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由程皎暘拍攝
推薦語:程皎暘是近些年很有潛力的青年女作家,本文講述了一個跨年齡的愛情故事,闡釋情感交融是一種生活的藝術,無關年齡,隻關乎心靈的契合。隻是在這個充滿變數的世界裏,曾經的真愛,藏在心裏也是一種魅力。—— 顧豔
“不,是大24歲半。”他一定要這樣糾正我。
“據說現在中年人的標準是47歲,那恭喜你,你還有兩年半的時間。”我經常笑他是個老男人,雖然心裏並不這樣覺得。
“是嗎,可我覺得我還在青春期呢!”他說完這話剛好抽完了一根煙,然後我們離開橙色的街邊垃圾桶,步入熱烘烘的下班人流。那天是下過雨的六點半,我們走在香港的一個工廠區,街道兩旁此起彼伏的修車店,修車工人光著膀子,蹲在路旁,黝黑的皮膚,還不及他們擦拭的跑車皮光滑。
我高跟鞋所經的道路不平,且多積水窪,但這並沒影響我的心情。我和他一直說笑打鬧,連手都忘了牽。他陪我走去巴士站,等著巴士來,目送我隨著長龍,彎彎曲曲,潛進車廂,然後離開。我靠在車窗上看他遠去的背影,如往常一樣:襯衫,牛仔褲,波鞋,雙肩包。那時我便產生一種錯覺,以為他是一個送我回家的少年,而且還是那種學校籃球隊隊長,因為他瘦瘦高高,比我高出20公分。
我們結識是為了一起創作一個故事,然後拍出來,參賽。那時我無所事事,在香港找不到實習,又不想回內地吃吃喝喝,千百個焦躁迷茫的時刻之一,一個尋求創作夥伴的Facebook貼子彈在我的眼前,發貼人正是他。
他經常約我出來聊劇本。我們喜歡在酒吧裏聊,因為通常他喝多了就會說很多年輕時的故事給我聽。他有太多故事,事到如今,我已分不清哪些是真的回憶,哪些是他的醉話,隻記得他的故事都很飛馳,聽得我十分蕩漾,彷佛回到了中學時代,逃掉每一節數學課,去看小說、看電影、到外地參賽,然後隔幾個月就頂著一頭亂發,穿著滿是塗鴉的校服,在全校老師們的白眼下,跑上演講台,領我的小說比賽獎狀。為了記住這飛馳的感覺,我每次喝酒都逼自己保持清醒。可以說,與他在一起的每一天,我都是千杯不醉。
有一次,他說好了要給我講他初戀女朋友的故事。於是我們特地去了一家露天酒吧,好似為他的舊傷準備好了一片豪爽的殺場,卻不曾想,香港夏日的淩晨還真熱呢。他說這個故事要先說時間背景,於是我們坐在熱氣騰騰的暗夜裏,幹了一杯又一杯的啤酒,汗流浹背,可他的背景仍沒說完。我記得這時候有個侍應生來給我們送打火機。
“我沒叫打火機。”
“哦,不好意思,他送錯了。” 侍應生屁股後邊跟來一位小姐,跟我道歉後,就拎著侍應生的胳膊,嬉罵著去了後邊一桌。
他這時候忽然問我:“你聽見剛才那個小姐跟那侍應生說什麽了嗎?”
我愣了一下,說:“沒有。”
他好像在黑夜裏邪笑了一下,說:”那個侍應生說,‘你不是說要我把火機給一個靚女嗎?’,然後那個小姐說,‘你是不是眼盲啊,那個????妹是靚女?我這樣才叫靚女!’”
