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肉”“羊頭”大揭秘,誰假“公益之名”,挖“塔西佗陷阱”?》

《羅湖舊改“十大詐彈”全景回溯——
“狗肉”已經上桌,“羊頭”還是幌子,
誰假“公益之名”,挖“塔西佗陷阱”?》
九旬新四軍遺孀學用AI給法學博士後書記“反向普法”第22集
“狗肉”“羊頭”大揭秘誰假“公益之名”,挖“塔西佗陷阱”
業主金句:98%簽約率?是“AI生成的KPI”,還是“皇帝新衣”官方用料?東片區一“分”,魔術戲法就“穿幫”!

1、 “薛定諤的98%”:一個如來又如不來的量子“神話”
2020年、2021年,羅湖官媒兩度鑼鼓喧天,高調宣布:“人民醫院片區簽約率已達98%!鐵證如山!”好一個“如山”——這“山”怕是數據泡沫堆起來的海市蜃樓。
輿論瞬間被定向爆破:“大局已定,剩下的都是釘子戶!”“98%都簽了,你憑什麽不簽?”好一手“孤島效應”心理圍剿,讓每一個拒簽者都自我懷疑是“最後的那個瘋子”。
然而,現實就是一麵照妖鏡,每到關鍵就顯妖形。到了2023年,羅湖區城市更新局一紙《實施主體確認函》露了餡:隻確認了“西片區505個權利主體”。東片區呢?那個擁有翠都花園等大片樓宇、三百多戶業主的東片區,按照官家說是被分割出去作為東片區暫緩更新區域,但是任誰都知道,因為絕大部分業主拒絕簽約,這個子項目分割並不是戰術性的暫緩,而是整體上被“戰略性放棄”了(官方美其名曰“分割為東片區子項目,暫停實施”)。
說好的“整體更新”呢?八個片區的“大棋”怎麽就隻剩西半邊了?那兩年曾經重複性地官宣響徹雲霄的“98%”,究竟是把東片區拒簽的321戶業主“一鍵歸檔”為已簽約,還是玩了一手“大夢平移術”,直接把夢中簽約率“粘貼”到了整體更新報告裏?
這簡直就是“薛定諤的簽約率”:在連續兩年的網絡官宣裏,它存在且輝煌;在現實中,它坍縮且虛假。政府咬定它“達標”,業主指控它“造假”。連數字AI都來喊冤:“我ChatGPT到2022年才出生,這2020年的‘鍋’我不背!”(#AI不背鍋 #數據魔術)
二、 “片區要分拆”?騙取來保顏:皇帝新衣破了,趕緊找塊“創可貼”
當初畫餅時,羅湖官家氣吞山河:“八個片區,整體更新,大拆大建,再造新翠竹!”多數老百姓信了這“整體盛宴”的大餅,簽了約,搬了家,眼看著家園漸成瓦礫。
結果到了2023年,城市更新大框架應該瓜熟蒂落了,這個整體更新的劇本突然“優化”:“經研究,東西片區情況不同,擬分拆實施。西片區先行,東片區(翠都花園等)‘延緩’。”
“延緩”?說得輕巧!這分明是“無限期擱置”的代名詞,是“畫餅失敗”後的標準話術。“分拆”也不是什麽戰略調整,而是赤裸裸的“甩鍋”——翠竹街道忽悠東片區簽約遭遇集體抵製,整體更新的“大餅”畫不圓了,隻好把難啃又卡喉的骨頭吐出去,假裝項目還在推進。
這不是“分片建”,而是“分片騙”!用“子項目分拆”這塊華麗的“創可貼”,去遮蓋整體規劃爛尾、承諾無法兌現的潰爛傷疤。西片區的樓已拆完,東片區的“餅”卻再也難圓。所謂“東片延緩,西片先建”,真相是“西片已拆完,東片難再騙”。(#畫餅充饑 #拆東牆補西牆)
三、 欺詐邏輯三重奏:從數據造假到程序空轉
第一重:輿論造假,製造“既成事實”恐慌。這不是統計誤差,而是精心策劃的夢幻“官謠”。用紅頭文件和新聞通稿反複洗腦,虛構出“民心所向”的假象,根本目的是對未簽約業主進行心理戰和道德綁架,營造“不簽就是異類”的壓迫氛圍。
第二重:程序欺詐,“私簽”架空“公決”。業主個體與羅投控公司簽約,處置的僅是“專有部分”(自己家門內的產權)。但根據《民法典》第278條,電梯、樓道、綠地、車位等“共有部分”的處置,必須由業主大會集體表決,且需“麵積+人數”雙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羅湖區全程未召開任何業主大會,用“私簽”的遮羞布,公然“格式化”了全體業主對共有財產的法定集體決策權。這好比隻買了小區裏一個廁所的使用權,就宣稱擁有了拆除整棟樓的權力!
