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火災豪宅過渡方案:每月每戶補貼5萬元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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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火災豪宅過渡方案:每月每戶補貼5萬元租房

深圳火災豪宅過渡安置方案:財政補貼每戶每月5萬元租房,

深圳財政對富人真的是相當慷慨,慷慨到我揉眼睛看好幾遍都不敢相信的程度。

前陣子,深圳灣悅府的超級豪宅發生火災事故的新聞想必大家都還記得,一名女住戶不幸遇難, 很多人通過視頻目睹了事故現場,留下深深的心理陰影。

受影響更大的是同一棟樓的其他住戶,發生爆炸以及被火災波及的27樓和28樓幾乎燒成廢墟, 整棟樓的幕牆、電梯等都需要重新修複,甚至主體結構也需要評估損害之後才能確定能否繼續住人。

花大價錢買的房子不能住了,那怎麽辦呢?去投靠親友嗎?去租房住嗎?去住酒店嗎?難不成要

露宿街頭?……

順著我們“普通人”的思路想問題,寫著寫著我自己都覺得可笑:人家買得起超過20多萬一平, 總價超5000萬的頂級豪宅,你覺得人家會隻有這一套房子?是這套房不能住就無家可歸了,還是租不起房了,還是住不起酒店了?

我想,稍有基本常識的人都不會擔心深圳灣悅府的業主沒地方住對不對?

但是!深圳市南山區政府真的在擔心,看起來他們真的在為這些有家不能回的豪宅業主著急,怕他們租不起房住不起酒店。

根據方案,這棟樓的業主可以選擇兩種過渡安置方式:第一種是住每晚約800元的五星酒店(後海木棉花酒店),每家給安排2到3個房間,一直住到能搬回去為止。

第二種是接受現金安置,按照房屋建築麵積(包括公攤部分)每平米每月補貼225元,折合大戶型每月補貼50400元。

一言以蔽之,大佬們生活品質不能有一丁點的下滑。

咱們公允地說,這些業主遭受了無妄之災,拿到補償接受補貼是合情合理的事,不能因為他們有錢就忽視他們的合法權益。仇富是不對的。

關鍵在於,這賠償和補貼的錢由誰來出呢?

我看到有文章分析說,因為發生燃氣爆炸的房屋是法拍房,所以責任歸屬出現了真空地帶,原業主失聯很久了,物業沒責任,天然氣公司沒責任,抵押的銀行也沒責任,所以不知道向誰索

賠……

這些法律責任方麵的事情我們非專業人士可能搞不明白,但有一點是非常清楚而且絕對不會錯的:

這棟樓發生火災,我沒有一丁點責任吧?不該我出錢賠償和安置業主吧?既然我沒有一丁點的責任,為什麽深圳南山區要拿著財政的錢去補貼這些業主每月5萬元呢?

作為深圳納稅人,這些補貼給億萬富豪的錢裏麵,大概率也包含了我的一兩元吧?我一個普普通通的城市白領何德何能可以出錢補貼這些住在千萬豪宅裏的億萬富豪呢?我自己租著每月不到 5000元的房子,你再拿我交的稅去補貼人家每月5萬元的租金,不覺得有點過分嗎?

可能有人要說了,財政資金說是先行墊付,後麵業主們通過法律途徑維權拿到賠償之後會還回去的。

那麽問題來了,業主們找誰索賠去呢?如果知道索賠的對象,為什麽不讓責任方來墊付呢?如果不知道索賠對象,那這墊付還能有收回來的一天嗎?

作為政府,出於人道主義安置受災群眾是非常合理的,如果真是受災群眾有困難,拿財政資金去墊付也好,賑災也好,誰都沒有二話。

深圳灣悅府二期A棟的業主們的確是受災了,可他們是困難群眾嗎?你在整個太陽係打聽打聽, 有見過非要住五星酒店或者花5萬元租房的困難群眾嗎?

請製定補貼方案的領導們搞搞清楚,我們這些勤勤懇懇打工納稅的人才是困難群眾啊。

分享一點基本常識: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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