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員王星被救了,犯罪團夥怎麽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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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演員王星疑似遭遇電信詐騙,於泰緬邊界失聯,引發各界關注。據中國駐泰國大使館消息,王星已於當地時間7日成功獲救。

據王星的描述,他被騙至緬甸後,已經接受了兩三天的詐騙培訓。這與電影《孤注一擲》中的情節頗為相似。在影片中,張藝興扮演的程序員潘生和金晨扮演的模特安娜等人,被海外高薪招聘所吸引出國淘金,卻意外落入緬北詐騙工廠的陷阱。

2023年8月這部電影熱映之後,反電詐的相關話題屢上熱搜,“緬北”令人色變。此後,中緬警方聯手合作,打掉了臨近我國邊境的規模化電詐園區,臭名昭著的緬北果敢“四大家族”之一的明家犯罪集團徹底覆滅。

但,電詐犯罪就此消滅了嗎?王星案讓我們再次關注緬北電詐:它並沒有被消滅,而是在圍剿中進化了,以更無恥的方式繼續肆虐。這是魔高一尺,還是人性的弱點?無論答案如何,都對我國的電詐犯罪預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是電信詐騙,還是人口販賣?

在各種反電詐宣傳中,緬北是一個黑暗的所在,它縱容跨境電信網絡犯罪,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法治窪地。

因我國國內對電信詐騙的打擊力度加大,電詐團夥紛紛出境尋找落腳點,從歐美、日韓、非洲轉移到東南亞。隨著我國與各國簽訂國際刑事司法合作條約並通力合作,電詐團夥不得不最終選擇緬北落腳。因為緬北長期處於少數民族武裝割據自治的狀態,對走私、毒品交易、賭博、人口買賣持縱容態度,一旦電詐團夥和當地自治武裝力量在利益上達成一致,就連緬甸政府都難以介入。因此,不管是想打擊犯罪,還是解救被害人,都存在相當難度。

根據王星描述,他在緬甸的培訓內容以文字詐騙為主,尚未涉及語音呼叫類或電話對話等詐騙培訓。如果不是幸運獲救,他很有可能被輸送給某個電詐園。如果業績不好,還可能被繼續轉賣,最終要麽淪為電詐的工具,要麽家屬繳納贖金贖身換命。

演員王星被救了,犯罪團夥怎麽處理?

圖片來源於網絡

這是電信詐騙,還是人口販賣?實則兼而有之。2023年6月7日,國際刑警組織曾公布了一份關於人口販賣的研究報告,提醒各國警惕由電信詐騙引起的人口販賣。報告指出,犯罪組織經常在社交媒體和招聘網站等平台發布高薪工作機會的廣告。受害者一旦上鉤,就會被綁架到條件惡劣的場所,被迫實施“戀愛殺豬盤”、加密貨幣或炒股開戶等電詐活動。

結合上述研究報告和王星案,未來打擊人口販賣與電信詐騙的工作形勢仍然嚴峻。最近兩年,很多人迫切需要工作機會,受害者的學曆層次和教育水平也越來越高,中招的受害者裏不乏年輕高學曆的精英,甚至連演藝明星也可能成為電詐和人口販賣的犧牲品。

中國刑法能否追究海外犯罪團夥?

針對王星的電信詐騙,我國《刑法》是否有管轄權呢?根據《刑法》第八條的規定,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規定的最低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適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處罰的除外。

從法條上看,我國《刑法》顯然是有管轄權的;但是,要實際行使存在著一定的困難。

任何國家不論大小,都擁有主權,一國警察不能進入他國逮捕犯罪嫌疑人或者進行搜查、扣押等強製措施。所以,如果沒有引渡,或者沒有在我國領域內被抓獲,就無法對其進行刑事追究。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國家間開展刑事司法協助就成為有效打擊跨境犯罪的重要手段。截至目前,我國與越南、泰國、菲律賓、印度尼西亞、老撾等國家都簽署了刑事司法協助條約。

在王星案中,也能看到中泰的合作。王星失聯後,其女友迅速向相關部門報告。中泰兩國執法部門立即啟動聯合調查,通過追蹤線索,最終鎖定了王星的位置。據報道,在救援王星時,情況比較凶險,執法人員選擇與緬甸當地人密切合作。在他們的中間協調溝通下,最終幫王星成功脫險。

從報道透露的信息,這並不是常見的公開行動,而是特例,是在泰國總理佩通坦·欽那瓦的指示下的特別營救。王星是幸運的,但還有多少“星星”在緬甸的黑牢裏,他們何時能回家?