第三重:確認欺詐,用“有毒果實”反推程序合法。先用“三優先”利誘、停水電威逼等手段,製造出受欺詐的大量注水“高簽約率”結果。然後,拿著這個通過欺詐得來的“有毒果實”,去走“確認實施主體”的官方程序。這不是依法行政,這是“用違法結果倒逼程序背書”——如同用假鈔買了房,然後舉著房產證說:“看,我有證,所以我的錢肯定是真的!”
結語:當數字成為武器,誠信便淪為祭品
在羅湖舊改的劇本裏,“98%”不是冰冷的統計數字,而是灼熱的心理戰武器;“分拆”不是科學的規劃調整,而是狼狽的失敗遮羞布。他們用虛構的數據殺人,用切割的畫餅續命,用既成的欺詐事實綁架司法合規確認。老百姓終於看清:這不是“依法更新”,而是“以數欺人”;不是“片區分拆規劃調整”,而是“騙局穿幫甩鍋糊臉”。當“整體承諾”可以隨意“分拆”丟棄,政府的公信力也隨之被切割得支離破碎。這不止是數字遊戲,更是一場對法治基石和契約精神的係統性爆破。
第七詐:“量子賦能”——“蘿卜章”施咒幻妖霧,騙你拆門窗;
備案回執“附魔”神通,秒變強拆令

業主金句: 拆樓不靠蠻力,全憑“賦能”出奇跡!兩張A4紙加備注,勝過法院傳票急。
在羅湖舊改這片充滿魔幻色彩的“修羅場”裏,傳統的強拆手段已經過時了。這裏上演的,是法學博士後範德繁書記巧借“量子鈔能力”與“權詐魔法”組合的“高能套路”。他們不需要法院的裁決書,甚至於都不需要正式的行政命令,先使用了一枚“蘿卜章”蓋出一個隻拆門窗的清場通告,再拿一張A4紙打印出了下屬一事業中心的《備案回執》,巧施權詐魔法就一番操作猛如虎,這兩張原本毫無殺傷力的A4紙,瞬間就能獲得了摧毀房屋、碾壓民權的“核動力”。
一、“量子賦能”的煉金術:從白紙一張備案回執到號令強拆“尚方寶劍”
這套“權詐魔法”的核心,在於一種違反物理定律的“能量躍遷”。

1. 基礎材料:普普通通的“A4紙”
蓋章以後就變成了一份由“羅湖區建設工程監管和住房保障中心”出具的《拆除工程備案回執》。在正常的社會環境中,這玩意兒隻是建設單位向政府報備“我要施工了,注意安全”的技術性文書。它不具備強製執行力,更不具備剝奪公民財產權的法律效力。
2. 賦能儀式:備注欄裏的“咒語”
但在“量子賦能”的邏輯下,這張紙被注入了妖魂附體的奇異能量。
施法的關鍵畫符,就在於回執上的“備注欄”。
○ 咒語一: “本回執對相關權利人的合法權利不產生影響。”——這是障眼法,用來在事後推卸責任。
○ 咒語二: “適用於已簽訂拆遷補償協議的建築物。”——這是催眠術,用來麻痹監管者。
○ 咒語三: “建設單位對材料真實性負責。”——這是最終“甩鍋大法”;三句連在一起,就將“相關權利人以及合法權利”等等,原本屬於司法機關的“確權裁判權”的職能範圍,瞬間“外包”給了手持鐵錘的施工隊。
3. 結果:“借紙還魂”的高能附體
經過這一係列的“賦能”,這張A4紙的性質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它從一份平常的“安全告知書”,瞬間質變為一份“準行政命令”。
在施工隊眼中,它不再是備案回執,而是強拆“開工令”;
在街道辦眼中,它不再是程序性文件,而是“免責金牌”。
