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為出國與老外結婚 相處後發現對方患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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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達到出國的目的,不惜出賣婚姻,甚至連失業漢、精神病患者都能選做老公。近日,記者調查發現,這樣的婚姻多以失敗告終。   胡女士今年36歲,2001年,她經人介紹認識了當時已年過半百的日本人關木先生。 為了盡快出國,兩人認識僅4個月,胡女士就與對方匆匆辦理了結婚手續,遠嫁到了日本。婚後,因為年齡、生活習慣等差距太大,兩個人的矛盾越來越大,到最後兩人提出了分居。沒有生活來源的胡女士想在日本找份工作,可是由於她本身沒有一技之長,又不懂日語,因此在日本根本就無法生存下去。不得已,胡女士又回到了國內。兩年後,胡女士向法院提出了離婚。   “有一個女的看了幾眼照片,就和人家匆匆確定了婚姻關係,等嫁到國外一看,對方連工作都沒有。之所以找個中國人當媳婦,是因為與外國人結婚而兩個人又都沒有工作的話,在當地可以領到一筆數目不小的社會福利待遇。”瓦房店市人民法院法官李敏介紹說,在她審理的跨國離婚案中,像胡女士這樣的情況並非個案,有的甚至連對方的工作和健康等狀況都沒有搞清楚就匆匆嫁到了國外。一個20多歲的女孩兒,與一個日本男青年相識後,為了能去日本定居,相處不長時間就結婚了。但到國外生活一段時間後,這個女孩兒才發現對方竟患有間歇性精神病,發起病來根本就無法共同生活。最後隻好又回來向法院提出了離婚。   對以婚姻為跳板達到出國定居的目的,周圍人給出了兩種不同的觀點。現在自己做電子產品生意的小吳認為,選擇在哪裏生活是每個人的自由,就算在國外定居也無可厚非,至於通過什麽樣的方式和手段,肯定會因人而異。在金州區某學校當老師的高女士則認為,國外不一定什麽都比國內強,以犧牲愛情作為代價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