作為一個經常被前男友嫌棄單眼皮且平胸的自卑少女,我認定他是想用那個小姐的話拿我尋開心。
於是,我“哦”了一聲之後,便低頭咬著杯口的邊緣,不再說話。
“怎麽了?不要不開心呀,我是在笑她自戀!”我記得他是這樣安慰我的。
我把頭扭向另外一邊,不回應。
“不要這樣,不要這樣啦。”他伸長胳膊,搖著我的肩膀。
我還是不看他,隻望著隔壁桌的水煙,從印度人的嘴裏嫋嫋升起。
他終於停止搖晃我,摸了摸我的頭,隨後又認真地撫摸我垂下的眼瞼,說:
“你知道嗎,你的眼睛真的很靚。”
那天我們一直喝到酒吧都打烊。那時是香港的淩晨五點半,路燈已經熄了,樹影淡淡地灑到磚紅色的道路上,一連串的通宵小巴堆在路邊,打著盹,路兩邊的店鋪都關了門,沉默的鐵門連成一片銀色鎧甲,偶有一處亮起昏黃的燈,那是兜售魚蛋燒賣的夜宵攤。我們手牽著手,蕩來蕩去,在街頭搖搖晃晃。我聽著他無比興奮地跟我說,你知道嗎,每一次跟你聊天都彷佛回到了年少,每當和你聊劇本時,不約而同說出同樣的話,我以為自己早在二十年前已認識你,這感覺真是太奇妙了,我真的好鍾意你,好鍾意你啊。我記得我好像沒有說話,我隻是抬頭看著他一臉開心的孩子樣,在心裏回應:“是嗎,這麽巧,我也是欸。”
當時很多朋友都覺得我瘋了,和一個並不熟悉的老男人在一起,他既沒有給我送車,更沒有給我送房,隻是酒後說了幾句醉話,就把我泡到手了。實際上,他也並不是一個良好的男朋友,他一把年紀了,依舊沒有固定的職業,是自由的導演、編劇、剪輯師、廣告人??晚上八點睡覺,淩晨起床,太陽升起時再次睡去,正午一點開始新的一天。他也從不會糾正我的粗口,不會在我翻白眼時叫我溫柔一點,不會讓我穿長裙配高跟鞋,任由我露出沒有腹肌的肚臍、和一點也不細的大腿,不會欣賞我辛苦貼上的雙眼皮和假睫毛,喜歡望著我因熬夜而爆出的暗瘡傻笑。總之我在前男友們那裏學到的一切變美、變好的技巧,到了他手裏全融化了。但我覺得無比快樂,彷佛又成了那個想怎樣就怎樣,根本不計後果的中學生。所以在我眼裏,這就是愛情。
我們在一起的時候都重新愛上了同一部老電影,《這個殺手不太冷》。我經常說他是我的Leon,但他從沒說過我是他的Mathilda,他隻說我是他的小天使。但我還是堅持要模仿電影裏的Mathilda,抱著一個盆栽,跟在他屁股後邊,走走停停。路上的人時常投來異樣的眼光。
“你看,他們好像都在看我們。”
“他們會不會覺得我是你爸?”
我不喜歡別人覺得他是我爸爸,於是我就跳起來與他接吻。
“好了,現在他們就不會覺得你是我爸了。”我們滿足而快樂,牽起手來,在斑馬線上轉起圈圈,任身邊人去人往,綠燈的“嘟嘟嘟嘟”響成一串。
我們也有爭吵的時候。那時候很流行一套法國電影,叫《接近無限溫暖的藍》。從電影院裏出來,他很不高興。他覺得劇情遠不如宣傳片來的吸引人,令他失望。
“可是它拍得很美啊。”
“可是美的東西不一定就是好的東西,很多藝術品都是不美的。”
“可它就是拍得很美啊,你不是也經常說我很美嗎,那是不是我並不好?”
然後他更加不高興了。
“可你隻追求美,不追求內涵嗎?”
“是你說我美的。”
“如果不是你的創作才華,你的美也算不上什麽啊,更何況,我現在在說電影啊!”
我也生氣了,故意走得很慢,和他拉遠距離。他也不回頭看我。那是一個悶熱的午後,我們一前一後在熱鬧的步行街上賭氣,空氣裏充斥著不同國家的語言,和不同膚色的汗味,很快就被人潮衝散了。我記得那時候忽然就打起了雷,香港夏日的暴雨總是說來就來。雨水嘩啦嘩啦捶打著每一寸大地,行人紛紛打起傘來,我完全看不到他的背影了。而這個瞬間他就出現在我眼前了,脫下襯衫,套在我頭上,露出打底T恤,攬著我毫無目的地在雨裏跑著。跑著跑著我就大笑起來。
“你以為你的襯衫是防水的呀?!”