據悉,救援團隊當時鎖定了兩處關押場所,並於第一處發現10名中國公民,於第二處發現50名中國公民。王星的成功營救,也給了這些被害家庭希望。不管是官方的刑事司法協助,還是地方勢力的斡旋,我國政府應該繼續施加影響,解救落入電詐團夥手中的中國公民。

手段越發高明,如何才能預防?

在網上評論中,有人問:為什麽反電詐反了那麽久,還有人上當?是不是自己的錯?觀察王星案,電詐的口徑和手段又進化了,欺騙性更強,隱蔽性更高了,以高薪工作為誘餌,以東南亞國家轉機為借口,令人防不勝防。

以往電詐案的受害人,都會提到一個情節:他們感覺有點異常,但又被對方打消了警惕心,一步步落入圈套。最容易令人放鬆警惕的,當然是老鄉、熟人的欺騙。網傳一位電視台主持人被騙緬北,就是上了同鄉的當。

如果是陌生人,他們會根據劇本對被害人進行三個階段的心理控製:情境誘導、洗腦重構和消除阻抗。在不同階段會采取不同的策略,一步步獲得被害人的信任,進而按照他們的指令行事。解決行騙過程中受害人的阻抗,是電詐團夥的核心技術。

傳統的誘騙方式用濫了,人們有了防範之心後,電詐團夥的拉人口徑有了變化。王星是被泰國著名娛樂公司的頭銜所欺騙的,而網上披露的其他受騙口徑,還有參與水貨走私、東南亞賭場當服務員等誘餌。其實,騙子的邏輯是一致的:用你很難拒絕的機會引誘你,這個機會可能是工作、賺錢、出名等等,你就心甘情願地交出護照、走出國門、落入圈套。

在《孤注一擲》的片尾,反電詐宣傳的現場出現了一個神秘人,暗示犯罪還未停止,他們還在窺視目標,這意味著反電詐的路還很漫長。確實,不管我們的反詐工作如何深化,不論力度、頻率還是覆蓋麵如何加強,仍有人被騙。

一月七日,中國廣播電視社會組織聯合會演員委員會官方微信公眾號發文稱,“近期,我會關注到有多名演員被疑似詐騙組織以拍攝影視劇等工作為由騙至境外,人身和財產安全受到極大損害。我會鄭重提示,演員及經紀公司在進行跨境工作之前應謹慎鑒別邀約方身份和工作性質,建議在簽署工作合同之前向有關單位核實,我會也可協助會員進行谘詢。”也許在演藝界,王星案也並非個案。

最後的話題,仍然要回到預防。2022年12月,我國正式實施的《反電信網絡詐騙法》指出,電詐是可以預防的犯罪,隻要被害人隨時中斷和犯罪嫌疑人的通訊聯係,就不會被騙或者被騙後就能及時止損,因此明確將預防作為立法宗旨。上述演員委員會的公眾號提示,也是以事先核實、確認進行預防的角度。

實際上,宣傳預防並加強社會綜合治理,就是對抗電詐中的魔高一尺和人性弱點的辦法。那麽閱讀本文,也希望能夠起到一點示警的效果:壞人收割韭菜的辦法常新,善良的人也必須謹記防火防盜防電詐。當然,我國政府也應該持續關注那些身在海外或被騙至海外的國人安全,繼續解救其他尚未脫險的中國公民。希望困在緬甸的“星星”們早日歸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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