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感謝神,終於完成了創世紀的讀經記錄,創世紀回顧(二)

(2024-04-06 17:19:23) 下一個

“家譜”的運用,是創世紀,也是整本聖經常用的一個文學手法。它不僅可以記錄重要家族的人物的名字,使它成為創世紀人類曆史的一部分。同時,它也可以成為各個曆史事件記錄之間的過渡橋梁,當我們看著這些名字一一閃過的時候,人類曆史,特別是以色列人的曆史,也隨著向後閃過幾十年、上百年、甚至幾千年。另外,家譜就像一個謎語,當我們仔細深入探究的時候,我們可能會發現其中的一些有意思的線索和價值。

比如36 章9節--43節所記錄的以掃的後代,它先記錄了以掃子孫中的族長;然後又記錄了原住民西珥族的族長;接著記載到 以色列人還沒有君王統治之前,在以東地作王的記在下麵。” ,跟著記錄了以東人的王,之後又再次記錄了一批族長的名字。這就搞得讀者可能有些莫名其妙,兩批族長,難道是重複記錯了?

不過,當我們看看曆代誌1章抄錄的以掃的家譜,仔細比對一下,就發現其50節、51節這樣記錄到:“巴勒哈南死了,哈達接續他做王.....哈達死了,以東人的族長有亭納族長......" ,根據這樣的記述,我們發現,36章最後那批(即第二批)以掃的族長,應該記錄的是當最後一個王哈達死後,以掃就不再有王,而是改回有王之前的族長治理模式。那麽究竟發生了什麽導致這樣的變化呢? 列王記上22:45-47節記述:“ 約沙法其餘的事和他所顯出的勇力,並他怎樣爭戰,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  約沙法將他父親亞撒在世所剩下的孌童都從國中除去了。 那時以東沒有王,有總督治理。” 原來,在以東被大衛征服後,就不再有王,一直到約沙法執政時期,依然如此。

由此可見,哈達王以及之後的族長,應該是大衛王時期或之後的名字記錄,這樣就給我們提出了兩個可能性:1、創世紀最初文本並沒有記錄這部分家譜,是列王時期,甚至是猶大亡國之後,後人添加上去的。不過如果是後人加上去的,那為什麽隻在最後這段以掃的家譜加上摩西時代之後很久的後人呢?2、第二種可能性是,創世紀的作者就是列王時期,甚至是猶大亡國之後的人。這位作者特意在36章這段家譜加上後期的人名,就是為了暗示出,創世紀的這部作品不是摩西時代的作品,而是亡國之後的人。當然,這就和大家通常所認為的摩西是摩西五經的作者的看法,就有很大的出入。

當然,摩西五經的口傳者,必然是摩西,摩西律法也必然是直接由神頒布給摩西的。但摩西五經的成書,是不是晚於摩西,甚至是猶大亡國時期呢?這段家譜就加給了我們一個有趣的迷!

另外一個值得留意的是,在第一份家譜中,有個以諾,聖經說,"以諾與神同行三百年,然後神將他取去。" 以諾是第一個被神取去的人,後來又有一個,是先知以利亞。不過“與神同行” 是什麽意思呢?這是聖經第一次出現這四個字,在家譜當中插入的,很有意思。

後來我們發現在挪亞的記錄中,也出現同樣的四個字,6:9 “挪亞是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挪亞與神同行。” 前麵說的“義人、完全人”,應該是對“與神同行”的直接解釋,意思是與神同行的人,他一定既是個義人,也是個完全人。

之後,在創世紀15章6節 :" 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 神通過亞伯拉罕的例子,給了我們一個“什麽是義人”的定義,那就是信神,神就以他為義,他就被神稱為“義人”。而“完全人”又是什麽意思呢? 在創世紀17章1節 說,“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麵前做完全人。” 可見,完全人是要去做,是要有具體行為的。在創世紀 6章結尾22節說:“挪 亞 就 這 樣 行 。 凡 神 所 吩 咐 的 , 他 都 照 樣 行 了 。”  之後,在挪亞造方舟、進方舟以及出方舟等記載中,這句話多次重複出現。這樣,我們就可以看出做完全人的意思,那就是行為做事都遵行神的一切吩咐。 原來”與神同行”,就是信神,並遵守神的一切吩咐。不僅有信心,也要有行為。正如雅各書 2:22 所說:“可 見 , 信 心 是 與 他 的 行 為 並 行 , 而 且 信 心 因 著 行 為 才 得 成 全 。”

保羅在羅馬書講因信稱義的道理,就引用了亞伯拉罕的例子。另外,保羅的大部分書信,除了講信心,同時也在講信徒如何成聖,這和創世紀與神同行的這一概念是一脈相承的。

因此,家譜除了記錄了很多我們不熟悉的名單之外,也隱藏在其中一些謎語和真理,值得我們去探索和研究。

“馬太福音”,新約聖經的第一卷,也以家譜開始。從亞伯拉罕一直到耶穌。那部分家譜,也同樣隱藏著很多有價值的信息,值得我們去探索和研究。感謝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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