛文尼亞獨立公投也開啟了前南斯拉夫解體的序幕。

此後,分離主義的獨立公投越來越多。1980年和1995年,魁北克兩次舉行公投,決定是否脫離加拿大獨立,均未成功。1991年和2014年,克裏米亞地區兩次舉行全民公投,決定地區歸屬。2008年,巴斯克地區獨立公投。該公投被西班牙政府阻止並取消。



如果從曆史上公投的頻密度和具體效果來看,將之視為“相對多數人的暴政”實在站不住腳。有人將公投的壞處歸結為“誰也不能確定自己能贏”,可這個理由隻需一句話就能推翻——“誰也不能確定自己一定有道理”。

之前英國的脫歐公投就是個例子,當時結果公布後,我聽到不少這樣的說法:“連英國這種民主積澱如此深厚、國民素質相對較高的國家,搞起公投來都得到了一個人們不想看到的結果,可見公投絕不等於民主,甚至成為多數人的暴政。如果在民粹主義盛行的國家,公投後果更會不堪設想”,並認為“民主絕不是簡單的一人一票,公投這種‘極端民主’行不通”。

這些說法都假設了一個前提,即“留歐好,脫歐不好”,所以公投的結果肯定有問題,進而推導出公投不是真正的民主,也不適合地球。這種預設立場的思維方式顯然缺乏邏輯,而且“民粹主義”這一概念的使用也似是而非。

在英國脫歐公投前夕,我曾寫過一篇文章,其中有這樣一句話:“當一個國家的人民可以通過投票表達自己的意願時,被嘲笑的肯定不應該是他們。”所謂公投,就是以全體民眾的判斷力來決定國家大事,結果或可商榷,但過程確實不該被嘲笑。

在英國脫歐一事中,“素質論”是反對意見中最為常見的一種,他們認為普通民眾沒有能力權衡利弊,無法勝任公投,尤其是像退歐這種關乎政治、經濟、事關國家命運的議題,根本不應該讓缺乏專業知識的民眾來決定。但從公投曆史來看,這顯然是多餘的擔心。

關於這一點,英國前財長克拉克算是個反麵教材。他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公投從未解決過任何問題,除非是在一個強大的獨裁者例如墨索裏尼或拿破侖的支持下。”這個說法不但抹殺了曆史上各種公投的意義,還將公投與民主對立,其潛台詞就是“如果公投的結果沒有預先決定,那麽公投便是有毒的”,其荒謬性顯而易見。

雖然法國大革命時的阿維尼翁公投是公認的史上首次公投,但公投雛形早在古希臘時期便已出現。被視為民主典範的雅典民主製度,其實就是直接民主形式。它由公民大會、500人議事會和陪審法庭等機構組成。公民大會是最高權力機構,一年召開40次,年滿20歲的男性公民都有權參加,可自由發言,展開辯論,然後進行表決。在小國寡民的雅典城邦時代,這種製度的好處顯而易見。

但也有人認為,恰恰是直接民主形式導致了雅典帝國的覆滅。當雅典城邦成為雅典帝國後,國家實際事務繁多,直接民主形式無法適應這種發展,反而造成了災難性後果。比如失敗的西西裏遠征就是野心家煽動民眾,利用公民大會所促成,這場失敗也成為伯羅奔尼撒戰爭的轉折點,導致帝國崩潰。也正因此,美國“憲法之父”、第四任總統詹姆斯·麥迪遜曾聲稱“即使每個雅典公民都是蘇格拉底,雅典公民大會仍將是一群暴民。”這句話也常被喜歡把“民粹”二字掛在嘴邊的人士所使用。

可是,一個帝國的覆滅往往是多種因素疊加的結果。如果從政治角度分析,以公民大會為代表的直接民主形式當然有其局限,但更致命的問題是雅典帝國並沒有及時發展國家管理的專業機構。換言之,公民大會既是決策者,又是執行者,與現代政治的差距恰恰在此。

現代文明社會的直接民主,與古希臘早已不可同日而語,有著足夠豐富的支撐與配套。這種支撐來自憲政和施行已久的間接民主——代議製民主,至於配套,現代國家的各種事務機構已臻完善,具有相對穩定的執行力。在這種情況下,以公投彌補代議製的缺陷,已有足夠土壤。比如最熱衷公投的瑞士,在國家製度上就相當完善,它有兩院製的聯邦議會,國民院(下院)代表人民,聯邦院(上院)代表瑞士26個州。公投這一直接民主手段,始終與代議製民主相結合。從曆史來看,早在1848年首次公投之前,瑞士就已有悠久的“露天議會”曆史。也正是因為這種傳統,使得人們十分擔憂的“多數人暴政”沒有出現,反而能始終以妥協和共識為底線。

關於公投,有一種思維差別值得注意:一些人認為,當麵對大事時,領導者乃至政府、國會就應該挺身而出,如果他們將決定權交給民眾,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表現。但在另一部分人看來,領導者乃至政府、國會在無法代表民眾的情況下擅自決定,才是真正的不負責任,也會使得決策缺乏正當性,此時最需要的便是還權於民。

也有人認為,頻繁公投是民眾對於精英政治的失望,代議製也將走進死胡同。但如果明白公投是代議製的有效補充,就不會同意這種將公投與代議製直接對立的思維。

特別要指出的是,瑞士是當今世界上為數不多仍然堅守自由主義的國家之一。公投作為瑞士人的常用手段,其實是對國家控製的一種消解。在這背後,是對市場經濟的堅守和對自由的捍衛。

(本文部分首發於《周末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