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母

我媽媽在2010年83歲時寫了一篇《我的一生與家庭》,
現發表出來,懷念母親。
我父親寫了《華東歲月》,即將發表
正文

我的一生與家庭(第五部分)(5)

(2025-11-30 04:35:56) 下一個

    沒過兩天, 汪邦(原是采礦工人, 因公傷治愈後安排在傳達室工作,革委會成立後, 他當了革委會的委員,負責後勤工作)來要我們讓出一間房來, 給另一名職工住, 理由是:“我們家隻有四口人, 住30平米的房子太大了”, 我問他:“你看我們應該住多大的房子呢”? “最多隻能住25平米”, 我說:“好吧! 我下午給你答複”。 汪邦銀還算給我麵子, 總算允許了我的要求; 在中午休息時間, 我找了倪君華, 因她家住的是25平米的房子, 我要求與她對換, 她當然是會同意的, 由她出麵當天下午就將兩家的住房對換了。   

    

    我認為黎傑要受不了這種壓力的, 但他講:“我能經得住這場群眾鬥爭的考驗, 反正我是沒什麽問題的, 毛主席不是講過嗎?‘我們一定要相信群眾、相信黨’;相信組織上會搞清楚我的問題的”。 這幾句話雖然給我吃了個定心丸, 但我倆為了應付這一關, 讓他們審查清楚他們所懷疑的問題, 決定我們暫時對外不聯係任何人, 於是由我出麵寫信給全部有聯係的親戚, 告訴他們不要再來信了, 特別對李校說得清楚: 婆婆是地主, 暫時我們不能供養她, 暫由在北京的姐弟三人想辦法供養她, 等黎明的問題弄清後, 再由我們負擔婆婆的生活吧!。

    那時我是已經沒有精力再自己燒飯了, 隻有在食堂就餐, 故買米和買蔬菜的事也就用不著了, 但還要燒些富有營養的食物,最簡便的就是元寶肉(即紅燒肉加剝殼的雞蛋), 全家人都放開肚子吃, 吃飽把精神養足, 好讓他們批鬥和擔負沉重的體力勞動; 但煤球還是要買的, 過去到煤廠去買煤, 都是用板車去拉回, 但那時我連板車都不敢去借,因為怕搞壞了說是“破壞生產”; 就同黎玲二人一次抬幾十個煤球回來可供十天之用。

    在食堂買些飯菜票玲兒和利兒二人去食堂買飯菜。可憐那時的利兒, 她身子還沒有食堂的售飯窗口高, 看不見窗口內的人,隻能抬頭舉手,把一個小鍋遞進窗口,才能把飯買回來。 有一天, 玲兒放學回來很不高興, 見她眼睛都紅了, 問其原因是學校成立了紅小兵組織, 但沒有批準她入伍,紅小兵的籌備委員竟然不被批準入伍,是何道理呀? 這對幼小的心靈是多大的打擊呀!? 對孩子們今後的出路又有多大的影響呀!? 我忍不住的哭了, 說:“是家庭害了我們一家人,不僅是爸爸媽媽投錯了胎, 而且連你們也是錯到了這樣的家庭裏來”。

    再說黎傑在公開揪鬥後的第二天起, 每天都在基建領導小組裏(地點在老碎礦廠的舊址, 即後來改為液化氣站的地方), 接受專業組人員的審問, 三天兩天地就要開一次基建科全體人員的批鬥會, 不可理解的是: 每開批鬥會時, 基本上都要用繩子將他綁

上, 或者叫他跪下, 我在下麵隻是低著頭; 回家後他還是那樣一句話:“相信群眾、相信黨,問題一定會搞清楚的”。 再看看礦裏, 不斷地揪出人來, 每揪一次都是要在俱樂部招開群眾大會, 他們都要在招待所門前早請示晚匯報, 雖然每個人都是掛著大牌子和帶著白袖章, 就連彭青夢(原礦黨委書記)、劉石(原礦長)也都被揪鬥在其中, 我看他們都是談笑自如, 若無其事的樣子, 好幾十個人站在那裏, 真不知他們是在請罪還是在示威? 我逐漸地膽大起來, 也就無所謂了, 不知不覺地懷孕了, 不足兩月先兆流產, 未能保住而流產了。 國慶節後, 在一次基建科的大會上, 由領導小組副組長朱同青宣布:“地主出身的趙國瑛站出來”, 我隨即就站出來, 他又說:“把你家的情況和未交代的問題, 如實的用書麵交代清楚”。 “是”。 讓我坐在旁邊,(以後, 每逢開會時都叫我坐在旁邊的一個特殊位置上)。 他又接著說:“從今天開始,你就不要再去鋼筋房了, 要到瓦工組去勞動, 已把你的考勤轉過去了”。

    回來後, 想到他們為什麽說我是“地主出身”的呢? 想來想去肯定是從句容那裏,了解到二哥填報的家庭出身後才做出結果來的, 又想到過去父親曾經講過:“在案件中應對凡是已暴露的事情,要點滴不漏的講得清清楚楚, 表示自己是坦白交代了, 而對未暴露的事情, 就是再小也不要提它, 因為怕節外生枝; 更不能像擠牙膏式的交代問題等等”。 因此, 我就把大哥、二哥幼年因讀書而隨祖父生活在一起, 祖父在淮安是地主, 所以, 兩個哥哥是地主成分, 我父因當時在安徽、浙江兩地做法官、多調動, 而僅帶領母親和我同往, 解放後他未曾定過成分, 在鎮壓反革命運動中, 定為“群眾管製三年”, 我主觀上認為: 我自出身以後都是靠父親的工資收入生活的, 就填了“職員成分”。