這就是“量子賦能”的第一重幻象:讓無權者有權,讓非法者合法。
二、“蘿卜章”的妖法:從技術資料簽收到“清場令”發布
如果說備案回執是隻緣妖霧又重來的“能量源”,那麽“蘿卜章”就是發射這股能量的“法器”。
1. 法器的真身:非法的“技術資料專用章”
施工單位——“深圳市中建大康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拿出了一枚令人啼笑皆非的橢圓形印章。章麵上赫然寫著:“僅用於技術資料往來”。
這枚章,未經公安備案,法律效力幾乎為零。它本該出現在內部交流的施工圖紙和表格上,而不是出現在貼在百姓門上的《拆門窗作業通知》上。
2. 施咒的過程:以小搏大的欺詐
這就是“量子賦能”的第二重魔法——“以虛擊實”。
○ 他們用一枚“非對外”的印章,發布了一份純“對外”的強製命令。
○ 他們用“拆門窗”這個微小的、無害的動作,掩蓋“拆主體”這個毀滅性的、違法的目的。
○ 當業主們看著那枚小小的、寫著“僅限技術”的蘿卜章僅僅“拆門窗”時,往往會因為覺得“隻是小事”而放鬆警惕。這正是施法者想要的效果:在你還沒反應過來的時候,用量子糾纏般的速度,完成對房屋主體的物理摧毀。
三、“權詐魔法附身”閉環:當羅湖區權詐魔法打敗了法律,這種“量子賦能”之所以可怕,是因為它構建了一個完美的“黑箱操作”閉環。
● 上層“附魔”:住建部門下屬事業單位用一份越權的備案回執,在行政層麵為“暴力強拆”披上了一層看似合規的“量子賦能迷彩”。這層迷彩讓強拆行為看起來更像是“依規施工”,而不是“違法暴力”。
● 下層“施法”:施工企業用一枚蘿卜章,在操作層麵具體執行。由於章子本身是“假”的、用途是“模糊”的,一旦出事,企業可以聲稱是“工人搞錯了”、“章子蓋錯了”,瞬間完成切割。
● 中間“架空”:在這個過程中,法院的司法審查權被徹底架空。他們用施工安全技術行政備案的“快車道”,繞過了司法強拆的“安檢門”。
對於91歲的駱奶奶和無數未簽約業主來說,法律規定的“先補償、後搬遷”變成了“先賦能、後強拆”。
結語:破解“量子迷霧” 這不僅僅是一次拆遷,這是一場針對法治底線的“降維破防”。 他們用“蘿卜章”施下迷魂咒,用“備案回執”附上強拆魂。在這個被“賦能”扭曲的世界裏,法律的重量輕如鴻毛,而一枚蘿卜章的重量卻重如泰山。 麵對這種“量子級”的欺詐,我們不能被那層看似高科技的“魔法”外衣所迷惑。必須看清其本質:無論包裝得多麽花哨,無論“賦能”得多麽神奇,未經法院裁決、未經業主同意的拆除,就是赤裸裸的違法強拆。 當公章變成了魔術道具,當備案變成了定時炸彈,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用法律的探照燈,刺破這層“量子迷霧”,讓那些躲在“賦能”幌子後的操盤者,現出原形。

第八詐:公示程序“偷天換日”——“黃金周快閃式公示”縮水,公眾異議期被“魔法”蒸發

第九詐:“公益畫皮”之征收——老子為兒子征地,公權淪為私器
業主警句:征收本是兜底保障,卻被做成“逼簽利器”;所有的法定程序全被“倒行逆施”,原告還沒“合法出生”,被告就要先被“注銷戶口”!
