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翁嫖娼後逼賣淫女打欠條 告上法庭討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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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與賣淫,本身就是一種羞於見人的社會醜行。然而,瓦房店市祝華辦事處某村一位花甲老人顧某,付給了賣淫婦女小費之後,卻又拿著尖刀,逼在賣淫婦女的脖子,令對方寫下5000元錢欠條,次日還到法院起訴,企圖通過法律渠道,追要這筆“欠款”。結果,女方後來報案,這位嫖客因為涉嫌敲詐勒索犯罪,剛到法院後不久便被瓦房店市警方逮住。 2006年12 月29日上午,瓦房店市祝華辦事處某村村民顧某,雖然年到花甲,仍不堪寂寞,來到附近一個年過50歲的賣淫婦女李某的家裏,花10元錢人民幣嫖娼一次。爾後,兩人約定,當天晚上女方再到男方家裏賣淫。結果,當天晚上女方來到顧某家裏,兩人苟且偷歡之後,顧某再次要求女方留宿,並且講好了價錢,隨後顧某便提出要向女方借錢,李某回答自己沒錢。此時,顧某凶相畢露,從炕上突然掏出一把尖刀,逼住李某的脖子,讓她給打一張欠條,見情況十分危險,李某無奈,現場臨時編個假名,給顧某寫下了曾經向其借款5000元錢買房的所謂“欠條”。同時,還在欠條上說明此款要在2006年年底還清。不僅如此,嫖客顧某拿到欠條仍不罷休,又將李某的一部手機以打電話為名,騙到了手裏,拒不返還,才讓李某離去。 感覺窩火的李某次日早晨便去報警。湊巧,此時嫖客顧某正在機關工作人員上班之際,來到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嶺東法庭,拿出昨天晚上李某寫的這張欠條,要求起訴,追要這筆所謂的“欠款”。因為身份手續不全,法庭工作人員讓其回去補充相關材料以後再來,當顧某回去正準備想方設法弄到自己身份證明的時候,被瓦房店市警方逮住。 2007年1月11 日,嫖客顧某因為涉嫌敲詐勒索犯罪,已被瓦房店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