    另外, 將三個叔叔的情況也簡單的交代了; 對淮安的事情是隻字未提, 暗想萬一他們問起, 我可以說:“我未去過淮安, 一概不知道”; 這樣是可以推托的,另外, 對年紀相差兩歲, 也就不敢提了, 因為怕“節外生枝”。 寫好後交給領導小組, 他們看了也就不聲不響的, 隻是讓我在瓦工組勞動, 開會時還是讓我坐在特殊的位子上, 那時我是什麽都不說, 叫我幹什麽我就幹什麽, 在瓦工組默默地勞動; 組長陳忠禧對我還不錯, 他如同對待一般的工人一樣, 分配給我做一定的勞動活, 但有一個瓦工蘆作滿對我是監視得很緊、很嚴, 見我稍有空閑時他就叫我幹這幹那的, 甚至於一項任務還未完成, 第二項任務又分配下來了, 在一個班八小時內, 幾乎連一分鍾的時間都不讓我休息, 下班後他還指明要我把全組人員的工具都清洗幹淨後才能回家; 這一切我都能忍了, 不過就勞累一點罷了!

    但有一天, 任務是檢修選礦場主廠房的屋麵瓦, 那個主廠房很高,它那屋沿距離地麵就有十多米之高, 屋麵是人字形的木瓦結構; 要從十號皮帶廊的窗戶上才能上到主廠房背後的屋麵上去, 這個蘆作滿叫我不僅要把瓦從十號皮帶廊搬到主廠房的屋麵上, 而且還要翻過屋脊, 送到前半部的屋麵上去; 我太害怕了, 心想: 在那斜坡的屋麵上, 萬一不小心而掉下去, 除去一命烏乎之外, 還要加上一個“畏罪自殺”的帽子,這怎麽受得了呢? 所以我就說:“我害怕不敢去”, 當時蘆作滿就瞪眼怒目的看著我, 好像正在要說什麽似的, 組長出來說話了:“她沒有登過高, 還是不讓她過去吧”, 總算解了危急之難。

    我在瓦工組勞動了一個多月, 大約在1968年10月份的一天, 基建科又開會了, 我仍是坐在旁邊的特殊位置上, 要黎傑交代問題, 黎如實交代了, 但還說他交代的不對, 是“不老實”, 馬上就把他綁起來, 在他腳下還墊了四塊磚(標準磚的厚度是每塊6公分), 由蘆作滿、何世康和楊少卿三人, 將綁他的繩子係在屋樑上, 然後又把他腳下的磚用腳踢開, 當時黎傑是“坐飛機式”的懸空在中間, 我忍不住的流下了眼淚, 低下頭, 看了一下手表, 心想: 快點下班吧, 這種刑罰是受不了的; 可是, 就聽到有人喊道:“趙國瑛, 你還不服氣嗎”? 當時我就說:“不是, 我是感情上受不了”。

    這次的鬥爭會就這樣不清不楚的過去了。 過了一天, 餘仕才來找我談話, 說:“你們夫妻十多年了, 有感情是肯定的, 但他的罪是不輕的, 你能把它說出來,我們保證你沒有事, 他就是進去也不過是三、五年就會放出來的, 你先帶著兩個孩子過, 等他出來後, 你們夫妻還是夫妻”, 我說:“我與他雖是同校學生, 但我是1951年3月才進複旦大學的, 他在1949年剛解放時就離開了學校, 直到1953年我畢業分配到北京一機部後才認識他的, 他以前的事情我是一概不知道”, 餘又說:“那還能沒有幾句話嗎”? 我說:“他和我講的話與他向組織交代的一樣”。

    餘仕才就這樣沒趣的走了, 又過了兩天, 基建科內開大會, 由領導小組副組長朱同青主持會議, 他放大嗓子說:“趙國瑛、王克加(是一個五十多歲的老工人, 他解放前曾在礦內當過工頭)站出來”, 於是, 我與王都站出來了, 隨即有幾個人上來給我兩人都帶上了大牌子和右臂裹上了白袖章。 (我的牌子上寫的是“隱瞞罪惡家庭曆史、堅持反動立場” 王克加的牌子上寫的是“小霸頭”) 朱同青接著說:“黎傑和蘆興華(被揪鬥人員)交由礦專政隊集中統一管理了, 今後我們的運輸任務(拉板車、裝卸材料)就由你二人去做, 從明天開始你兩人要提前半小時在碎礦廠門口(是從辦公室到礦內的要道)早請示, 下班後, 還要在那裏作晚匯報, 請示匯報時要掛好牌子, 袖章是永遠帶著, 直到問題搞清後才能批準拿下, 聽到沒有?” 我兩人都說:“聽到了”。 背了一個大牌子回家。 還不滿十三歲的玲兒, 看到後就哭了, 我當時很難過; 一是感到因為我的問題, 給這個幼小的心靈又一次的打擊, 再一點認為問題總會弄清的, 應用擺事實講道理的方法才好, 采取那種對人格上的侮辱,甚至於動刑法,實在有點受不了; 馬克思曾經說過:“無產階級要解放全人類, 最後才能解放無產階級自己”, 而這些人的那些野蠻行為, 真不知道他們是代表什麽階級? 這句話我埋藏在心裏很久、很久,   而不敢向任何人暴露。 我當時是真想不通, 但黎傑卻認為我要尋短見了, 就一再勸導於我, 我就順從他說:“不管怎麽樣, 我一定要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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