征收,本應是城市更新中談判徹底破裂、協商無法繼續後,為保障公共利益而啟動的最終法律手段,是法定的城市更新“兜底條款”。然而在羅湖,這把本應慎用的“尚方寶劍”,卻被提前抽出,揮舞成了最鋒利的“逼簽大棒”。
早在羅投控公司被“走過場”式確認為項目實施主體之前,甚至在城市更新項目框架尚未依法落地之時,羅湖區政府便已頻繁亮出“征收”旗號。2020年、2022年,區政府及街道辦便多次以“政府將依法征收”為由,對未簽約業主進行口頭與書麵“提示”。這不是依法告知,而是精心設計的心理威懾——將本應最後登場的法律保障程序,異化為談判桌上最粗暴的施壓籌碼。其目的並非依法推進公益項目,而是以公權力為杠杆,撬動業主簽約,為下屬企業羅投控掃清障礙。這構成了征收欺詐的第一重:逼簽目的欺詐——將公益征收異化為服務於特定企業壟斷利益的逼簽工具。
如果說提前亮出征收是“逼簽目的欺詐”,那麽後續的操作則構成了赤裸裸的“程序欺詐”與“事實搶劫”。整個征收程序被完全顛倒,上演了一出“判決未下,先執行死刑”的荒誕劇。

時間線倒置全景:
羅湖區政府推動此城市更新項目的核心宣傳旗幟,一直是 “為深圳市人民醫院擴建騰挪土地,保障公共利益”。然而,這麵“公益”大旗,在事實麵前薄如蟬翼,一戳即破。該項目最初涵蓋東片區(翠都花園4棟樓)與西片區80棟樓宇。當東片區翠都花園大量300戶業主堅決抵製這種欺詐式更新後,羅湖區的對策不是反思整改,而是直接以拆分東西片區子項目名義將該片區 “踢出”城市更新範圍。經過此番“手術”,項目範圍大幅縮水,所謂的 “為醫院擴建騰地”已名存實亡。西片區“拆一還一”(拆遷17000平方米,回建17000平方米),幾乎不存在為醫院淨增建設用地的事實。
此時,羅湖區仍然要繼續高舉 “公益征收” 的旗幟,已毫無事實基礎。征收的法定前提——真實的、具體的、迫切的公共利益——已然崩塌。繼續推進的征收,其目的隻剩下一個:為羅投控公司掃清剩餘障礙,完成其對該片區土地的壟斷性控製。這構成了征收欺詐的第三重:既成事實欺詐——用一個已不存在的“公益”借口,掩蓋為國企壟斷利益服務的真實目的。
這三重欺詐並非孤立,它們環環相扣,構成了一個完整的權力自肥閉環:
1、以“公益”之名,行“逼簽”之實(目的欺詐):用征收威脅作為談判砝碼,瓦解業主維權意誌。
2、以“行政”之權,破“司法”之序(程序欺詐):顛倒法定程序,用行政注銷替代司法審查,架空財產權保護。
3、以“公益畫皮”之謊,蓋“行政壟斷”之私(事實欺詐):在公益前提消失後,仍假借其名,行行政壟斷之實。
這個閉環的核心驅動力,是 “自己做自己法官” 的絕對權力。羅湖區政府既是征收決定者,又是受益企業(羅投控)的100%控股股東。根據《深圳市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試行)》第五條,房屋征收實施單位不得與建設單位存在投(出)資關係。羅湖區的行為直接違反了這一禁止性規定,構成了典型的行政壟斷。當征收單位與建設單位是“父子關係”時,所謂的“征收決定”不過是左手倒右手的內部批文,所謂的“公共利益”不過是掩蓋利益輸送的華麗外衣。
結語:被掏空的“征收”與崩塌的法治
在羅湖,征收製度的內核已被徹底掏空。它從保護公益的最後盾牌,淪為了強推壟斷的鋒利長矛;從嚴謹的司法保障程序,墮落為隨意顛倒的行政魔術。法治是人類社會自組織規則的最大公約數,合法與公正才是最大的公益。當一紙公文可以未經審判就注銷公民的產權,當“公益”的旗幟可以隨著項目範圍隨意裁剪,當政府可以同時扮演原告、法官和執行官甚至劊子手時,法治的基石便已在 “程序倒置” 與 “畫皮公益” 的雙重欺詐下轟然崩塌。
這不是依法行政,而是以法之名的公開行詐;這不是公益征收,而是披著畫皮的公拳力搶劫。羅湖區炮製第九顆“詐彈”炸毀的,不僅是幾棟房屋,更是公眾對法律程序最基本的信任。當征收淪為“逼簽大棒”,法治便成了權力手中隨意揮舞的玩具。
第十詐:指鹿為馬,真假難言——“裁判一邊把對方球員按進球筐”,一邊吹響了終場哨鳴,內定劇本的“權利歸集”欺詐

業主金句:還再說什麽“既當裁判又當球員”,那已經是過時了的老套路。羅湖區的玩法是——擔綱裁判的羅湖區官員還嫌對方球員霸著球故意拖延,幹脆自己上手把對方連人帶球一起塞進球筐,還說是你們“自願入網”!