雨水順著我的劉海往下滴,霓虹都傾斜了,變成柔軟的彩虹,在我心裏倒掛著。
我們還喜歡去稀奇古怪的地方約會:半夜三更在滑梯間裏喝啤酒,親吻,躺在鐵質的冰涼地板上,仍是不斷流汗; 溜進工業大廈的某個垃圾房裏,沒有燈,沒有冷氣,隻有半開的方窗,為我們畫出天邊的山脈,以及紮根在海裏的鋼鐵森林。
有一次,我們心血來潮,搭上末班車,山長水遠地跑去了赤柱。夜裏的赤柱竟如此寧靜,完全沒了日頭的商業氣。我們經過一條沒有燈的小巷,兩邊緊閉的店門,好似怪獸的眼睛,嚇得我唯有緊握他的胳膊。而他任我挽著,就一直往前走,彷佛走在一條沒有時間的通道裏。終於,我們在黑暗裏找到了一家尚未打烊的泰國餐廳,成了午夜裏唯一的客人。我們坐在藤製的餐椅上,看著四周擺著泰國佛像,以及站在燈下,不斷對我們微笑的老板娘,議論著是不是進入了鬼片裏。
不過那餐飯我們都吃撐了。在喝最後一杯酒的時候,他終於告訴我了一個好消息。原來,他認識的一個很有名氣的攝影師朋友,看了我們的劇本後,非常喜歡,願意無條件幫我們拍片。我們在昏暗的餐廳裏不斷地幹杯,大笑,引得老板娘都來和我們一同歌唱。那一瞬間,我以為我們年少的夢想即將實現。
那天,我們在赤柱海邊一直呆到了淩晨六點。我們坐在海邊吹風,遠處的酒吧街裏不斷傳來鼎沸的吶喊聲,那是看世界杯的酒鬼們。我們有些睡意,攬在一起,很久沒有說話。
“以後,我要開始認真存錢了。”他忽然冒出這麽一句。
我半睡半醒地,在他懷裏點了點頭。
“一年以後,我們會有自己的小家庭,所以,44歲半的我,要開始存錢了。”
那是他第一次給我承諾。很多人的承諾是鑽戒,是鈔票,是奢侈品,它們屬於酒席,屬於教堂,屬於大別墅。而我眼前是一片深藍無盡的海,帶著夏夜的沉香,以及酒鬼的吶喊,所以,我的承諾是屬於自由的。
而那之後,他少了帶我出去玩,他開始接更多的工作,拍片的日子也因為攝影師的時間不和,而一拖再拖。日子依舊炎熱,沒有約會的時候,我窩在幾百呎的小房間裏吹冷氣,寫稿,和想他。偶爾出街,我就去逛家居市場,一想到一年後會與他建立小家庭,那些鍋碗瓢盆、儲物箱、鞋櫃、桌子、椅子、掛鉤、衣架??在我眼裏都變得無比可愛起來。但即使這樣,我們最終還是分開了。
我記得很多事情,但惟獨不記得到底是什麽令我下決心與他分開了。也許因為那段日子十分地差,房東要加租金,新來的室友霸占了整個客廳,我媽還不斷地打電話來威脅我,說如果再寫些不賺錢的稿子,而不找正經工作的話,就不再給我生活費了。我為了躲避逼仄的紛擾,便去街上蕩漾,可街上不斷有人拿著喇叭喊口號,拖著行李箱的人推來搡去,耳邊是各種語言夾雜紅綠燈轉換的”嘟——嘟——嘟——”,以及”嘟嘟嘟嘟嘟??”。我無處可去的時候,唯有嚐試去找回班上的同學,可他們卻問我:“要一起罷課嗎”。我覺得一切都彷徨、擁擠,卻又事不關己。
我和他分手前,去了迪士尼。途中,我很想看一個經典的演出,但不記得名字是什麽了。我就叫他去問路。
“你不記得名字,那怎麽問?”
“你就問,有一個米奇老鼠和唐老鴨為主角的3D表演,在哪裏看?”
他好像覺得這問題太白癡了,就是不願意去。於是我們玩石頭剪刀布,他輸了。我給他戴上米奇老鼠的帽子,讓他獨自一人走去一群小朋友裏,然後躲在遠處觀望。我不知道他到底有沒有按我的原話去問,但那些孩子卻忽然朝我望過來,笑得直不起腰。
晚上十點,看完煙花,我們隨著人流散場。人太多,我們走了很久才走出迪士尼,然後拐進了通往碼頭的甬道。道兩旁是鬱鬱的綠色植物,不時經過掛著卡通人像的路燈,不知躲在哪裏的喇叭,播放著動畫片裏的插曲。
“你一定不要放棄。”他忽然輕輕地說。
“什麽?”
“就算我們分開了,你也不要放棄寫作。”
“嗯。”我緊緊地握了一下他的手。
散場的人聲漸漸離我們遠去,我們牽著手,越走越慢,很輕很輕,仿佛走在一個童話裏,那時候,我多希望這甬道沒有盡頭。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算是食言了。跟他分開以後,我聽我媽的話,去讀了碩士,換了專業,現在終於是拎著柏金包去中環上班的精致麗人了。我學著一日三餐,細嚼慢咽,把長發染黑,笑不露齒,日複一日,我終於混到了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我的年齡逐年增長,離44歲半逐年靠近,可我卻覺得和他越來越遠。
在他之後,我不再幾個月就換一個男友了,而是有了一個長期陪我的人,他溫暖踏實,懂得煮健康的菜肴給我吃。這樣的日子沒什麽不好,起碼令我覺得安全,不焦躁。隻是在很長一段時間裏,每當我經過車站,看到那些靠在路燈柱子上,或聽音樂,或玩手機,或發呆的穿襯衫的少年時,我就會想起他。我不知道他現在怎麽樣了,是否繼續搖晃,但我想他應該還是那個一說起我就忍不住笑的少年,盡管他比我爸隻小六歲,比我媽還大了一歲。
作 者 簡 介
程皎暘 (中國香港),90後,碩士畢業於香港大學,《香港文學》
編輯:顧豔
編發:曉霜
北美中文作家協會會刊《東西》第42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