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英男友高峰被訴 3歲男童之母稱遭遺棄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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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9月22日電(記者李京華)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22日受理了一名3歲男童狀告前足球運動員高峰要求支付撫育費案。   這名3歲男童的母親日前請代理人到法院遞交了一份起訴狀,狀告前足球運動員高峰,稱這名3歲男童是高峰的非婚生子,但高峰從未盡過父親的責任,現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向3歲男童支付撫 育費、教育費、醫療費等共計67萬多元。   根據訴狀的闡述,3歲男童的母親王女士與高峰在2000年相識。經過一段時間的交往,雙方關係逐漸密切,發展為戀愛關係,後同居。在同居期間王女士懷有身孕。王女士懷孕後,曾多次與高峰商量今後的生活,但是高峰不是不接電話就是以各種借口推脫。3歲男童於2001年3月29日出生後,被告高峰從未看望過這名男童。王女士本打算獨自把這名男童撫養長大,但高峰在媒體上公開否認與這名男童的關係,極大地傷害了原告母子的感情。訴狀稱,孩子是無辜的,而且這麽小的孩子經常喊著要爸爸。為了原告能夠健康快樂地成長,也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請求法院依法判決。   原告還認為,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原告認為被告高峰的行為違反了婚姻法的規定,應當負擔原告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