在羅湖舊改的賽場上,規則早已失效,邏輯徹底崩塌。這裏上演的不是一場公平的競技,而是一場由裁判親自導演並主演的做自己法官的“獨角戲”(比如羅湖區住建局、城市更新局副局長姚盛同時兼任羅投控公司董事總經理)。裁判員們已經不再滿足於吹“黑哨”,而是直接跳下場,把持球不從的對方球員(業主)硬生生按進球筐(羅投控的口袋)裏時,所謂的“城市更新”,早已淪為一場“行政壟斷的暴力魔術” 。
一場正常的比賽,參賽者必須是具備資格的運動員。但在羅湖,那個被裁判強行按進球筐的“贏家”,竟然是個被人背在繈褓裏的“嬰兒”。
● 主角畫像:羅投控公司,2019年底才剛剛注冊,彼時連個像樣的領導班子都湊不齊(2019年底才發廣告公開招聘董事長,2020年4月才建立領導班子),更別提房地產開發資質。這分明是一個為該特定城市更新目的量身定製成立的“空殼”公司。
● 領導指定賽程:羅湖區政府可不管這些。早在2020年1月,一紙“抽屜會議紀要”,就直接把這個“空殼”指定確立為城市更新項目的“唯一運營主角”。
● 2020年3月初,翠竹街道辦就索性公開動用1100萬元財政資金為羅投控非法招標逼簽外援——深圳市一統土地房地產評估谘詢公司中標該谘詢服務項目。
● 而在同年,羅湖區發展和改革局〔2020]19號文件稱“經區政府七屆九十三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將市人民醫院周邊片區拆遷安置工程(國家編碼2020-440303-47-01-010646)項目建議書將該項目批複給羅投控公司投資建設”
欺詐本質:這就好比籃球賽還沒開始,裁判就先把冠軍獎杯焊死在了一個還不能下地走路的嬰兒懷裏。沒有公開遴選,沒有市場競爭,甚至連個像樣的“選秀”流程都懶得走。“內定”,就是這場大戲的唯一劇本。
劇本寫好了,演員(翠都花園業主群體)卻要集體罷演,這可怎麽辦?裁判(羅湖區政府)急中生智,使出了第二招——“物理切割”。
● 操作手法:當東片區翠都花園300多戶業主集體拒簽,這個“內定劇本”眼看就要穿幫時,裁判大手一揮:“此路不通,咱換條路走。”
●欺詐邏輯:將原本統一的更新單元,強行拆分為“東西兩片”。把那300多戶“不聽話”的業主直接踢出賽場,假裝他們不存在;隻留下西片區少數幾百戶已經簽約“軟柿子”,強行推進。
● 警句:這不是項目拆分,這是“給失敗的城市更新項目打補丁”!這不是城市更新,這是“選擇性拆建”KPI。考試不及格?監考官說:“現在我們隻算及格的那一題,所以我是滿分!”這種無視法律、隨意拆分項目的行為,純粹是為了掩蓋決策失敗而進行的“數據美容”。
最高潮、最荒誕的一幕,莫過於這“強行扣人入網”的終極一扣。
這一扣,扣碎了法治底線,也扣出了“行政壟斷”和行政霸淩的最高境界。
你也許根本不會相信,“強行扣人入網”,誰才會有那麽大的力氣和本事?
你沒有,就不能下結論說別人也沒有:
假如,你的裁判就是姚明,你大可以相信他的專業水平和身體實力吧;
假如,你的對手就是霍金或者張海迪,走不得路也抱不動球……
假如,你的裁判姚明,還兼著對手的隊長、俱樂部投資者……
還不信,你就再回頭看:
● 對手畫像:
羅投控公司,2019年底才剛剛注冊,連個領導班子都湊不齊……
2019年底才發廣告公開招聘董事長……
2020年4月28日才官宣領導班子正式到崗……
● 領導指定賽程:早在2020年1月,一紙“抽屜會議紀要”,就直接把這個“空殼”公司確立為城市更新項目的“唯一運營主角”。
然後,你再低頭仔細看看:
● 魔幻現實:
a. 2023年9月27日:政府勾結登記中心,注銷未簽約業主的房產證(物理消滅)。
b. 2023年10月4日:官方高調公示“西片區505個權利主體,產權已全部歸集到羅投控!”(強行入網)。
c. 2023年10月25日:確認羅投控為實施主體(蓋棺定論)。
● 欺詐本質:這哪裏是“權利歸集”?這是“賽博空間的綁架”!
