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7人搶劫團夥將兩妙齡女擄上車後強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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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7人勾結在一起,駕駛微型麵包車在廣州市區內專門對深夜行人實施搶劫,兩名年輕女子被劫上車後還慘遭強暴。胡普金等7劫匪半年內作案7宗,終被繩之以法。

7人勾結在一起,駕駛微型麵包車在廣州市區內專門對深夜行人實施搶劫,兩名年輕女子被劫上車後還慘遭強暴。近日,廣州中院對胡普金等7劫匪作出一審判決:半年內作案7宗的胡普金因綁架罪、搶劫罪和強奸罪數罪並罰,被處20年有期徒刑;其餘6人分別被判處11年到18年不等徒刑。

法院查明,從2004年10月到2005年4月期間,胡普金等人糾合在一起,駕駛微型麵包車專門在淩晨路人稀少時作案,他們倚仗人多勢眾,將被害人劫掠到汽車上後,除了將被害人身上財物洗劫一空,還脅迫被害人家屬拿贖金來贖人。

其中,胡普金等人在白雲大道廣州體育館路段作案的對象是一對正在路邊吵架的情侶,胡普金等人將汽車開到兩人身邊後,強行將這對情侶擄上車,威逼兩人將身上財物盡數交給他們後,才把兩人扔下車。這夥劫匪在永福路跟蹤一個淩晨一點下班的孤身女子得手後,將其身上200元財物搜掠一空後,還將被害人挾持到住處,胡普金對女被害人實施強暴後,威脅女被害人家人出資1萬元贖人,女被害人趁這夥歹徒熟睡之機逃走,待警察接到女被害人報案後趕到現場時,這夥歹徒已經逃走。

一天深夜,胡普金等人在北京路口與中山五路交界處將一男一女擄上車,劫匪得知這對男女是準備交易的嫖客和賣淫女後,將他們拉到白雲山上,將賣淫女強暴後,脅迫兩人的家屬拿2萬元來贖人,這對男女趁劫匪不注意逃跑,才得以獲得自由。

2005年4月的一天淩晨2時左右,胡普金等人在麓景路將兩名有親屬關係的男女被害人劫持上車,照例洗劫完錢財後脅迫被害人家屬拿錢贖人,女被害人家人在劫匪的要求下將1萬元贖金存進劫匪指定的銀行賬戶,劫匪將其中7000元取出,由此露出馬腳,警方隨即將胡普金等人一舉抓獲。經審訊得知,胡普金等人除了駕駛麵包車將路人擄上車搶劫4宗外,還曾以租車為名搶劫兩宗,另外一次是趁路人不備搶劫路人財物。涉案金額共計15萬元。

廣州中院審理認為,胡普金的行為分別構成綁架罪、搶劫罪和強奸罪,應予數罪並罰,於是作出上述判決,另外6名同夥分別以搶劫罪、綁架罪、強製猥褻婦女罪,分別依照各人所犯罪行輕重判處有期徒刑11年到18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