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多年前蘆紫的故鄉出過一樁血案,案中刀手馮剛是他的同學他的母親如蘭總要給去他家做家庭作業的同學端一盤花生瓜子什麽的;老周,那個見人陪笑的卑微的勞改釋放犯更經常撞見。刀手報案,兩個鮮活的人殺死,血腥震撼,終生難忘。
2010年的春節恰好是情人節,家家團圓的日子應當為這對情人寫點什麽吧。吃過年夜飯,蘆紫走進書房,一口氣寫出篇紀實。
文章在華夏文摘發表引起轟動:被血腥現場震撼之餘,讀者更難理解斯德哥爾摩綜合症:一個被施暴的不幸女人怎麽會愛上施暴者?穀歌上可以查到,台灣確有同樣的案例,同樣的是兒魯迅筆下的祥林嫂,她被拖上花轎抬到婆家,捺上花冠拜堂,關上房門後她卻尋死覓活地閙,一個沒留神,撞在香案角上,鮮血直流。然後卻跟賀老六生娃過日子生兒子。倒退100年,祥林嫂那樣的被強暴之後跟施暴者漸生感情的女子太多了,這故事的真實性不容置疑。
阜陽距我祖父居住的蚌埠不過百裏,蘆紫是我的近老鄉,華夏文摘的文友。經他同意,我添加道具、對話、場景和心理活動,將這篇紀實寫成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