○ 業主還在法院起訴,官司還沒打完。
○ 房子還在那裏立著,人也還住在裏麵。
○ 但在裁判者(政府)的嘴裏,你已經“被簽約”、已經“被征收”、你已經“被拆遷”、你已經“被銷戶”、你的產權已經“歸集”到了羅投控公司名下。
也許,你這就該似醉似醒,如夢如癡了吧:
——他們前一秒鍾說“我現在宣布把你們都征收了”;
下一秒鍾又說“所有產權已經‘歸集’到了羅投控公司名下”;
怎麽可能?你就該更加糊塗了,他們這明明是最赤裸裸的“指鹿為馬”嘛。
他們這完全是把沒有發生也似乎不可能的事實,公然說成既定事實,他們這明明就是“官派欺詐”嘛——這很可能是你聽到他們這兩句話的第一心理反應。
但是,信與不信,端在於說者和聽者的立場不同,框架和起點也都完全不同。你完全是站在常理、常識、法律或者基本社會邏輯的框架上來聽他的結論……
而你不知道的是,他完全是站在反常理、反常識、反法律或者反基本社會邏輯的框架上來述說他的所為……
看你還站在原地愣神,他也愣了一下,第三秒鍾它才“慈悲”地提醒你“我已經用眼色囑咐不動產登記中心把你的房屋產權注銷掉了,現在我們不怕告訴你說,這就叫量子賦能……”
是不是量子,或者說有沒有量子,你當然不可能知道。
但是,你現在能知道的是,他們完全是站在反常理、反常識、反法律或者反基本社會邏輯的框架上來完成他們的所為,現在居然還這樣述說他們的所為……
這分明就是行政壟斷和行政霸權者的濫權高能……
結語:一場沒有觀眾的“默劇”
○ 這就是“裁判員下場把對方抱著球發呆的球員(連人帶球)直接按進球筐”——不管你願不願意,不管你有沒有跳起來,裁判說你進筐了,你就得待在筐裏。
本案第十顆“詐彈”,炸毀的是契約精神和法治社會的最後堡壘。
從“掛羊頭賣狗肉”到“指鹿為馬”,這“十大詐彈”環環相扣,編織出一張巨大的權力之網。它踐踏的是《憲法》賦予的財產權,破壞的是《民法典》確立的物權製度,挑戰的是《反壟斷法》維護的市場公平,更是對“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這一執政理念的無情背叛。
從他們“內定空殼”到“切割遮羞”,再到“強行把人按進球筐”,羅湖區政府用一套令人歎為觀止的“組合拳”,向我們展示了一個權力如何自我賦權、自我服務的閉環:
1. 權力私有化:用公權力為自家國企“輸血”,剝奪了其他市場主體參賽資格。
2. 權力任性化:用行政手段隨意拆分項目、變更規劃,把法律當作可以隨意揉捏的橡皮泥。
3. 權力暴政化:在司法程序之外,直接動用行政力量“抹除”業主身份,將公民的私有財產視作無物。
這不是城市更新,這是行政濫權“托舉國企的行政壟斷上馬計劃”。當裁判員不僅給自己打滿分,還把所有反對者都強行塞進了球筐甚至垃圾桶,這場比賽,從一開始就是一場徹頭徹尾的行政霸權“獨角戲”。而我們,不過是這場荒誕劇裏,被迫陪跑的背景板。
當91歲的新四軍遺孀繼續流落街頭,當高三女生被破門拖出致傷入院,當居民防盜門被公然搶劫,兩噸汽油擺在業主家門口……
這些畫麵,與深圳現代化、法治化的城市形象格格不入。當公權力淪為掠奪的工具,當執法機關成為暴行的幫凶,我們不禁要問:這座城市的底線在哪裏?法治的尊嚴又在何方?
此事若不徹查,何以平民憤?何以慰英烈?又何以安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